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致”是会意字。甲骨文从人,从至,会人送达之意。金文和小篆字形变化不大,只是线条化、整齐化了。隶变后楷书写作“致”。
《说文·夊部》:“致,送诣也。从夊,从至。”(致,送别。由夊、由至会意。)
“致”的本义为送达、送到。如《荀子·解蔽》:“远方莫不致其珍。”引申为达到、实现。如“学以致用”。又引申为表达。如“致敬”。又引申为求取、获得。如袁枚《黄生借书说》:“余幼好书,家贫难致。”还可引申为情趣、兴致。如“闲情逸致”。又引申指精密。如“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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