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侠传》简介|鉴赏
传奇小说。清王士祯(1634—1711)撰。出自《池北偶谈》(笔记、小说集),又见《渔洋文略》等书。 《虞初新志》等文言小说或古文选本也常常选入。
本题包括《剑侠》、 《女侠》两篇。第一篇写安徽某巡抚遣使往北京押送巨额金银,中途被劫。使者以妻子作抵押前去密访,被一盲者带往一个坐落在丛山密林中的市镇,见到一个“王者”模样的人。夜里他发现粉壁上挂着许多人的耳鼻。 后来,“王者”告诉他,金银确在这里, “但不可得矣, 当予汝一纸书。”书中痛斥巡抚贪纵,并警告说: “某月日夫人夜三更睡觉,发截若干寸,宁忘之乎?”见到此信,这位巡抚的气焰才有所收敛。明清两代,吏治腐败,贪墨成风,善良的人们也往往寄希望于剑侠,通过幻想的方式,惩处某些罪大恶极的人物,以发泄积愤。因此,象此类剑侠故事,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黑暗的社会现实,也表达了人民群众的某些愿望,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现知,与本篇情节类似的故事,较早见于明末凌蒙初的二刻《拍案惊奇》中的《神偷寄兴一枝梅》。与本篇同时写成的则有《聊斋志异》中的《王者》。《王者》的思想性、艺术性都胜于本篇。
《女侠》先写新城县令崔懋路遇女侠做为“引子”, 此女侠:
年三十余, 高髻如宫妆,髻上加毡笠, 锦衣宫鞋,结束为急妆。腰剑,骑黑卫(驴),极神骏。妇人神采四射,其行甚驶(快)。试问: “何人?”停骑漫应曰: “不知何许(处)人。” “将往何处去?”又漫应曰: “去处去。”顷刻东逝,疾若飞隼(鹰类)。
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然后才入正文,写另一女侠。说顺治初年,有县役押送官银去济南,夜间在一旅店停宿,虽百般防护,金银仍不翼而飞。原来附近尼庵中的少尼也是一侠。众人便求女侠相助。
尼笑曰: “此奴敢来此弄狡狯,罪合死,吾当为一决。”顾妪入,牵一黑卫出。取剑臂之,跨卫向南山径去。其行如飞,倏忽不见。市人集观者数百人。移时,尼徒步手人头,驱卫而返。驴背员木夹函数千金,殊无所苦。 入门, 呼役曰:“来!视汝木夹,官封如故乎?”验之,良是。掷人头地上,曰: “视此贼不错杀却否?”
在当时,盗匪也是扰乱社会安定的一大隐患,是人民的公害。“官匪一家”,官府对之也无能为力。这里所写的女侠的作为,也是为人民除害。
这两篇小说是用古文笔法写成的。情节用粗笔勾勒,细节描写也极简净,但颇能传神,人物跃然纸上。从上引片段即可看出这种特色。诗文集中的小说性作品一般都是这种写法,与《聊斋志异》等那种工笔细描式的传奇小说是不同的。它们各有千秋,不必强求一律。这两篇小说一直传诵不衰,不仅对后世的同类小说有所影响,还常被当做古文范本来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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