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制度·三省六部
古代王朝的中央官制之一。“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六部”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 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六部” 为中央最高职能部门。以“三省六部”为主体的中央官制是在汉魏以后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战国始有 “尚书” 一官,尚的意思是掌,掌书就是掌管文书,秦朝时为九卿中少府的属官,实际是皇帝的秘书,汉武帝时大权独揽,尚书因在皇帝左右办事,掌管文书章奏,地位逐渐重要。东汉时便设置尚书台,下分各曹(部),逐渐从秘书处发展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因尚书台的办公处设在宫廷殿阁之内,故有 “台阁” 之称。此时,“三公” 虽然名义上仍为宰相,但只是处理例行公事,尚书台长官尚书令 “总典纪纲,无所不统”,成为执掌中央政务的事实上的宰相,而台阁也就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南北朝时始称 “尚书省”,“省” 原来指天子的居处,东汉学者蔡邕 《独断》: “天子所居曰禁中,后曰省中。”一说: “汉制: 王所居曰禁中,诸公所居曰省中。” 后来“省” 便成为中央衙门的一种名称。魏文帝曹丕感到尚书台权势太大,将其改为外围的执行机构,另设中书省,掌管中枢机密,其重要性逐渐盖过尚书省,其长官中书令也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故当时人称中书省为 “凤凰池”。南北朝时皇帝鉴于中书省权势日大,又设置以侍中为首长的门下省,对中书省加以限制。“门下” 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建省后便成为中央王朝的主要行政机构。隋唐时期,就形成了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分职的中央官制: 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首长同为宰相,共议国政。三省分职,实际上是将相权一分为三,以互相限制,互相牵制,这样相权削弱,皇权提高。“六部” 作为中央职能部门,隶属尚书省之下。东汉时尚书台由秘书处变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后,事务增多,于是分曹治事,每曹设尚书一人,这就是后代中央各部的前身。但至南北朝,部曹尚无定制。隋朝始根据周代 “六官” 之说,定为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各部首长为尚书,次长为侍郎。六部的职掌大致是:吏部分管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等; 户部分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 礼部分管典礼、科举、学校等; 兵部分管军政; 刑部分管刑法狱讼等; 工部分管工程、建筑、屯田、水利等。六部设立后,原来 “九卿” 的职权变小,有的甚至被撤销。宋代以后,历代王朝的中央官制与名称不无变化,“三省六部” 的权势也互有消长,明太祖甚至废除了宰相制,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但隋唐设官分职、相权分立的中央官制体系却基本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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