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
“尾”是会意字。甲骨文像一个有尾巴的人面朝左而立。小篆的形体大致相同,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尾”。
《说文·尾部》:“尾,微也。从倒毛在尸后。古人或饰系尾,西南夷亦然。凡尾之属皆从尾。”(尾,微细的尾巴。由倒着的“毛”字在“尸”字之后会意。古人有的装饰着尾巴,西南少数民族也是这样。大凡尾的部属都从尾。)
“尾”的本义为人或动物的尾巴。引申指末尾、末端。如《列子·汤问》:“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又引申指在后面。如“尾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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