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将汉语书面语的标点符号分为点号和标号两大类共16种,它们分别是点号七种:
1.句号(。)
2.问号(?)
3.叹号(!)
4.逗号(,)
5.顿号(、)
6.分号(;)
7.冒号(:)
其中,句号、问号、叹号为句末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为句内点号。标号九种:
8.引号(“”‘’「」『』)
9.括号(()【】)
10.破折号(——)
11.省略号(……)
12.着重号(.)
13.连接号(-)
14.间隔号(·)
15.书名号(《》〈〉)
16.专名号(-)
国家标准还对标点符号的书写位置作了详细规定。结合实际使用情况,标点符号的书写位置约有下列几条规定和注意事项。
1.所有点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但不能放在一行文字的开头。其中,句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放在句末文字后一格居左偏下的位置,问号、叹号则居中偏左,约占一格左边的三分之一位置。如图所示:
(1)□□□□、□□□,□□;□□□□□:□□□。
(2)□□□□□□□□?□□□□□□□□!
2.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能出现在一行文字的末尾,后一半不能出现在一行文字的开头。如下图所示都是错误的:
(1)□□□!□□□□□□,□□□□(□□□□)。
(2)□□□□□,□□□□;□□□□□“□□□□”。
(3)□□□□□,□□□□;□□□□□《□□□□》。
(4)□□,□□□□□,(□□□□□□□□)□□□□。
(5)□□,□□□□□,“□□□□□□□□”□□□。
(6)□□□□《□□□□》、□□□《□□□》、《□□□□》。
3.破折号、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中间不断开。如果遇上转行,则应设法压缩上下行文字,将破折号、省略号放在上一行末或下一行开头。连接号、间隔号则一般只占一个字的位置。这四种标号上下的位置都是居中的。
4.着重号、专名号和波浪式书名号标在字的下边,可以随字移动。
5.竖行文稿中的点号放在字下偏右的位置。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间隔号则放在字下居中的位置,引号改用双引号(『』)和单引号(「」),着重号标在字的右侧,专名号和波浪式书名号标在字的左侧。
6.注意冒号与数学上比号的区分。冒号(:)和比号(∶)都是两个小圆点,但冒号的位置在一格的左下方,比号的位置在一格的正中间。例如:
超级NBA联赛快讯:洛杉矶湖人队以103∶104负于休斯顿火箭队。
7.注意分清间隔号和数学上小点号的位置。间隔号(·)要写在一格的中间,数学的小点号(.)则在一格的下方,要注意区别。
8.注意在直接引语中文末标点符号的处理。由于对行文中的直接引语要使用双引号或单引号标明,故引文末的标点符号究竟如何放置就变得复杂起来,有几种情况需要区别对待:
第一,如果引文完整、独立成段,引文前用了冒号表示提示,文末标点符号就要原样放入引号内,不做任何改动,如:
【例1】总之,在任何工作中,都要记住:“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吴晗《说谦虚》)
(李健吾《雨中登泰山》)
(姜夔《白石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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