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近代散文作品·先秦·察今》简析
见《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即明察当今实际情况。这是一篇政论文,主要阐述治国者在制订法令应随机应变,不能墨守陈规,拘泥于古制,从而说明人的主观意识应随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道理。作者认为,“先王之法”只适应于当时的需要,于今不能仿效。原因在于“先王之法所以法人者,人也,而己亦人也”,因此“察己”可以“知人”;“察今”可以“知古”。并用荆人澭表、刻舟求剑为喻,讽刺泥古陈法者的可笑。全篇含有朴素的唯物思想和辩证法因素,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文章有破有立,有分析,有论证,逻辑性强。其中运用故事和比喻说理,尖锐地嘲讽不知察今者的迂腐悖谬,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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