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丈人和芦中人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渔丈人和芦中人

春秋时期,楚国太子太傅伍奢因受奸臣费无忌诬陷而身陷囹圄,费无忌为斩草除根,蛊惑楚王下令前去捉拿伍奢的儿子伍尚和伍员(伍子胥)。结果,为人孝慈的长子伍尚选择了入狱,陪同乃父伍奢一起悲惨地结束了性命;不肯无谓去死的小儿子伍子胥则毅然选择出逃而亡命天涯,留下了“伍子胥过昭关,一宿白了头”的掌故。过得昭关之后,伍子胥来到大江边上,情景更为险恶。《吴越春秋》如此描述道:

子胥入船。渔父知其意也,乃渡之千浔之津。

子胥既渡,渔父乃视之有其饥色,乃谓曰:“子俟我此树下,为子取饷。”渔父去后,子胥疑之,乃潜身于深苇之中。有顷,父来,持麦饭、鲍鱼羹、盎浆,求之树下,不见,因歌而呼之,曰:“芦中人,芦中人,岂非穷士乎?”如是至再,子胥乃出芦中而应。渔父曰:“吾见子有饥色,为子取饷,子何嫌哉?”子胥曰:“性命属天,今属丈人,岂敢有嫌哉?”

二人饮食毕,欲去,胥乃解百金之剑以与渔者:“此吾前君之剑,中有七星,价直百金,以此相答。”渔父曰:“吾闻楚之法令:得伍胥者,赐粟五万石,爵执圭,岂图取百金之剑乎?”遂辞不受。谓子胥曰:“子急去勿留,且为楚所得?”子胥曰:“请丈人姓字。”渔父曰:“今日凶凶,两贼相逢,吾所谓渡楚贼也。两贼相得,得形于默,何用姓字为?子为芦中人,吾为渔丈人,富贵莫相忘也。”子胥曰:“诺。”既去,诫渔父曰:“掩子之盎浆,无令其露。”渔父诺。子胥行数步,顾视渔者已覆船自沉于江水之中矣。

司马迁在《史记·伍子胥列传》中,则如是讲述伍子胥和渔父的遭遇:

至江,江上有一渔父乘船,知伍胥之急,乃渡伍胥。伍胥既渡,解其剑曰:“此剑直百金,以与父。”父曰:“楚国之法,得伍胥者赐粟五万石,爵执珪,岂徒百金剑邪!”不受。伍胥未至吴而疾,止中道,乞食。

人们都知道,司马迁对于先贤伍子胥不仅充满同情,而且极为仰慕,曾经高度评价伍子胥在劫难来临之际的出逃抉择,认为是真正的烈丈夫之举:“怨毒之于人甚矣哉!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况同列乎!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司马迁才略去了渔父“覆船自沉于江水之中”等文字。虽然如此,渔丈人慷慨赴死的故事却不胫而走,为后人所反复咏唱,几乎家喻户晓。

谁都能看得出来,渔丈人冒着生命危险搭救伍子胥渡江,是典型的大义之举。渡江之后,心存感激的伍子胥无以言谢,只能将随身携带的祖传佩剑赠与渔丈人。不料想,伍子胥的这一感激之举却让渔丈人产生了误会,于是乎掷地有声的“楚国之法,得伍胥者赐粟五万石,爵执珪,岂徒百金剑邪”便脱口而出。渔丈人的话令伍子胥更加感动,于是便询问渔丈人的姓字。渔丈人随后的回答则高明之至:“今日凶凶,两贼相逢,吾所谓渡楚贼也。两贼相得,得形于默,何用姓字为?子为芦中人,吾为渔丈人,富贵莫相忘也。”

如果事情就此打住,渔丈人见义勇为搭救伍子胥的故事便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是,因为谋求从天罗地网中逃脱的心思缜密的伍子胥,担心追兵从渔丈人口中问出自己行踪,而多了一句叮咛,“掩子之盎浆,无令其露”,遂使冲动激愤的渔丈人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极端方式来消除伍子胥的忧虑,而让整个故事变得万分沉重,令人言之伤情。

平心而论,伍子胥的叮咛亦属人之常情。一代伟人伍子胥尽管已经从渔丈人不顾生死利害援手相救,且拒绝接受价值百金的佩剑中认识了他的高尚品行,但还是担心他会不小心而道出自己的行踪。对于一个随时都可能落入楚国追兵之手的逃亡者来说,这种心情不难体谅,也无可挑剔。

渔丈人在应允伍子胥所请之后,选择“覆船自沉于江水之中”,无疑是想以这种彻底结束自己生命的极端方式来兑现自己的诺言,而让伍子胥真正放下心来。这种把承诺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的悲壮,不仅深深感动了当事人伍子胥,而且深深感动了古往今来无数中国人,而成为中华民族重义轻生的楷模。因为伍子胥在历经劫难之后担任吴国相国,帮助吴国迅速强大起来,而后率军出征楚国,掘墓鞭尸,报了深仇,而名垂史册,故而,为他殉死的渔父也永远定格在了人们的心目中。因为渔父不肯将自己的姓字告诉伍子胥,故而渔丈人便成了他的代名词。

渔丈人之死既令世人景仰感奋,反复讴歌,也引发了人们的无穷思绪,其中之一便是渔丈人的抉择是否正确。当时摆在渔丈人面前的,是否仅有死亡这一条绝路呢?显然未必。渔丈人即便选择生存,也不影响他兑现自己的诺言。伍子胥行前所讲“掩子之盎浆,无令其露”,不失为一个很管用的办法,而且付诸实行并不困难。看来渔丈人选择死,更多的是想让处在惊恐之中的伍子胥彻底放心,如此而已。显而易见,渔丈人生前最后的思绪,是循着伍子胥的思路进行的。如果他真的仅仅是把伍子胥当成一介平常不过的芦中人,自己在伍子胥去后就会若无其事地应对一切,既兑现自己的诺言而又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因为渔丈人太过同情伍子胥的不幸,极为敬重伍子胥的名声,才会不惜以死来表明自己的心迹。

在古代,体验过渔丈人类似经历的大有人在。“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东汉末年,山阳人张俭因为得罪了实权在握的宦官中常侍侯览,而被朝廷通令缉拿,仓皇出逃的张俭走投无路,想起了和他有过交往的孔褒,便前去投奔。孔褒和弟弟孔融是孔子的二十世孙。张俭到来时,孔褒外出不在府上,年仅16岁的孔融便做主留下了张俭。事发后张俭侥幸逃脱,孔家却因此吃上了官司。《后汉书·郑孔荀列传》生动地记载了这一掌故。

年十三,丧父,哀悴过毁,扶而后起,州里归其孝。性好学,博涉多该览。

山阳张俭为中常侍侯览所怨,览为刊章下州郡,以名捕俭。俭与融兄褒有旧,亡抵于褒,不遇。时融年十六,俭少之而不告。融见其有窘色,谓曰:“兄虽在外,吾独不能为君主邪?”因留舍之。后事泄,国相以下,密就掩捕,俭得脱走,遂并收褒、融送狱。二人未知所坐。融曰:“保纳舍藏者,融也,当坐之。”褒曰:“彼来求我,非弟之过,请甘其罪。”吏问其母,母曰:“家事任长,妾当其辜。”一门争死,郡县疑不能决,乃上谳之。诏书竟坐褒焉。融由是显名,与平原陶丘洪、陈留边让齐声称。州郡礼命,皆不就。

孔融在万分险恶的形势下收留张俭,和当年渔丈人冒死划船载伍子胥渡江极其相似,都是义气二字使然。东窗事发之后,孔融兄弟还有他的老母亲并没有选择自尽,而是在官府争着承担罪责。由于他们是孔圣人的后人,地方官员不敢擅自定罪而请示朝廷,而朝廷竟然专门下诏褒奖孔融兄弟母子三人,小孔融因此而名扬天下,一场塌天大祸竟然以喜剧而告结束。孔融身为圣人之后,自然晓得渔丈人冒险搭救伍子胥的故事,却没有效仿渔丈人无谓地牺牲自己的性命。

翻看史书,像孔融兄弟一样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故事可谓多矣,而轻易效法渔丈人主动选择断送自己性命的人却不多见。生命的每一个个体都是平等的,渔丈人和芦中人伍子胥也一样,只要还有其他可行的选项,就不应当放弃选择;不到万不得已,就不应当轻易结束自己的性命,即便在倡导“士为知己者死”的人文环境里也不例外。况且,彼时的伍子胥并不真正了解渔丈人的为人,不然他断然不会有那一句画蛇添足般又足以令渔丈人轻生的叮咛。

在大千世界里,春秋时期搭救伍子胥的渔丈人无疑是一个常人望尘莫及的特例,一个在可以选择生的时候选择死的特例,一个不为自己的生命心存侥幸的特例。惟其如此,才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没有留下姓字的无名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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