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纲目》的主要内容,《通鉴纲目》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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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鉴纲目》的主要内容,《通鉴纲目》导读

《通鉴纲目》是朱熹改编《资治通鉴》而成的一部纲目体编年通史。在封建社会后期实际上起着政治教科书的作用,代有刻印,影响甚大,其地位甚至凌驾于《通鉴》之上。有宋乾道壬辰四月刊本、元刊本、明黄仲昭校刊本、明成化内府刊本、嘉靖甲午江西刊本,清康熙己巳徽州刊本,清同治十三年补刊本等。

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是宋代道学的集大成者,对史学也有较深造诣,其生平事迹见“四书集注”。

《通鉴纲目》全书共五十九卷,起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 (前403),迄于周世宗显德元年 (959)。朱熹感到 《通鉴》作为帝王的历史教科书,仍然太详,而《资治通鉴目录》 又太简。司马光晚年似乎察觉到这一问题,做 《举要历》又未成。南宋胡安国修 《举要补遗》若干卷,又 “不能有以领其要而及其详也。”所以朱熹自担重任,改编《通鉴》,别为义例,创《通鉴纲目》一书。纲目体例的特点是:“表岁以首年,因年以著统,大书以提要,而分注以备言。”有纲有目,纲仿 《春秋》、目效 《左传》。纲乃朱熹自作,颇寓褒贬之意,分注浩繁,命其弟子赵师渊写成。自成一体,后世目录学家,专门称之为 “纲目体”。

朱熹编 《通鉴纲目》,固然为了简化 《资治通鉴》,而其主要目的则在《资治通鉴纲目》中贯彻、实践他的史学理论。朱熹对《资治通鉴》有推崇又有批评,他对《通鉴》的批评意见主要是: 一、《通鉴》于正统不明,三国时以魏为主是“其理都错”。二、《通鉴》纪年皆以后来为定,不合理。三、司马光修书,爱憎由己,“凡与己意不合者,即节去之”。四、司马光对才德之论不全面,“温公论才德处未尽,如此则才都是不好底物矣。” 五、“唐五代多繁冗。” 总之在朱熹看来,做为“资治”之用的“通鉴”,不是尽善尽美之作,尤其在正统问题上,朱熹站在南宋偏安小朝廷的立场上是不能同意 “帝魏寇蜀”的。所以他要把“理” 一元论从哲学领域引入史学领域,试图建立一种 “天理”与 “史事”统一的史学体系,这个理论体系便落脚在《资治通鉴纲目》一书中。综观《资治通鉴纲目》突出了如下几个问题:

1. 明正统、斥篡贼。

朱熹认为在中国历史上,自古代到宋,其间几千年,“凡正统,谓周、秦、汉、晋、隋、唐”等六个朝代,其他夏、商、战国、魏、南北朝、五代等都非正统。按照这个思想,《通鉴纲目》便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为起篇,而不讲夏、商等朝,“自建安二十五年以后,黜魏年而系汉统,与司马氏异。”不用曹魏,而用蜀汉系汉统为正统。以是否正统作为评价史事、人物“义”与“非义”、“善”与 “非善”、“忠”与 “奸”的准绳。他认为“正统”是合乎“天理”的,其书法不仅溢美表扬,而且等级森严。除正统外,还有无统、非正统、僭国、篡贼等,治史者首先应该明正统、斥篡贼。

2. 立纲常、扶名教。

朱熹认为君臣、父子、夫妇、长幼等大伦,则是以“忠”、“孝”、“节”等原则为准绳。君臣关系,是君尊臣卑,扬君抑臣渗透在各个环节,体现了朱熹绝对君权论思想。父子关系,子对父惟有孝。作儿子的不能不服从,亦不得有怨言。夫妇关系,妇女要“三从四德”。朱熹认为 “三纲五常”是 “天之经,地之义”,维护 “三纲五常”便是 “天理”,史著对此是绝对不可违背的。

3. 除史弊、法 《春秋》。

朱熹针对北宋以来“大抵史皆不实”的弊病,主张取《春秋》之义,尊重史实。他在 《史馆修史例》中,提出了一套办法,贯彻在《通鉴纲目》之中。

总之《通鉴纲目》实践了朱熹的史学理论,此书一问世,立即被封建社会后期的统治阶级奉为正宗,推崇备至。南宋王柏评价说:“朱子推挈矩之道,寓权衡之笔,大书分注自相错综,以备经传之体。史迁以来,未始有也。……所以扶天伦,遏人欲,修百王之轨度,为万世之准绳者。”元揭傒斯说:“孔子因鲁史作《春秋》,以为万世之法; 朱子因司马氏《通鉴》作《纲目》,以正百王之统。此天地之经,君臣之义,而圣贤之心也。”明杨士奇也说: “其书则孔子作《春秋》之义,以正人心,植世教,有助于治道者也。”因此此书在封建社会后期,不仅是单纯史学著作,实际上起着政治教科书的作用,影响深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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