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嘻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这首诗在唐人所选唐诗的本子里,如 《河岳英灵集》、《又玄集》,都题作 《古意》,因此有人怀疑现在的题目是后人所加,且系误加,李白是否曾寄家南陵 (在今安徽东南部),是个疑问。不过我们抛开题目,仅从诗的内容来看,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第一,诗中说:“余亦辞家西入秦”,说明诗写于被征召西入京师长安的时候。李白一生受召入京只有一次,在唐玄宗天宝元年或二年 (742或743),这可以确定诗的写作时间。第二,诗人这时或在游历山水,或正隐居山中,听到征召诏命,遂由山中归家,与儿女辞别,所以诗中说:“白酒新熟山中归”,即从山中归来,这可以指示写诗时的环境背景。至于辞家的地点是否在南陵,不影响对诗意的了解,可以暂且存而不论。
李白从早年起就怀有强烈的从政愿望:“愿一佐明主,功成还旧林。”(《留别王司马嵩》)为此,二十五岁那年,他离开蜀中家乡,”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谋求政治上的出路。可是一连奔波了十七、八个年头,足迹踏遍大半个中国,人已四十出头,却一无所获。虽然他始终怀有乐观的展望,坚定的信心,却也不免常有一种失落的悲酸:“少年落魄楚汉间,风尘萧瑟多苦颜。自言管,葛竟谁许?长吁莫错还闭关。”(《驾去温泉宫后赠杨山人》)现在居然喜从天降,得到当朝天子的征召,多年的渴望与追求化为现实,希望的火光已把前程照亮,如何不令人欢腾雀跃呢? 于是诗人在辞家登程时,写下这首狂喜的诗。
时间正当秋季,这本是最易逗人伤怀的节候。早在战国时代,宋玉的《九辩》 就以悲秋而为后人倾倒。然而“人逢喜事精神爽”,与悲秋伤逝者截然不同,进入诗人眼帘的一切,都那么顺适,那么宜人。扑面而来的便是一片丰收喜庆气象。你看,“白酒新熟”,用丰收的新谷泡制的秋酿已经飘香,那黄鸡呢? 饱食秋黍,也催得肉满膘肥:“黄鸡啄黍秋正肥。”酒曰 “白酒”,可以感受到酿制淘漉之醇;鸡曰“黄鸡”,可以想见那肥满鲜亮的光泽。酒可供饮,鸡可成肴,自然可以“呼童烹鸡酌白酒”,招呼童仆置办一席家筵了。白酒黄鸡,算不上山珍海味,但也称得起清酒丰肴,连那小儿女也嘻笑地拉扯着大人的衣襟围坐上来了。史载李白头房妻子许氏生有姐弟二人。据诗人《寄东鲁二稚子》诗知道姐字平阳,弟名伯禽。该诗中说姐姐“折花倚桃边”,是十多岁光景,而弟弟“与姐亦齐肩”,年岁相去不远。该诗写作晚于本诗七、八年,据以推算,姐弟这时正是三、五岁的天真烂漫的孩童。他们的欢快,是因为爸爸从山中归来呢?还是因为眼前的一桌美餐呢?是因为得知爸爸被征召的消息呢? 还是本自浑沌无识仅仅是受到爸爸情绪的感染呢? 不管因由何在,小儿女的情态无疑成了李白欢悦心情的有力烘托。于是诗人歌舞狂饮起来:“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饮之不足而歌之,歌之不足而舞之。“自慰”,这里有自贺之意。“争光辉”是与落日争光辉,也就是要赶在日落之前,舞得尽情。歌曰“高歌”,不引吭高歌,不足以畅情;饮曰 “取醉”,不狂饮至醉,不足以泄欢;舞则与日争时,不如此亟舞,不足以抒心中狂喜。歌舞豪饮把诗人的兴奋之情推到高潮。
诗到这里为止只是勾画诗人的狂喜之态,使人们感受到他那一团兴奋的情绪。下面方才切入本题,点明狂喜的因由,使人不禁有山回路转、柳暗花明之感。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原来是得到皇帝的征召,可以向君主游说,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了。不过这种机遇本该早在十年甚至二十年前就来到,如今人过中年,不能不使诗人感到“苦不早”了。然而正因为如此,不更应该只争朝夕吗? 自当尽快辞家上路了。“跨马”、“著鞭”四个字,把诗人从政的急切心情活现在纸上。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用了朱买臣的典故。据《汉书·朱买臣传》 记载,朱是会稽吴人,贫穷好学,靠卖柴度日,直到四十多岁还没有发迹,妻子提出离婚。他劝妻子说: 我五十岁一定会富贵,现在已经四十多了,再忍耐些时日,将来定会好好报答你的。妻子不听而去。后来朱果然做了中大夫、会稽太守。李白把朱妻称为“会稽愚妇”。这是诗中费解的一句。古今注家多释事而不及义,即客观地摆出故事,而不言其意旨所指。也有人以为是诗人借此嘲笑轻视自己的世人,但以 “会稽愚妇”指称轻蔑者,终觉用典不类,迂曲不顺。按曾与李白相识的魏颢所作 《李翰林集序》 云:“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终娶于宗 (按为宗字之误)。”据此,诗人这时大约正当刘氏与他离异之后的时期。李白虽然不象朱买臣那样穷,但长期漫游无成时,也常落到“一朝乌裘敝,百镒黄金空。弹剑徒激昂,出门悲路穷”( 《赠从兄襄阳少府皓》)的境地,有与朱相类之处,而妻子的离去,就更为相合了。所以这两句实是借买臣故事以写实,并抒家庭不幸之愤。另外从本诗中看,只是与儿女言别而无与妻相别之意,也很象当时并无妻子的光景。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李白诗集中另有《别内赴征三首》,其二云: “出门妻子强牵衣”,则明言既有妻又有子了。但是明人朱谏在《李诗辨疑》 中指出,这三首诗涉及的地理,彼此乖谬不合,又用白玉楼、翡翠楼、金梯等词语,亦与李家境况不切,认为这组诗当是“效白而为之者,或他人之诗而误入于此”,颇有道理。三首诗很可能是伪作或错置,不足为证。朱妻与朱离异后,朱终得入京而获得发展,所以诗人这里的“余亦辞家西入秦” 中,实包含着对前途光明的展望与信心。
大约正是长年浪游的酸辛、家庭不幸的压抑、光明前景的昭示,逼出末尾两句强音:“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前一句显露出诗人激情奔越的个性和壮浪纵恣的文笔风格,后一句宣告与四十多年草间人的生活绝裂,将踏上实现政治抱负的途程,意气直干云霄。诗在最高潮处戛然而止,留给人们的却是无穷的回味。
李白并非无学,但他一向以才情为诗,以宣泄见长,学为才用。这首诗也不例外。我们感受到的是一股感情流,一股直贯全诗首尾的奔腾喜悦之情,语言似不经意写出,完全为表现感情服务,成为感情的附庸,几乎使人不觉得文字的存在。此其一。诗人虽不琢炼文字,有似率尔成章,然而全篇诗语清通洗炼,绝无赘词长语,这是有丰富才学为基础才能达到的文字高境。此其二。贯串全诗的雀跃之情,并非直露地倾述出来,而是通过诗人一系列情态与心态的描写体现出来。人们不是从诗中听到诗人述说他的感情,而是从诗人情态与心态所表现的鲜明形象中感受到诗人那狂喜之情,不知不觉地随着诗人的情绪而心潮汹涌,表现了极大的艺术感染力。此其三。李白诗以宣泄感情成章,文随情转,难言章法,但感情亦自有推激起伏,别成一种格局。如本诗前六句以写歌舞狂饮为主,却并不一步到位,而是层层推衍,由白酒黄鸡到呼童备筵再到歌舞取醉,有如从漫坡登山,渐至高处。而此六句只写狂喜之情,不点明狂喜之因,至七、八句才陡然揭开,有似已到山之高处,却迎面立一峭壁悬崖,不能不翻跃而上,章法腾挪不平,并有山回路转、柳暗花明之妙。而此下每两句一折,愈激愈高,直导致那最强音。所以全诗不仅于山回路转中将我们带入一个新的境地,还将我们高置于一座奇峰之上而结束,妙不可言。此种尤为李白所独有的造诣。此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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