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诗歌别集·唐五代部分· 杜少陵集详注》新诗鉴赏
杜诗注本,二十五卷,清仇兆鳌撰。兆鳌(1638~1713)字沧柱,浙江鄞县(浙江省宁波市)人,康熙二十四年进士,官至吏部侍郎。
仇兆鳌以二十多年时间编著此书,网罗了宋元明至清初评注杜诗之精华,又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每诗分段,诠释考订,并加上辑注、集评,确乎不愧“详注”两字。其引证之浩博,几乎包括了他以前的一切注家,像原刻本的王嗣奭《杜臆》、黄生的《杜诗说》手稿,他能“不遗巨细”地采录入书,对读者大有裨益。但这部著述是献给康熙皇帝的,所以他注释评述中就特别强调杜甫的“立言忠厚,可以重教万世”,行文时也就有意识地削弱杜诗的思想锋芒。杜甫《醉时歌》中有“儒术于我何有哉?孔丘盗跖俱尘埃!”仇氏就加按语评论说:“按圣人至诚无息,与天合德,其浩然之正气,必不随死俱泯,岂可云圣狂同尽乎?此袭蒙庄之放言,以泄醉后之牢骚耳,其词未可以为训也。”这一番话虽然无法廓清杜诗的影响,却可在关心名教的皇帝面前表明自己的立场。《无家别》本来是揭露刚从前线回家,又面临着家破人亡的战士也再度被征入伍的悲剧,仇兆鳌却说“此章结出思亲之孝,有关于大伦”,可见仇的思想和杜诗的距离有多远。还有一点,他援引前人注释评论时虽然很浩博,但往往是只据类书,或只凭记忆,转录评语,经常任意截割,与原文出入甚大。清同治间浙江钱塘施鸿保就“仇注”的穿凿附会冗赘之处及其训释字句欠妥和引述评论失当之处一一反驳,并提出新解,著《读杜诗说》。
“仇注”于康熙四十二年刊本,五十二年又刻印一次,增订很多。中华书局1979年排印本为“五十二年本”,是全本。施鸿保《读杜诗说》有中华书局1962年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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