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
“争”是会意字。甲骨文、金文都像两手争夺一物的样子。小篆线条化。隶变后楷书写作“爭”。汉字简化后写作“争”。
《说文·部》:“爭,引也。从丿。”(爭,争夺。由丿会意。)
“争”的本义就是争夺,指把东西拽过来归为己有。如《墨子·公输》:“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知。”引申为夺取、争取。如“争先恐后”、“力争上游”。
还引申为言语之争,有争论、争辩的意思。
在古诗词中,“争”还有怎的意思。如柳永《八声甘州》:“争知我,倚栏干处,正凭凝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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