明代东林党人的悲剧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明代东林党人的悲剧

东林党是明代顾宪成、高攀龙等人为代表而组织起来的一个政治集团。他们强烈反对内阁的专权,反对党争。东林党人的这类言论大大触怒了执政者,自神宗万历二十二年(1594)顾宪成因力荐王家屏入阁,得罪首辅王锡爵而被贬为民后,高攀龙等也先后被削职回到故里。此后,他们不顾明王朝的禁令,兴书院讲学论道,掀起舆论,鼓动民众,希望影响政府。他们为之奋斗了几十年,直至万历四十八年(1620)熹宗朱由校继位,才得到重用,掌握了赖以推行其治国思想的国家机器。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东林党人当政后,一无建树。这就有必要对东林党人作一分析。

首先,东林党人施政纲领不合时宜。东林党人用以匡时救世的武器仍然是孔孟程朱之学,他们虽然忧国忧民,却一味迷信政治教化,以道德家的面目来治救时弊。万历二十年(1592),高攀龙还曾强烈要求万历皇帝明诏中外,非四书五经不读。作为东林党人指导思想和行动宗旨的《东林会约》,把儒家经典奉为治国大纲,当作永恒不变的天理常道。可见,东林党人的道德观念已趋向拘泥、停滞。忧国忧民的高尚品德与凝固化了的道德观念集于东林党人一身,形成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东林党人没有摆脱这个矛盾,也就无法避免悲剧性的结局了。

第二,东林党人陷于党争之中。东林党人当政后没有致力于国家建设,而是忙于扶植同党,占据着首辅和吏、兵、礼、都察院等部院长官职位,对宿敌齐、楚、浙诸党予以残酷打击,诸党一时几被逐尽。东林党人大讲善恶是非、君子小人之辨,行动上却是党同伐异,附己者则善,异己者则非。就是东林党内部也以乡里为界,分成许多门户,内讧不已。

第三,经济思想的局限性。东林党人不自觉地反映了江南经济结构中的诸多新因素。东林党人多系江南三吴地区的士大夫,他们必然要反映江南各阶层的政治经济利益。顾宪成、高攀龙即是商人家庭出身,《顾端文公年谱》卷二上就记载其父“僦廛而市”。高攀龙的祖辈也是以“治生起家”的商人。当时粮长的差役和解役是江南富民破产的重要原因,顾宪成上书抚台,为富民鸣冤叫屈,说无锡有兄弟二人,为粮长之差所苦,以致不得不捐田以佐役。高攀龙提出以役米代替粮长之役,万历三十六年(1608),高攀龙在当地设置役田,佐助粮长之役。高攀龙还提出了解决粮解以外各种解役的办法,即:量其所费若干,与贴户若干,贴户出钱,主户办解,这样物具而差官解,官民两利。

东林党人还自始至终支持并参加了明末江南市民阶层反对封建压迫的斗争。万历时,明政府财政濒于绝境,万历皇帝不断派遣大批太监充当税使矿监,四处课敛搜刮,严重摧残了工商业的发展,这引起了江南广大城镇手工业工人、市民和商人的强烈反对,东林党人积极参加支持了这一反矿监税使的斗争。高攀龙愤怒地揭露税使对工商业的摧残,顾宪成曾致言地方官,要求严惩税使欺榨勒索商人的恶行。此外,东林党人还在实践上积极打击矿监税使。如安徽巡抚李三才上书神宗,请罢天下矿税,痛斥矿监税使的暴行,并在辖区内严惩矿监税使及其爪牙。正因为东林党人的言行反映了工商业者和市民的利益,所以东林党人在熹宗天启六年(1626)遭阉党大肆搜捕之祸时,市民舍生营救。然而,东林党人却使市民们大为失望和伤心,他们面对危及国家政权的市民暴动十分害怕,苦苦劝解;面对将取他们性命的皇帝的缇绮,竟缚手就擒,自投罗网,以尽忠臣之职。东林党人最终不能跳出封建的束缚,因而也就不可能彻底、真正地反映市民、商人阶层发展工商业,反对封建压迫的要求。

可以看出,东林党人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是背道而驰的。政治上的凝固停滞决定了其经济思想最终不能突破封建的性质,决定其反矿监税使斗争的不坚决性和不彻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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