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文学的内容·晚唐五代诗歌·晚唐诗歌的特点及前人的评价
在前人有关唐诗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现象,那就是在初、盛、中、晚四个时期中,有关盛唐和晚唐的综合性描述和评价,比之初唐和中唐要多;在明清时代的诗论中,盛唐诗和晚唐诗甚至成为某种特定的诗学概念。这说明,盛唐与晚唐诗坛呈现出比较突出的整体风貌。晚唐诗最基本的特点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在情感内涵上,晚唐诗很少展现开阔而超越的精神气局和富于理想气质的激情,更多地转向了对日常人情、男女情爱这些一般精神世界内容的表现,抒情基调以感伤低回为主,呈现出幽微细腻、沉迷绮艳、清丽淡远、怨刺讥弹等主要表现风格。
其二,在艺术内涵上,晚唐诗歌一是继承了中唐诗学推重“人工之美”的创作方向,追求语言与构思的雕琢与锻炼,发展了中唐以来的苦吟诗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深婉艺术取向;二是对中唐诗学进行调整,推重天真隽永的风神,表现出对盛唐诗学的回复,同时也流露出注重平淡、讲求意味的倾向,在客观上开启了宋代诗学。在这样的诗学转型中,晚唐诗大力发展了近体诗的表现艺术,对语言、意象、结构等创作肌理进行了多方面的开拓。对此,当时的诗学理论进行了一定的总结,司空图的理论,以及晚唐五代时期出现的大量诗格、诗式类作品,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上述两个方面,共同造就了晚唐诗歌阴柔细腻的美学风格、小巧蕴藉的诗歌意境,为中国古典诗歌的艺术世界增添了极为独特的景致,也引起后人的极大兴趣。
对于晚唐诗的基本特征,古人做了多方面的描述,而这些描述多伴随着鲜明的褒贬评价。分析这些评价意见,理解其诗学理论背景,对于认识晚唐诗的艺术特点很有帮助。
宋代以来对晚唐诗的评价,大多集中在否定的方面,其中最严厉的批评,是责其“卑靡”。如宋人蔡居厚认为晚唐诗“气韵甚卑”(《诗史》);罗大经认为“晚唐诗绮靡乏风骨”(《鹤林玉露》);明人王世懋认为“晚唐诗,萎靡无足言”(《艺圃撷余》);清人贺贻孙认为“诗至中晚,递变递衰”(《诗筏》)。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个批评背后所依据的诗学评价原则主要有两条,其一是儒家的诗教观念;其二是在宋代诗学中成熟起来的对于诗“格”的推重,这个标准又与唐代诗学所推重的“风骨”观相融合。
从儒家诗教观来看,晚唐诗歌是典型的衰世之音。如宋俞文豹称晚唐诗为“晚唐哀思之音”;清鲁九皋云:“太和、会昌而下,诗教日衰。”(《诗学源流考》)根据《诗大序》的解释,儒教诗教观所谓的衰世之音,主要表现为两方面内容,一是柔靡的郑卫之音,一是风衰俗怨的怨刺之作。这在晚唐诗中都有大量的表现。晚唐时期艳情诗的创作相当流行,而罗隐、杜荀鹤等一批诗人的创作,对时事的怨刺讥弹也达到了异常尖刻犀利的程度。后人从儒家诗教观出发的批评,基本上是针对这两部分作品而发,如“诗道最忌轻薄,凡浮艳体皆是,加以淫媟,更是末俗秽调,六义所当弃绝也。余每谓元微之、温飞卿不应取法者,以此”(《贞一斋诗话》);“杜荀鹤、李山甫委巷丛谈,否道斯极,唐亦以亡矣”(《诗薮·内篇》)。
对晚唐诗精神内容的批评,更多的还是出于“格卑”的评价。所谓“格”,又称“气格”、“格力”,是指诗人的精神境界在诗歌中的体现。宋人论诗最重格力,推重的是诗人刚健充实、完善脱俗的人格精神,和由此所形成的诗歌审美特质。其揭出的格卑之典型,最主要的就是晚唐诗。如吴可讥晚唐之作“气格卑弱”(《藏海诗话》),魏庆之谓之“格致卑浅”(《诗人玉屑》卷一六),欧阳修讥郑谷诗“格不甚高”(《六一诗话》),陆游认为王建之《牡丹》诗“虽工而格卑”(《老学庵笔记》卷一○)。晚唐诗之所以膺此恶评,有人认为是由于晚唐诗题材内容趋于日常、琐碎,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宋代诗人同样关注日常细事,但能化俗为雅,以故为新。晚唐诗人则过多地沉浸于日常生活经验和普通人情的书写,缺少精神上的超越,故被宋人责以“格卑”。
宋代以后,随着唐宋诗之争的展开,来自于唐代诗学的批评观念逐渐和宋代诗学观念发生交融,对晚唐诗格的批评,开始越来越多地与气骨、骨力等评价标准融合在一起。如清人李沂认为唐诗“中晚如强弩之末,气骨日卑矣”(《秋星阁诗话》);贺裳认为“诗至晚唐而败坏极矣,不待宋人,大都绮丽而无骨”(《载酒园诗话又编》)。所谓“气骨”与“骨力”,就是唐代诗学中被推重的“风骨”。这个概念,与宋人所推重的“格”、“格力”,有联系,也有区别。所谓“格”,侧重于内在脱俗的精神格局,而唐代所论“风骨”,既指刚健充实的精神气局,也强调充沛遒劲的感情力量,这种感情力量尤其侧重一种富于理想气质的激情。对“风骨”的推重,是盛唐诗学的核心追求,盛唐诗歌远超建安风骨,开创盛唐气象,其遒劲的风力,开朗的意境,既来自诗人恢弘的气局,更奠基于极富理想气质的激情。按照“风骨”这一标准来衡量,晚唐诗歌不仅缺少刚健超脱的气局,而且严重缺少富于理想气质的激情。晚唐诗歌不乏沉郁的感伤情调,如杜牧、许浑等人的怀古诗,李商隐的无题之作,都是其中的代表,然而准之以“风骨”的标准,这种感伤情调正是“骨力不振”、“气韵衰飒”的表现。可见,“风骨”这个评价标准的引入,使批评者于精神气局之外,又注意到晚唐诗的抒情特征。
来自于儒家诗教观的批评侧重于诗歌与外部社会的关系,而出于“格力”观和“风骨”观的批评,则更多地揭示出晚唐诗歌的内在精神品质。这两个意见相辅相成,有时被完全融合在一起,共同构成对晚唐诗精神内涵的描述,如宋人吴可讥晚唐诗“格不高而有衰陋之气”(《藏海诗话》);明胡震亨认为“咸通而后,奢靡极,衅孽兆,世衰而诗亦因之,气萎语偷,声繁调急”;又云“‘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日暮酒醒人已远,满天风雨下西楼’,岂不一唱三叹,而气韵衰飒殊甚。‘渭城朝雨’自是口语,而千载如新。此论盛唐、晚唐三昧”(《唐音癸签》)。这明显是将风骨不振的评价和衰世之音联系在一起了。
对晚唐诗歌的另一个主要批评,是认为其艺术上失于小巧尖新,过于追求律对偶切。如宋人俞文豹责晚唐诗“局促于一题,拘孪于律切,风容色泽,轻浅纤微,无复浑涵气象”(《吹剑录》)。这些意见的背后也透露出不同的诗学标准。宋代诗学注重语言构思之推敲锻炼,讲求字法句法,因此宋人对晚唐诗“句尚切对”、多有“精思”的特点并未一概加以否定。但宋人又极为推重“平淡”的诗学观念,追求含蓄内敛,“以意为主”,以这样的标准衡量,晚唐诗就不无局限。宋人吴可认为晚唐诗“失之太巧,只务外华”(《藏海诗话》)的批评就很有代表性。南宋时期,严羽《沧浪诗话》批评晚唐诗,其所持的标准与以往宋人所论有很大不同。他是以盛唐为法,提倡诗歌的兴象浑沦之美。他认为“汉魏古诗,气象混沌,难以句摘”;而盛唐诗歌的气象,其核心乃在“浑融”。以这样的标准衡量,晚唐诗失之透露,自然去盛唐远甚。严羽的评价标准对明代诗学产生极大影响,如明胡应麟《诗薮》云:“盛唐绝句兴象玲珑,句意深婉,无工可见,无迹可寻。中唐遽减风神,晚唐大伤筋骨,可并论乎?”明王世懋亦称晚唐绝句“快心露骨,便非本色”(《艺圃撷余》)。这些显然都是以盛唐为法、以兴象浑沦为尚的意见。清人对晚唐诗艺术的批评也很多,但并没有提出特别新颖的诗学批评标准,基本上是综合上述两种意见而各有侧重。
当然,自宋以下,对晚唐诗也有一些肯定的意见,但从总体上讲,其影响不及否定性的意见,而其评价的标准主要是依据风格的多元化原则。宋人对晚唐诗“句尚偶切”,多“精思”的特点有所肯定,如方回将这种特点称之为“下细功夫,作小结里”,并认为,善于学诗的人对此不可偏废(《瀛奎律髓》卷一五)。明人对晚唐诗极少肯定。清人对晚唐诗所给予的承认与肯定是最多的,然而这种肯定基本上是基于艺术风格的多样化原则,认为晚唐诗自为诗坛之一体,论诗者对此不可偏废。叶燮的意见最有代表性:“论者谓晚唐之诗,其音衰飒,然衰飒之论,晚唐不辞;若衰飒为贬,晚唐不受也。”“夫天有四时,四时有春秋……盛唐之诗,春花也。桃李之浓华,牡丹芍药之妍艳,其品华美贵重,略无寒瘦俭薄之态,固足美之也。晚唐之诗,秋花也,江上之芙蓉,篱边之丛菊,极幽绝晚香之韵,可不为美乎?”(《原诗》)清人查克宏《晚唐诗钞序》云:“诗莫备于有唐三百年,自初唐之浑雄变而为中唐之清逸,至晚唐则光芒四射,不可端倪,如入鲛人之室,谒天孙之宫,文采机杼,变化错陈,密丽若温、李,奥峭若皮、陆,爽秀条畅若韩、薛、韦、罗……无不凿之方心,实殿三唐之逸响,著两宋之先鞭者也。”这一段评价不可谓不高,然其所持之标准则与叶燮无二。此外清人对晚唐具体作家的肯定,也大多基于类似的原则,如方贞观云:“义山之沉郁奇谲,樊川之纵横傲岸,求之全唐中,亦不多见。”(《方南堂先生辍锻录》)贺裳赞“韦庄诗飘逸,有轻燕受风之致,尤善写豪华之景”;称吴融之作“思路颇细,兼有情致”(《载酒园诗话又编》)。类似的评价,不一而足。清人自清初钱谦益以及虞山诗派及其后继者,尤重李商隐之作,他们主要是肯定其繁丽深曲的语言风格,以及寄兴深微的特点,语言方面的肯定,接续了宋人的看法;至于李商隐作品深入发展了比兴寄托的表现传统,这在晚唐诗坛是比较独特的,因此,清人对其比兴寄托成就的肯定,并不能移之以论晚唐诗的整体面貌,对晚唐诗的肯定,最有代表性的,还是叶燮等人从风格多样性出发所作出的评价;这种评价偏于风格印象的描述,缺少比较细致的诗学分析,也没有提出新的诗学观念,因此其内涵较之否定性的意见要单薄一些,在历史上产生的影响也相对要小一些。
20世纪对晚唐诗的否定性评价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五四运动以后,提倡“平民文学”、“写实文学”、“社会文学”的批评者,认为晚唐文学是“士大夫文学”、“唯美文学”、“山林文学”的代表,属于封建文学中的糟粕①。50年代以后,晚唐诗被认为是现实主义文学的反面而受到否定。80年代以后,人们开始为晚唐诗翻案,胡国瑞指出,以往对晚唐诗评价的失误,“其一是对现实主义理解得太狭窄;其二是无视唐末诗人的艺术成就”②。吴调公认为晚唐诗人“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儒家传统思想束缚”,并且以“功利的淡化和艺术规律的深化相补充”,要为晚唐这一丛“秋花”翻案③。田耕宇在《唐音余韵》中则从思想文化史价值、美学价值、诗学价值和史学价值四个方面,肯定了晚唐诗歌④。这些研究受到了古人肯定晚唐诗的有关意见的影响,但在认识的深度上加深了。
古人对晚唐诗的评价,不是一句简单的“公正与否”所能概括和评断的。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其诗学背景,这样才能真正超越传统的批评框架,从更广的诗学经验和理论思考出发,对晚唐诗形成认识。目前有关晚唐诗的分析,多是从其风格入手,对艺术肌理的探讨还不是很深入。从诗学理论的广度上讲,研究晚唐诗需要对盛唐、中唐和北宋诗学都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而从理论深度上讲,还需要有意识地突破传统诗学的局限。晚唐诗学很重要的方面,是接续中唐诗学对“人工”之美的重视。受独特的哲学文化背景影响,中国传统诗学虽然承认人工锻炼的意义,肯定“学力”对创作的作用,但更为推重的,是天真自然的美学标准,因此在认识以人工锻炼之美取胜的作品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晚唐的近体诗,无论是五律的字锻句炼,还是七律中流行的丁卯句法,以及遍及一切体裁的极具匠心的构思,都体现了注重锻炼的“人工之美”,如何深入地发掘其艺术内涵,就迫切需要积极突破传统诗学的局限,寻找更有效的分析视角。
注释
① 参见田耕宇《唐音余韵》第75页。② 参见胡国瑞《唐末诗坛鸟瞰》,《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3期。③ 参见吴调公《“秋花”的“晚香”——论晚唐的诗歌美》,载霍松林主编《全国唐诗讨论会论文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④ 参见田耕宇《唐音余韵》第8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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