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研究·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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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研究·诗学研究·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

乐府诗研究专著。今人萧涤非著。萧涤非(1906—1991),古典文学研究专家。建国后一直在山东大学执教,另著有《杜甫研究》等。全书共分六编。第一编为绪论,总述乐府之产生、分类及其变化之概况。以下五编,分述两汉、魏(附吴)、晋、南朝、北朝(附隋)乐府。作者于乐府诗用力很深,全书论述,全面而又深入,时有独到之处,成绩突过前此著作。此书在论述形式体制方面,针对历来皆“误认乐府为诗之一体”,提出“一切诗体皆从乐府出”,故编中凡与诗体有关之作,皆特加提示。如其论五言诗体,即强调出于两汉民间乐府,而不始于班固。在乐府诗的内容方面,认为“感于哀乐,缘事而发”,虽专指汉代民歌,也是乐府之一大特性,乐府与诗之一大分野,因此,书中于作品之本事及背景,求之不厌其详,能注意其社会历史内容,钩稽史实,以相印证。如论魏左延年《秦女休行》,引《后汉书·苏不韦传》、《三国志·韩暨传》及魏文帝黄初四年诏,联系当时社会私人复仇风气,指出其诗“亦足以观一时之风俗”。又如其论南朝清商曲的繁荣,从地理、政治、风尚、思想、制度等方面阐述,非于当时历史有深入了解者不能如此。对于作品本身之性质、时代等方面的考订,也颇多卓见。如《短箫铙歌》前人有疑系《宋书·乐志》“搜罗遗佚,杂凑备数”,作者结合《铙歌》在汉代用于朝会、道路、给赐等实际施用情况,指出“旧云军乐,实不尽然”,其内容庞杂是由于用途之广等等,均可为定论。惟第二编第三章《论东汉乐府之采诗》一节,举《后汉书》《李郃传》、《刘陶传》等为证明,然《后汉书》诸传所说之风谣,系指不入乐之杂歌谣辞(如《乐府诗集》卷八五所录之《五侯歌》、《上郡歌》、《鲍司隶歌》、《董少平歌》、《张君歌》等皆是)而非相和、杂曲歌辞。若相和、杂曲,在当时为黄门倡乐,被认为徒供娱乐而无裨于政教者。综观全书,是迄今为止乐府诗史专著中论证最深入、影响最大的一种。此书原由1943年中国文化服务社出版,198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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