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
“聆”是形声兼会意字。小篆从耳(表示跟听话、说话有关),令声,令兼表听命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聆”。
《说文·耳部》:“聆,听也。从耳,令声。”(聆,听。从耳,令声。)
“聆”的本义为倾听、细听。如苏轼《石钟山记》:“扣而聆之,南声函胡,北音清越。”意思是敲击它并听声音,南边的声音重浊含糊,北边的声音清脆悠扬。
又引申指听从。如“聆听教诲”。
由倾听又引申出了然、明白之意。如《论衡·自纪》:“观读之者,晓然若盲之开目,聆然若聋之通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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