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
“述”是会意兼形声字。金文从辵(辶),右边是一只手撒播之形,用手遵循着一定的规律向前移动会遵循之意。小篆讹为从辵,术声。隶变后楷书写作“述”。
《说文·辵部》:“述,循也。从辵,术声。”(述,遵循。从辵,术声。)
“述”本义指遵循。如《中庸》:“父作之,子述之。”“父作之”是指文王的父亲制礼作乐,建立法度;文王遵循父亲所制的礼乐、法度,称为“子述之”。
引申指阐释前人的成说。如《论语》中有“述而不作”的说法,意思是只叙述和阐明前人的学说,自己不创作。泛指陈说、记叙。如“描述”、“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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