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经典文章赏析·苏轼《决壅蔽》原文|注释|赏析
苏轼
所贵乎朝廷清明而天下治平者,何也?天下不诉而无冤,不谒而得其所欲,此尧、舜之盛也。其次不能无诉,诉而必见察;不能无谒,谒而必见省;使远方之贱吏,不知朝廷之高,而一介之小民,不识官府之难: 而后天下治。
今夫一人之身,有一心两手而已;疾痛苛痒,动于百体之中,虽其甚微不足以为患,而手随至。夫手之至,岂其一一而听之心哉?心之所以素爱其身者深,而手之所以素听于心者熟,是故不待使令而卒然以自至。圣人之治天下,亦如此而已。百官之众,四海之广,使其关节脉理,相通为一,叩之而必闻,触之而必应,夫是以天下可使为一身。天子之贵,士民之贱,可使相爱;忧患可使同,缓急可使救。
今也不然:天下有不幸而诉其冤,如诉之于天;有不得已而谒其所欲,如谒之于鬼神。公卿大臣不能究其详悉,而付之于胥吏。故凡贿赂先至者,朝请而夕得,徒手而来者,终年而不获,至于故常之事,人之所当得而无疑者,莫不务为留滞,以待请属:举天下一毫之事,非金钱无以行之。
昔者汉、唐之弊,患法不明,而用之不密,使吏得以空虚无据之法而绳天下,故小人以无法为奸。今也法令明具,而用之至密,举天下惟法之知。所欲排者,有小不如法,而可指以为瑕; 所欲与者,虽有所乖戾,而可借法以为解,故小人以法为奸。今天下所为多事者,岂事之诚多耶? 吏欲有所鬻而不得。则新故相仍,纷然而不决: 此王化之所以壅遏而不行也。
昔桓、文之霸,百官承职,不待教令而办; 四方之宾至,不求有司。王猛之治秦,事至纤悉,莫不尽举,而人不以为烦。盖史之所记: 麻思还冀州,请于猛。猛曰:“速装,行矣; 至暮而符下。”及出关,郡县皆已被符。其令行禁止,而无留事者,至于纤悉,莫不皆然。苻坚以戎狄之种,至为霸王,兵强国富,垂及升平者,猛之所为,固宜其然也。
今天下治安,大吏奉法,不敢顾私; 而府史之属,招权鬻法,长吏心知而不问,以为当然。此其弊有二而巳: 事繁而官不勤,故权在胥吏。欲去其弊也,莫如省事而厉精。省事,莫如任人; 厉精,莫如自上率之。
今之所谓至繁,天下之事,关于其中,诉之者多而谒之者众,莫如中书与三司。天下之事,分于百官,而中书听其治要; 郡县钱币,制于转运使,而三司受其会计,此宜若不至繁多。然中书不待奏课以定其黜陟,而关与其事,则是不任有司也; 三司之吏,推析赢虚,至于毫毛,以绳郡县,则是不任转运也。故曰: 省事,莫如任人。
古之圣王,爱日以求治,辨色而视朝。苟少安焉,而至于日出,则终日为之不给。以少而言之,一日而废一事,一月则可知也; 一岁,则事之积者不可胜数也。故欲事之无繁,则必劳于始而逸于终,晨兴而晏罢。天子未退,则宰相未敢归安于私第; 宰相日昃而不退,则百官莫不震悚,尽力于王事,而不敢宴游。如此,则纤悉隐微莫不举矣。天子求治之勤,过于先王,而议者不称王季之晏朝,而称舜之无为; 不论文王之日昃,而论始皇之量书: 此何以率天下怠耶?臣故曰:厉精,莫如自上率之,则壅蔽决矣。
纵观苏轼一生的政治生涯,时起时伏,得志时少,失意时多。虽然他一生在政治上并无大的作为,可是,他的命运却始终与北宋的改革,北宋的党争纠缠在一起。苏轼是渐进论者,不是激进论者。当王安石要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时,他本能地起来反对,成为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先锋之一。可是,在王安石变法前,同一个苏轼,却象汉代的贾谊一样,是一个积极主张改革的青年政论家。他当时考进士时准备的《进策》五篇、讲具体改革措施的《策别》十七篇,讲辽与西夏问题的《策断》三篇,代表了他当时的思想。本文《决壅蔽》就是《策别》中的一篇,讲的是整顿吏治的第三个问题。
北宋在历史上是一个软弱的王朝,它始终没有在外族侵略者面前直起腰杆。北宋的外交一直很被动。它一开国就没有新兴王朝那种恢宏的气象和蓬勃的生机。北宋最高统治者最怕的是百姓造反和武将的跋扈。所以,压抑将帅,优容文人,残酷剥削广大的人民。仁宗年间,先后任用王曾、王钦若、张知白、张士逊、吕夷简等人为宰相,执行一种因循守旧、一切率由旧章的政策。致使机构重叠,架床叠屋,冗员满朝,人浮于事。到处都是腐败和堕落,太平景象的背后隐藏着深刻而严重的社会危机。青年苏轼看到这种现象,他象当年的贾谊一样忧心仲忡。为了医治官僚机构的腐败和臃肿,为了提高官僚机构的办事效率。苏轼开了一系列的药方,而药方之一就是“决壅蔽”。所谓“壅蔽”就是下情不能上达,上情不能下达,上下壅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墨吏蠹役乘机舞弊的现象。
全文大致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分两个自然段,说明理想的吏治是什么样的。第一段,提出“天下不诉而无冤、不谒而得其所欲”的尧、舜时代作为最理想的社会状态。中国的传统心理是向往过去、厚古薄今的。儒家称颂尧、舜,赞誉大同世界,老子则干脆让人退回到小国寡民的远古时代去,他们都是说过去比现在好。所以,在封建社会里,连皇帝也动不动讲“祖宗成法”,不敢轻易变革。只有韩非、商鞅、王安石这些法家不太讲这些。可是,即使是王安石,他也要打“法先王”的旗帜。因为宋仁宗是个“仰畏天,俯畏人(怕人议论)”的皇帝,所以,王安石想用“法先王”的旗帜来减少改革的阻力,争取仁宗的支持。神宗上台后,问王安石:“唐太宗如何?”王回答说:“陛下当法尧舜。”当然,王安石讲“法尧舜”,是为了掩护他的改革;苏轼讲尧舜之治,是为了针贬当时的吏治。接着,文章从尧舜之治讲到一般的太平盛世。尧、舜毕竟太遥远了,也太理想了,而一般的盛世虽然比不上尧舜之治,总还是现实一些。苏轼认为,能做到“诉而必见察”、“谒而必见省”就可以算天下大治了。为了进一步说明理想的吏治的特征,作者又用人的心和双手来作比喻。讲圣人之治天下,上下之间,如心与手一样痛痒相关、“叩之而必闻,触之而必应”。
第二个层次,根据前文以尧舜之治与一般盛世所树立的吏治标准,对今天的吏治中的壅蔽现象进行揭露和谴责。很明显,今天的吏治与理想的吏治处处形成鲜明的对比。理想的情况应该是“诉而必见察”,可今天是“如诉之于天”。理想的情况应该是“谒而必见者”,可今天是“如谒之鬼神”。不但对下边的诉说置之不理,而且,贿赂公行,以至于“举天下一毫之事,非金钱无以行之”。值得注意的是,九百多年前的苏轼,已经发出了这种类似“金钱万能”的喟叹。
第三个层次,用历史上的得失成败和今天作对比。这个层次包括两个自然段。首先,用汉唐时期,“小人以法为奸”及今天“法令明具”、“小人以法为奸”的两种现象,暗示出如下的结论: 关键在于得人。有没有法不是关键。无法,则小人肆行无忌; 有法,小人也可以巧加利用。这是苏轼与王安石的思想分歧点之一。从道理上说,法治也要有人去执行,但没有好的法,好人也办不成事,所以偏执一面都是不对的。苏轼偏向于强调用人,王安石偏向于强调变法。作为一般的道理来说,苏轼在这里没有说错,“小人以无法为奸”及“小人以法为奸”,这两种情况事实上都存在。
接着,作者又用今天“纷纷而不决”、王化“壅遏而不行”的现象与历史上齐桓公、晋文公的令行禁止,王猛为政的立竿见影、雷厉风行作对比。这里,同样是用古今对比来暗示关键在于得人的道理。可是,上一段是泛泛地比较,这一段是举了齐桓、晋文、王猛的具体例子。文章的说服力更加强了。王猛是苏轼很赞赏的一位历史人物,苏轼在好几篇文章中用欣赏的口吻提到他。
全文的最后一个层次包括三个自然段。这是全文的中心。在前面说理、举例引证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壅蔽现象的具体办法。作为一篇策论,这一层次自然应该成为全文的中心。第一段指出,“招权鬻法”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在于“事繁而官不勤,故权在胥吏。”这种分析自然不能不说是肤浅的。考虑到苏轼当时初入仕途、资历尚浅,不敢指斥权贵,也不无可以谅解之处。接着,作者针对这种现象提出“省事莫如任人,厉精莫如自上率之”的主张。即是说,要简省政务,关键在于择人,励精图治必须从上面做起。第二段,指出政务处理的两个关键的机构是中书与三司。中书掌管机要,三司掌握财政,都是政务繁忙的要害部门。作者认为,它们不应巨细都管,陷于繁锁的日常事务而不能自拔。关键在于择人。这是又一次强调用人的重要。
第三段,用古圣人为例,说明皇帝既要勤于政务,又不能包揽一切。皇帝作出表率,就能带动百官,不敢懈怠,壅蔽的问题就解决了。
这篇策论,有古今的对比,正反的对比,有议论、有事实、并运用了比喻的方法。既指出了弊病之所在及其危害,也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层次分明,语言明朗,议论畅达,是一篇庄重而有说服力的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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