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明清·虞集拒为富人作墓铭
南昌有一富民,财产为当地第一,并与王侯联姻,死后,其子以厚礼请虞集为父亲作墓铭,虞集拒绝。《元史》卷一百八十一:“南昌富民有伍真父者,赀产甲一方,娶诸王女为妻,充本位下郡总管。既卒,其子属丰城士甘悫求集文铭父墓,奉中统钞五百锭准礼物,集不许,悫愧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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