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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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集。八十四卷。明徐师曾撰。徐师曾(1510—1573?),字伯鲁。江苏吴江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选庶吉士。后严嵩用事,遂以疾告归,屡召不起,潜心著述。

《文体明辨》其中纲领一卷,摘录前人论述,各体前首列“序说”,具陈源流、名称、性质。徐氏《自序》云:“大抵以同郡常熟吴文恪公讷所纂《文章辨体》为主而损益之。”可知是书亦是以辨明文体为主旨的选本。书中“纲领”首引徐祯卿语“诗贵先合度而后工拙”,亦可见其受同时的后七子言法必重体的影响。《自序》明言“是编所录,唯假文以辨体,非立体以选文。”故辨体意识较吴讷更明确。吴讷《辨体》分体为五十九类,此书更析为一百二十七类。如“论”,更细分为“理论”、“政论”、“经论”、“史论”、“文论”、“讽论”、“寓论”、“设论”八类,更为条分缕析。

《文体明辨》是明代文体论一部集大成的著述。不仅收罗文体更为完备,而且各体的解说相当详明。如“碑文”体,先考求其来源。说碑原是古代宫庙前识日影、系牲畜而设置的器物,后仿效刻石铭文,产生碑文;又由于立碑、记事的处所、内容不同,产生各类碑文,并对叙事的“正体”、议论的“变体”、托物的“别体”,以及性质完全不同的“墓碑”,逐一说明,来龙去脉十分清楚。又徐氏文学观虽然不出七子派尚古旨趣,但能将律诗、律赋、排律、绝句都列入正编,显然比以古为正、今为变的吴讷较少保守。词名之“诗余”,金元以来盛行的南北曲不能单独成体,则与吴讷同具一种正统观念。

有万历元年(1573)刊本,日本有《文体明辨粹抄》,宽正六年(1405)出版。罗根泽、于北山将《序说》抽出,与《文章辨体序说》合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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