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作品简析与读后感
《明史》是记裁明朝建立始末的一部重要史籍,属纪传体史书。全书332卷,其中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此书为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也是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史书。清顺治二年(1645)五月,设史馆开修,但因准备不足,实际并未进行编修。康熙十八年(1679),又以徐元文、叶方蔼、张玉书为总裁,纂修明史。后王鸿绪、张廷玉又相继充任总裁。雍正十二年(1735)十二月定稿,乾隆四年(1739),由大学士张廷玉正式进书,历时95年。《明史》主要取材于明朝所修实录,同时参考了大量的明朝宫廷档案,以及奏仪、图籍等文献资料。而后又加以认真细致的整理和考订,因而《明史》史料翔实、叙事清晰、体例得当、文字简洁,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此史与前二十三史在体例上有变更之处,如“志”中附表,“表”中增加《七卿表》,“传”中专列阉党、流贼、土司等传,比较系统地专述某一问题,从而构成了《明史》的独特之处。不过,此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重政治、轻经济,对社会经济方面的史实过于简略;回避了明末满洲人的一些史实;《艺文志》中不提明代以前的著述等。为此,后人又作了不少的考订,其中以清人王颂蔚的《明史考证捃逸》、今人黄云眉的《明史考证》最具代表。《明史》成书后,即于武英殿刻版刊行,并与其后刊行的“正史”合为二十四史。1935年商务印书馆据殿本出版百衲本《明史》,并附刊《明史考证捃逸》一书。1974年中华书局出版《明史》标点校勘本,集前人校订的成果,具有较高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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