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郑珍·经死哀》原文赏析
虎卒未去虎隶来,催纳捐欠声如雷。雷声不住哭声起,走报其翁已经死。长官切齿目怒嗔,吾不要命只要银。若图作鬼即宽减,恐此一县无生人。促呼捉子来,且与杖一百。陷父不义罪何极,欲解父悬速足陌。呜呼!北城卖屋虫出户,南城又报缢三五。
咸丰四年(1854)起,贵州苗民起义绵延不绝。六年(1856),湄潭、瓮安一带,兵燹益炽,湄潭起义军曾攻入遵义,至十一年(1861),战氛未靖。清朝政府为镇压农民起义,国库空虚,于是向人民加紧勒索,以致民不堪命。诗人感于时事,就见闻所及,在这一年里写了《西家儿》、《东家媪》、《僧尼哀》、《经死哀》等七首新乐府诗。“经死”,吊死。这首诗通过贪官酷吏催纳捐欠,不惜逼死人命的罪恶事实,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横暴与残酷,反映了人民走投无路,欲生不能,转而求死的悲惨命运。
首二句单刀直入,直叙其事。贪官酷吏们一批未走,一批又来,轮番催逼着贫民缴纳捐欠,咆哮如雷。诗人这里以极其形象并带有感情色彩的如“虎卒”、“虎隶”、“声如雷”等词语,摹写贪官酷吏们如狼似虎,叫嚣隳空的残暴行径和横蛮气势,为下文的逼死人命创造了气氛。“雷声不住哭声起,走报其翁已经死。”面对这一群虎狼之徒蛮横无理、气势汹汹的怒吼,一家人悲从中来,恸哭声撕人肺腑。但是,哀痛欲绝的哭声并不能感动这一群虎狼之徒,他们继续吼叫着,催逼着:老妇无奈,只好一边饮泣,一边断断续续地诉说着她家老翁走投无路,已经吊死了的悲哀。“走报”,急趋向前禀告。可见被催逼之甚。她想长官们该会动恻隐之心,高抬贵手了。不料这些长官已灭绝人性,不但不予以丝毫的同情,反而怒目切齿,大发雷霆:“你老翁吊死关我什么事?我不要人命只要钱!如果以为做鬼就能减免赋税,恐怕这一县都不会有活着的人。”从这惨无人道的怒叱中,我们不难看出这其中的另一层含义: 即使人死了,也仍然逃脱不了赋税的催逼。人民竟已经被逼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地! 残酷至此,何以聊生!
“促呼捉子来,且与杖一百。陷父不义罪何极,欲解父悬速足陌。”这四句具体描写长官对这一家的进一步逼迫。“促呼”与前面的 “雷声不住”相呼应。其翁虽死,其银未交。所以,长官们仍不肯罢休,吼叫着要把老妇的儿子抓来,先杖责一百。这位如狼似虎的长官不但不择手段地威逼老妇的儿子,而且还给他扣上了一顶“陷父不义” 的帽子。父亲不缴捐欠,已是“不义”,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儿子不替父代缴捐欠,尽事父之道,是陷父于不义,罪行更是至极。因此,儿子要解除父亲不义的罪名,将吊着的父尸解下来埋葬,必须迅速缴足欠捐。“足陌”,亦称“足钱”。陌,通“佰”,钱一百文。足陌,即每贯钱十足支付一千文。语出《梁书·武帝纪下》,这里指足够的钱。这些虎狼之徒,明明是他们逼死了老翁,反而诬赖其子“陷父不义”,继而对其子继续进行威逼胁迫,刻毒、凶暴至极! 这样残暴的剥削迫害,其结果可想而知。
“呜呼! 北城卖屋虫出户,南城又报缢三五。”这是多么悲惨的事实! 诗人禁不住发出了沉痛的叹息。北城、南城,互文见义,指的是城周围,包括东城、西城、南城和北城。虫出户,指人死尸腐,蛆虫爬出了门。《管子·小称》载: 齐桓公死,多日未葬,虫出于户。卖屋虫出户,是说人死后 (是被逼死,亦是饿死耶),家人无力安葬,以致尸腐蛆虫出户,不但如此,还要卖屋缴纳欠捐,可见已经是家破人亡。“缢三五”,且是 “又报”,足见被逼上绝路上吊自尽的人已非个别的现象了。上文通过一家人的不幸遭遇对封建统治下的暴政作了比较典型的纪实描写,揭示了人民生不如死的悲惨命运; 最后,以简括的叙述结束全篇,交待“虎卒、虎隶”暴虐的严重后果,点明了题旨,自然而完整地挽束了全篇故事的脉络。
在艺术表现上,这首诗表现了两个特色。诗题曰 “经死哀”,即是抒发对那些在苛政迫害下被迫走上绝路而吊死的人民的哀痛。但是,全篇虽也间有议论,却以叙事为主,并无抒情语。然而,实际上,诗人却是通过叙事以抒情。诗人继承了杜甫、白居易的新乐府诗的传统,寓褒贬于叙事之中,爱憎十分强烈,倾向性亦非常鲜明,此其一。诗人运用带有感情色彩的词语,并通过人物自身的神情、语言及行动,淋漓尽致地刻画了贪官酷吏凶狠歹毒、灭绝人性的狰狞面目,形象地展现了贪官酷吏残害人民、草营人命的罪恶行径,揭示了人民纷纷“经死” 的客观原因。笔锋犀利,入木三分,此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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