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诗论· 白石诗说》新诗鉴赏
诗论,一卷,南宋姜夔撰。夔见《姜白石词编年笺校》。
全书共三十则,皆为论诗之语。与宋人一般诗话重记事考据,以供谈资不同。作者自云:“《诗说》之作,非为能诗者作也,为不能诗者作,而使之能诗;能诗而后能尽吾之说,是亦为能诗者作也。”从这些话中可知此书是为学诗入门之作,因此书中偏重讲诗之写法,并涉及诗的表现手法、诗之境界和诗人修养等问题。如所分的小节就有:辨体、立意、布局、措辞、说理、使用、写景、体物等。
论诗言辞简洁,但颇见作者“精思独造”之功力。如言:“难说处一语而尽,易说处莫便放过;僻事实用,熟事虚用;说理要简切,说事要圆活,说景要微妙。多看自知,多作自好矣。”此段议论对于初学诗者是有帮助的,后来学诗俗谚有“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也是这个意思。
姜氏注重独创、反对模拟:“一家之语,自有一家之风味。如乐之二十四调,各有韵声,乃是归宿处。模仿者语虽似之,韵亦无矣。”这说明了诗歌风格的独特性源于诗人个性,这是亦步亦趋的模仿者不能达到的。
关于诗歌的理想境界,姜氏提出:“诗有四种高妙:一曰理高妙,二曰意高妙,三曰想高妙,四曰自然高妙。碍而实通,曰理高妙;出自意外,曰意高妙;写出幽微,如清潭见底,曰想高妙;非奇非怪,剥落文采,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妙,曰自然高妙。”所谓“理”“意”“想”是指艺术构思,因为合“理”,故“碍而实通”。构思不落俗套,称之为“意高妙”。“想”则指穷索冥搜,才能把“幽微”之境清晰地表现出来。有此三者才能达到“自然高妙”的艺术境界。
姜夔论诗不追逐奇险怪诞,不以雕琢华藻取胜。他认为诗的最高境界还是摆脱语言文字的约束,这样才成为纯诗,也就是禅宗所说的“第一义”。
从这些主张可以看出姜夔还是受到江西诗派影响的,这个主张是下启严羽的《沧浪诗话》“兴趣”说的。
有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排印本,由今人郑文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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