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与周代礼乐文明
《诗经》诗篇来源复杂,有些诗歌经过多代多人传唱,特别是《国风》部分,不少篇章保留了民谣特色。但是,《诗经》经过周代太师编辑加工,诗篇与音乐关系密切。诗篇内容多与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如《邶风·简兮》《王风·君子阳阳》《陈风·宛丘》《陈风·东门之枌》《小雅·甫田之什·宾之初筵》《鲁颂·駉之什·有駜》等。周代“用诗”的实践,也深刻反映了《诗经》与当时的礼乐制度密不可分,特别是在今天可见的《仪礼》《礼记》《周礼》中有丰富的“用诗”记载,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但是,在《诗经》研究史上,关于诗篇与音乐的关系有不同认识,即所谓徒诗与乐歌问题。
简要地说,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诗经》中的诗篇是否入乐,是配乐舞演唱的歌词(乐歌)呢,还是像我们今天仅在案头吟诵的篇章(徒诗)?前者近乎彩排,后者近乎清唱。
实际上,在《诗经》学史上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议,而且意义非同小可。如果认定这些诗歌是乐歌,那么文字便不一定是唯一的、固定的、明确的,那些在文字中寻觅古代圣贤的伦理大义便站不住脚,宋代时候就有学者(王柏)发了这种议论。如果认定这些诗歌是徒诗,承载着丰富的深刻的治国修身的道理,那么,古人盛传的“诗教”传统、“《诗》《书》礼乐”“造士”的景象岂不要大打折扣?
现在看来,这个问题应该是有一些眉目的,问题是不能将二者完全对立起来,其中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体现出合分趋势,由乐歌而渐至徒诗,唐诗、宋词、元曲也有这样一个大体相似的经历。这似乎说明了一种艺术形式从民间走向庙堂、从生动泼辣走向典雅精巧、从混融稚嫩到明晰成熟、从多样到单一的历史规律。有知识的文化工作者既加工改造了它,促使它普及和成熟,包括定型,但也导致它颓萎和死亡。这真应了后人“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之语。
《诗经》诗篇合乐的史料也很多,如《诗经·周颂·有瞽》《墨子·公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观乐”、《史记·孔子世家》等。今也多认为诗歌以多种方式汇集而成,并经过有意识地编辑,“今本《诗经》传自鲁国是很可能的”,依据是《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观乐”及《左传·昭公二年》“周礼尽在鲁矣”的史料,顾颉刚认为《诗经》三百篇均入乐,即使民间歌谣,也已被改为乐章了,徐仲舒在《豳风说》中证明“《诗经》为鲁国工歌之底本”,都似乎在说明《诗经》的整理与鲁国的乐师等学者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诗经》诗篇的诗歌形式,以四言为主,每首分若干章,一般每章四句。手法上分为赋、比、兴、风、雅、颂六种,前三种着重于修辞,是古人所说的用,后三种着重于文体,是古人所说的体。因为是不同的角度,古人又讲体用合一、体用不离,所以,这六种方法虽然不完全符合今天分类的标准,但是它们却是相互结合、相辅相成的,特别是在“风”诗中。
某种意义上,《诗经》诗篇的形式特点昭示了《诗经》与音乐的密切关系,“重章叠唱”不仅是反复强调的内容需要,更是音乐体制的形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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