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
“披”是会意兼形声字。小篆从手,从皮,(剥取兽皮),会用手分开之意,皮兼表声。隶变楷书后写作“披”。
《说文·手部》:“披,从旁持曰披。从手,皮声。”(披,灵柩两旁持握的帛叫“披”。从手,皮声。)
“披”的本义指分开、打开。如“披沙拣金”、“披荆斩棘”。引申为裂开。如“所向披靡”。由东西被劈裂分开而显出内部,引申出揭露事实的意思。如“披露”。
又引申为覆盖或搭衣于肩,穿着。如李朝威《柳毅传》:“披紫衣,执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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