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集·文选
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诗文选集。因其主编萧统 (501-531) 死后被谥为昭明太子,故又称《昭明文选》。《文选》所录,上至先秦 (托名为子夏的 《毛诗序》),下迄当代 (南朝梁),唯不录生人,是当时最完备的诗文总集。古代一些作品得以流传下来,就是借了 《文选》的光。萧统生活的时代,是传统文学观念发生巨大变化的时代,人们更加注意“文章” 的艺术性,讲究情思和文采,即将文学视为语言的艺术。《文选》所谓 “文”,就是指语言的艺术,用萧统在 《文选序》 中的话说,就是 “综辑辞采” 与“错比文华”,就是 “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根据这一标准,《文选》所录为诗、赋以及富有文采而又独立成篇的文章 (包括史书中有相对独立性的 “论赞”),而将经、史、子排除在外,其理由是: 六经既经孔子删定,后人岂可再加 “芟夷剪截”; 诸子 “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史书“繁博”,而且旨在 “褒贬是非,纪别异同”,与所谓 “篇章” 有别。这种区分,似乎令人莫名其妙,如 《庄子》历来以想象丰富(沉思)、词采瑰丽 (翰藻) 著称,即使按照萧统的标准,也应该属于典型的 “文”。如果说 《庄子》是“以立意为宗”,不是纯文学,那么 《文选》 中所选录的诏、册、令、檄、表、诔、碑文、行状等应用文,就更不是纯文学了。其实,《文选》 所录之 “文”,不但要 “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而且要能独立成篇,这就是 《文选》不收录经、史、子之文的根本原因。后代有些学者认为萧统是将经史子排除在 “文” 之外,这纯属误解。《文选》是分类编排的,大类分为赋、诗、骚、七、诏、册、令、教、文、表、上书、启、 弹事、笺、奏记、 书、 檄、对问、设论、辞、序、颂、赞、符命、史论、史述赞、论、连珠、箴、铭、诔、哀、碑文、墓志、行状、吊文、祭文等三十七种文体,赋、诗下又根据内容分为若干门,如赋下分为京都、郊祀、耕籍、畋猎、纪行、游览、宫殿、江海、物色、鸟兽、志、哀伤、论文、音乐、情等十五门,诗下分为补亡、述德、劝励、献诗、公宴、祖饯、咏史、百一、游仙、招隐、反招隐、游览、咏怀、哀伤、赠答、行旅、军戎、郊庙、乐府、挽歌、杂歌、杂诗、杂拟等二十三门。这种分门别类今天看来也许非常繁琐,毫无必要,但在当时,却非常有用,因为《文选》 的目的,就是为读者提供作文的范本,这样细致的分类编排,无疑给读者提供了方便。因此,它一问世,便风行开来。唐宋时代,以诗赋取士,《文选》成为士子的必读书,甚至有 “ 《文选》 烂,秀才半” 的谚语。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晋代至隋,出现过二百四十九种类似的选本,如挚虞的 《文章流别集》、李充的 《翰林论》、刘义庆的 《集林》等,但只有 《文选》 流传至今。有趣的是,研究注释 《文选》也成为专门之学,名曰 “选学”,这在古代是绝无仅有的现象。其中最著名的 “选学” 专家是唐高宗时代的李善,这位号称“书簏”的博学之士,引用了近一千七百部古书,来注释 《文选》 的语源和典故。这是后代选学家津津乐道的权威注释。如果说 《文选》曾经对传统文学发生过深远影响,那么李善的 《文选注》 对传统学术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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