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和一根萝卜的故事
一个人无论当官或在野,最重要的是要有风骨和志向。
归园田居·其三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
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这首诗是东晋诗人陶渊明所作。我喜欢读陶渊明的诗选,并不是因为他与“唐宋八大家”相比有什么特别出色的地方,而是他的风骨为人一直令我觉得质朴、高亮、刻骨但又文雅。这个是我在读过的大部分宋朝吏员的作品中寻找不到的特质。
陶渊明曾经因当官分得一点点公家的田地,借以补充自己生活上的窘迫。虽然他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务员,但是他却经常是寅吃卯粮,家里没有任何的盈余,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寒冬时天空飘着雪,他却只能用绳子打结当腰带,衣服破了只能缝缝补补,由于没有钱去买鞋子,所以脚趾被冻僵,只能穿上老婆帮他用草编织的鞋子。
我曾经看过他的传记,在他给家人所写的书信上,有着一段令人鼻酸的心愿:“这个时候家里如果有根萝卜,大家可以分着吃,那该多好!”他曾经告诉他的后代、后辈,要学习管仲和鲍叔牙的义气,以此勉励同胞兄弟之间要患难与共。他一生中唯一的兴趣便是喝酒吟诗,他本来想要种植高粱、酿酒畅饮,不曾想还没等到收成他便丢了官职,过着诗中所写的“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田园生活,虽然遗憾,却也淡泊自在。
一个人无论当官或在野,最重要的是要有风骨和志向,不能趋炎附势或泯昧良知,去做伤害百姓和自己良心的事情。“心安茅屋稳,性定菜根香”,人在处于困境时,如果还能够安贫乐道,随遇而安,才能被称作有真性情、真自在的真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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