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文学·《诗经》·个性情感和艺术精神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先秦两汉文学的内容·《诗经》·个性情感和艺术精神

《诗经》中绝大部分作品为周王朝建立之后创作的。这些作品生动、形象地表现了人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内心世界:他们的个性与思想感情,他们的欢乐与苦恼,他们与外在环境的矛盾与冲突,他们对人生、生活的理想追求;体现了当时人们的艺术理想和较高的艺术修养。这些作品在表现周人感情的丰富性方面,在展现周人个性的历史性内涵方面,在表现当时人们对生活、对人生的审美感受方面,都达到了相当的艺术高度,取得了极其可贵的成就。

周代等级关系是通过封邦建国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天子封诸侯,诸侯封大夫。通过这样的“封”与“建”,诸侯、大夫拥有了不同数量的土地、臣民。周代人的等级名分是通过土地分封而形成的。他们的财产和政治地位的最初获得,都来源于上一级君主的恩赐。这种关系最终决定了他们在君主面前不能不居于从属的地位。经济上,要献纳贡赋;政治上“出纳王命”,充当“王之喉舌”(《烝民》)。他们只有效忠于君主的义务,而没有分庭抗礼的资格和权力; 他们只能在君主的意志和利益中体现个人的人生意义和利益,而不能也不允许拥有独立的个人的意志和利益。于是,他们一方面要治理好自己的臣民,另一方面,他们要感戴、依赖上级领主。这构成了当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与这种关系相适应的是,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于是,代表周代主流文化的礼乐文明确立并发展起来。这是中国古代文化传统的定型时期,也是中国文学传统形成的时期。当时诗人不论处于什么样的社会地位,无不直接、间接地受到这一主流文化的制约与影响。

周代的礼,是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它是由人们的物质关系中产生出来的精神文化的总和,是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意识形态。同时,它又反作用于物质关系。周代的社会关系以人身的依附关系与严格的等级关系为基本特征。它的核心是上级领主同下级领主、领主同农奴间的等级差别。礼的作用就是维护现存的人身依附关系与等级关系,突出表现在它要求把社会生活中的尊卑差别显现出来,使人们的认识更加鲜明。因此,礼强调“章疑别微”。章,明也,显也。“章疑”,就是使纷繁疑似的事物之间呈现出清晰可辨的等差;别,分也。“别微”,就是使隐约微末的关系剖分离析,显出尊卑。“章疑别微”就是使现实的等级关系在人们的认识中得到强化,从而强调差别,使人们认识并牢记自己的和他人的等级名分。这样就会使卑者、贱者老老实实地侍奉尊者、贵者,而不至于非礼僭越,更不会犯上作乱。礼的本质就在于此。

礼对周代贵族性格的制约作用,最主要的基点是从礼的“尊尊”本质中引出的。礼要把“尊尊”的宗旨变成人们日常的行为规范乃至心理积淀。于是,在文学艺术中这样复杂的文化现象及其同人们心灵的关系,也为诗歌打上了鲜明的时代印记。

有关恋爱、婚姻的诗篇在《诗》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在《国风》中尤其如此。它们是诗人情感活动最具生命力、最为强烈的旋律,是诗人心灵剧烈跳动的艺术结晶。这些诗篇以其永恒的艺术魅力感染、激动了几千年来的无数欣赏者。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周人歌唱爱情、婚姻的时代,礼乐文明是人们生活空间中最为广泛,也最具制约作用的精神力量。礼的思想、原则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紧紧地、绵密地环绕着人们,规定、熔铸人们的性格、心灵乃至感情活动。礼在一定程度上承认爱情的合理性。“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礼运》)。这是礼对情的有限度承认的经典性表述。然而,周代礼的思想在本质上却是限制情感、否定情感的。《左传》昭公十年引逸书云:“欲败度,从(纵)败礼。”(《春秋左传正义》卷四五)在这种思想看来,欲望的发展就会败坏礼之“度”,对情的放纵,就要损害礼,从而将情、欲同礼的思想、原则对立起来,维护礼,限制甚至反对情。《国语·楚语上》云:“私欲弘侈,则德义鲜少。”在这样的思想中,私欲同德义已经被置于截然对立的态势中,此消彼长,彼消此长。将二者对立起来的认识在《礼记·乐记》中表述得最为充分。其文云:“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智)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而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在礼的思想看来,二者的对立如不加以限制,一旦发展到这一地步,便彻底破坏了礼的思想、原则乃至社会的尊卑等级,就要天下大乱。这是无论如何也不可以的。因此,礼将人们的基本欲望视为恶劣的情欲,加以限制、排斥。《左传》隐公六年引周大夫周任的话说:“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对情欲要坚决地予以扼杀。为了更有利于礼的秩序的稳定,周代的统治思想则从各个方面对情和欲进行诱导、制约、改造。《礼记·礼运》云:“故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通过这样反复地耕种、修整、限制、熔铸,使人们的感情成为圣人的特殊的田地,这里面只生长合于礼的思想、原则的情和欲,那种对人生的本能的需求再也看不到了。这样就会做到孔子所说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

在这样的礼乐文化居于统治地位之时,人们对男女之情的追求,被视为有损于礼的思想、原则的行为。礼的思想要求人们极大地限制自己的情欲,甚至要毫无痛惜地将其扼杀,而使自己的情合于礼的规定。在当时的礼的思想原则看来,个人的感情是无足轻重的,重要的是礼的尊卑之稳定与不可动摇的秩序。为了这一宗旨,就要否定人们情感的合理性,藐视甚至扼杀人们的情感。

随着周人统治的巩固与发展,礼的思想、原则的制约作用也被不断地强化。但是另一方面,各地的文化渊源不同,王朝对各地统治的程度不同,礼的思想原则实现的程度也是有所区别的。上述礼的思想、原则对人们的感情和心灵的制约更多地表现在周人长期统治的区域,如王朝所在的丰、镐等。在《诗经》中,礼的思想原则当以《大雅》《小雅》和《周颂》表现得最为突出。在《国风》中,也有一些诗篇采自周人礼乐文化影响较深的地区,如《周南》《召南》《豳风》《王风》等诗篇就出自这样的环境中。因而,连同其中的有关婚姻、恋爱诗在内,都不能不同其他地域的文学形成显著的差异。例如《关雎》表达了一个贵族青年对一位少女的爱慕与追求,青年男子在水边见到一位形貌姣好的少女,遂生爱慕之情,将她视为最适合于自己的女性。他思念着,想象着,为激情所困扰,所震撼,“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他是个重情感,重想象的人。他的爱情是如何变为现实的,诗中略而不谈。诗人要向世人陈述的是使他辗转不眠的心灵震撼,是他与爱人结成连理之后的和谐,是他以自己所拥有的琴瑟、钟鼓等优越的条件,取悦自己的爱人,也要以此使她幸福。他的感情是强烈的,也是深沉的。但是不论他们的感情如何强烈,见诸行动或情感活动时,都会显示出他们心灵中的礼的深刻印痕。礼的教化使得这些诗篇的情感表现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从而成为那个时代抒情诗的典范。

但是,礼乐文明的扩张,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各诸侯国的地域不同,部族的构成不同,其原有的文化传统也不同。虽然周代礼的思想借助于政权的力量得以推广,但是,其与各地原有文化的冲突仍是不可避免的。如前文所论及的周以外的各个地域、部族,周王朝往往要因地制宜,进行文化扩张与新的建设。从文学艺术来看,这些地域的作品中所涌动着的感情,所体现出的审美情趣,则表现出同主流文化的礼既有联系,又表现出带有其他特色的文化传统对人们心灵的作用。

在这方面,卫诗最具代表性。卫地人们的精神面貌、文化状况同周王朝统治严密的地区有着明显的差别。周王朝既要他们接受自己的主流意识形态,又不想借助于政权的力量强制地扩张礼乐文化,而是要在文化交融中巩固其统治。在《诗经》文本中,划分为《邶风》《鄘风》《卫风》三部分的卫诗,不仅数量多,而且具有独特的文化基因与艺术风貌。人们从中可看出其与周人礼乐文化融合的痕迹,也可看出二者的矛盾与排拒,较为突出的当属《鄘·柏舟》和《氓》。

《鄘·柏舟》的作者是一位敢爱敢恨的少女。她热恋着一个青年,认定他是自己最好的人生伴侣。可是,外界环境却不承认她的选择,给她以极大的压力。她痛苦地执著地呼喊道:“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在自己的幸福受到严重威胁之时,在这样的抗争中,周人的礼的思想、规范都无法顾及了。“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齐·南山》)。这些清规戒律与她的人生选择发生了尖锐的冲突。她要摆脱这一切束缚,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情感。这在那个时代是很少能听到的声音。

在《氓》中,我们可以看到更复杂的心理变化与不同的文化系统的交叉。这是一首典型的弃妇诗。抒情的女主人公与“氓”从小生活在淇水两岸,他们少年时代就在一起嬉戏,“总角之宴,言笑晏晏”,到了青年时代,他们相恋相爱,还“信誓旦旦”地表明心迹,深深地陷入情网之中。他们之间的恋爱经历,在周人的礼的思想、原则看来,已属越轨的行为。他们由恋爱而结婚之后,情况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女主人公无辜被遣,使她的人生一落千丈。她恨对方,也恨自己。在痛切的表白中,她要让天下的少女都知道自己的不幸,也要让她们知道自己何以不幸。在她看来,自己不幸的关键在于爱得太深,不能自拔,因而对“氓”寄望过高。她希望所有的女子都不要像自己那样“与士耽”,而要等待父母,等待媒人,将自己的幸福交给执行礼的程序的人,听凭外界的安排。在这样的陈述中,可以看出她因为所托非人而产生悔恨,并由此产生对自己青年时代的恋爱生活的否定。从中可以看出,她以往的恋爱带有对礼的束缚的抗争、反叛倾向,而在痛悔之时,又表现出对礼的复归。

郑也是具有独特的文化传统的诸侯国。《将仲子》对郑国青年男女心灵、情感中的郑文化因素,对礼乐文化同郑人心灵的关系,都表现得较为充分。

在社会生活中,即使处于成康盛世,处于礼乐文明昌隆之际,人们对礼的信仰,人们以礼自饬的自觉性也是有限度。到了厉王、幽王时代,或春秋时期,礼的原则受到相当多的人的抵制,即所谓礼崩乐坏,社会矛盾加剧。一部分有能力、有智慧的士人心灵中礼的修养比较高,而贵族中掌握着物质财富和各级政治权力的人,往往依靠其高贵的血统而不是依靠自身才能和礼的修养,进入权力结构的中心。这两部分人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冲突。占据着物质财富、手中有权的一些人往往因其地位、条件,并因其心灵中礼的修养较低,而追逐物质利益和世俗享乐,违背礼的规定。人们的不满,人们对社会、对统治集团的批评越来越多。

于是,在文学创作中涌现出大量承载着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的讽刺诗。这些作品以鲜明的爱憎、泼辣的语言、尖锐的指向,创作了独具风神的佳作,也为后人留下了可贵的艺术精神和文学传统。例如《鄘·相鼠》是一篇著名的、感情激切的讽刺诗,诗中批评了某些人在礼仪和行止方面的不和谐表现。在周代文化看来,人们的礼仪、行止都注入了礼的定性。人的一举一动必须遵从礼的规范,做得好的,就会受到称赞。人们从是否自觉地按着礼的规范去做,来考察一个人的礼的修养,甚至通过这方面的表现,看其是否能够为人们所赞同、所拥戴,预见其本人乃至家族的盛衰。不增进礼的修养,不遵循礼的原则,社会就会大乱,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也就寸步难行。于是,当诗人看到这个无礼、无仪、行止不良的人时,便鄙夷地唱起了讽刺的歌,将这个人视为连有皮、有齿的老鼠都不如的丑类。

表现出上述感情特征的作品在《大雅》《小雅》中更多,所展示的内心世界也更深刻,更生动。如《大雅·桑柔》一诗中,作者通过对自己感情和信念的坦诚自述,塑造出一个同违礼行逆的执政者坚决斗争的抒情主体形象。他批评那执政者背离大法而放纵自恣。诗人警告他,长此以往,必将像飞虫一样被捕获、诛戮(“如彼飞虫,时亦弋获”)。作者以礼诱导他、荫庇他,反而遭到申斥(“既之阴女,反予来赫”)。诗人好言进谏也被斥而不用,甚至还陷人被孤立、受排挤的境地 (“匪用其良,覆俾我悖”)。可是,诗人不肯罢休。他在诗中批评统治者的违礼之举,抒发自己满腔愤懑不平,同时,也表现出自己为维护礼的信念而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

《大雅·抑》《大雅·板》《小雅·正月》《小雅·十月之交》《小雅·雨无正》等诗的作者,在反复铺陈抒怀之时,使人们充分感受到他们心灵的跳动,感受到他们忠君事上和对社会、民生负责的精神。他们即使遭受挫折,进谏碰壁,甚至挨骂,却依然不改其匡正辅弼之志。这就是一些抒情诗的主人公内心世界最为突出之处

注释

① 《礼记·坊记》云:“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① 《礼记注疏》卷二二,中华书局影印十三经本。② 《国语》卷一七第54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③ 孙希旦《礼记集解》卷三七第982-984页,中华书局1988年版。① 孔希旦《礼记集解》二二第618页,中华书局1989年版。① 详见许志刚《诗经论略》,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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