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
“琉”是形声字。小篆从玉,丣声。隶变后楷书写作“”,异体作“瑠”、“琉”。如今规范化,以“琉”为正体。
《说文·玉部》:“,石之有光,璧也,出西胡中。从玉,丣声。”(,有光的石头,就是璧。出产在西域之中。从玉,丣声。)
“琉璃”,本义为一种色泽光润的矿石。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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