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艺术技巧·相反相成《以文章之法为律》原文|注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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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相成《以文章之法为律》原文|注释|赏析|汇评

【依据】

大气盘旋,以文章之法行之,然已开宋诗一派矣。(高步瀛《唐宋诗举要》卷五引吴闿生语)

【诗例】

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

韩愈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

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解析】

韩愈作为一代文章泰斗,在诗歌创作上也表现出独特的面貌,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以文章之法行之”于诗。所谓行以文章之法,即指在写诗的时候有意识地使用古文的方法,具体包括直叙的方法、议论化倾向、虚词的运用等方面。韩愈这篇七律的前半首成功地体现出上述几个特点,所以颇得吴闿生的称道。此诗首联直写自己获罪被贬的原因。一封谏书,“朝奏”而“夕贬”,且一贬就是八千里,忠而获罪的不平之气即使在这样平直的叙述中也隐隐透出字表。三四两句更是直论是非曲折,不避时忌。虽则遭贬,却并非自己有什么过错,倒是“圣明”本身存有“弊事”; 自己风烛残年,只要心底无愧,死何足惜?诗人一腔忠义愤慨,借此议论,喷薄而出。这两句诗使用了“欲为”、“肯将”两个虚词,一为正面剖白,一为反面诘问,有因果,有顿挫,相辅相成,如行云流水,一气浑成,文思浩荡。韩愈此番远谪在元和十四年(819年),他因上《论佛骨表》力谏宪宗“迎佛骨入大内”而触犯了“人主之怒”,险遭杀身之祸,后经裴度等人说情,方才免于一死,由刑部侍郎贬为八千里外潮州刺史。客路的艰辛、仕途的失意和苏世独立的寂寞、九死未悔的卫道决心等种种复杂情绪,一齐纠缠在胸中。当到达离京师不远的蓝田县时,他遇见了赶来同行的侄孙韩湘,于是悲歌慷慨,英雄洒泪,写下了这首诗。此诗为格律谨严的近体,但由于作者能以文章之法行之,故而无平板滞碍之弊,诗人心头重重郁结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成为传颂千秋的名篇。

对韩愈在诗中行以文章之法即以文为诗的做法,历来毁誉参半。贬之者曰: “退之诗,押韵之文耳,虽健美富赡,然终不是诗”(《冷斋夜话》引);更有断言“韩退之于诗本无所解”的 (王世贞《艺苑卮言》)。誉之者则云:“诗正当如是,吾谓诗人未有如退之者”(《冷斋夜话》引),陈寅恪先生《论韩愈》也说韩诗“不仅空前,恐亦绝后”。我们将韩诗放到中唐那样一个具体的文学环境中来看,则以文为诗的革新意义十分醒目。传统诗歌的那种风流蕴藉的表达方式经过盛唐诗人从各方面的开拓,已发展得圆融熟透,大历十才子以来诗坛流行的软媚疲弱的诗风表明诗歌发展已呈现出危机征兆。韩愈当此之时,把文章之法引入诗中,为诗坛输送了新的生命力,对于丰富诗歌创作的艺术手段,促进诗歌语言的解放,扩大诗歌的题材,纠正中唐前期浮柔诗风起了积极的作用。宋诗由于大量引入文章之法,终于能别开生面,形成继唐诗之后又一个诗歌高峰,俨然和唐诗分庭抗礼,共同对后世诗坛产生了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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