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什么意思|大意|注释|出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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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句】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

【注释】

选自宋·欧阳修《朋党论》。

君子:品德高尚的人。

同道:志同道合。

朋:朋党。专指古代朝廷政治斗争中为了某种利益得失而结成的政治派别。

小人:品质低劣的人。

【赏析】

宋仁宗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范仲淹、富弼、韩琦等人锐意革新政治(史称“庆历新政”),遭到吕夷简、夏竦等保守派的强烈反对,被诬为“朋党”,朝廷还专门为此下诏戒止臣下结为朋党。第二年,范仲淹、富弼等先后被贬出京,新政宣告失败。欧阳修支持革新派,当即曾上疏救护,并写了《朋党论》这篇奏章,批驳朋党论之谬。文中列举大量历史事实,说明朋党自古存在,重要的是要善于识别“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人君如欲安邦治国,就须“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

“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

意思说:君子与君子之间的交往,是以志同道合为基础的,小人与小人之间的交往,是以共同私利为基础的。这是自然形成的。

欧阳修认为,自古至今,朋党在朝廷的政治斗争中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却有性质上的区别:一种是君子之朋,一种是小人之朋。小人之朋以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其联结的核心在“利”。同利为朋。为了达到一己之私利,不惜结成死党,玩弄权谋,构陷正义人士,谋害忠良,以至败坏政治、贻害国家与民族的利益。而君子之朋有共同的理想和事业,有相同的志趣和奋斗目标,心存国家兴衰存亡之道,肩负民族繁荣昌盛之义,胸怀坦荡,甚至为了国家民族利益,不惜勇于献身,死而后已。

从历史的演进看,自古以来,进用君子之朋则天下大治,用小人之朋则天下乱亡。尧之时,有小人共工、兜等4人为一朋,有君子八元(上古帝喾的8位贤臣)、八恺(上古颛顼的8位贤臣)16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共工等小人之朋,而进八元、八恺君子之朋,天下大治;至舜为天子,而皋、夔、稷、契等22贤人为一朋,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周武王有臣三千,同道,同心,实际上是一大朋,周因此而兴国。反之,纣有臣亿万,但各怀私利,同朝不同心,纣因此而亡国;汉献帝禁绝善人为朋,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及黄巾起义,汉室大乱,很快就灭亡了;晚唐诛戮清流名士,“而唐遂亡矣”。所以,国家的治乱不在于有无朋党,而在于任用什么样的朋党。

君子之朋“虽多而不厌”,“不疑而皆用之”,足以兴国。所以欧阳修说:“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人君能辨清朋党的性质,进退得当,坚定地进用君子之朋而远小人之朋,大治天下就是一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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