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学习姿态,切勿好为人师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显示学习姿态,切勿好为人师

人之患在于好为人师,好为人师可能使自己有片刻的满足感,但却极易造成他人情绪上的抵触,为人们之间的关系埋下隐患,是人际交往中的大忌。

话说慈禧爱看京戏,常以小恩小惠赏赐艺人一点东西。有一回,她看完著名武生杨小楼的表演后将他召到眼前,指着满桌子的糕点对他说:“这些点心赏赐给你,带回去吧!”

杨小楼叩头谢恩,但他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要慈禧赐字给他。

慈禧当时兴致颇高,便让太监捧来笔墨纸砚,挥笔写了一个“福”字。

站在一旁的小王爷,看了慈禧写的字,悄悄地说:“福字是‘示’字旁,不是‘衣’字旁呢!”杨小楼仔细一瞧,慈禧的这个“福”字果然写错了,不指出来吧,恐有欺君之嫌;指出来吧,却又触犯了慈禧的自尊,伴君如伴虎,她一不高兴就可能会要了自己的小命。杨小楼思前想后,不得其所,一时急得冷汗直冒。

一旁的李莲英见状脑子一动,笑呵呵地说道:“老佛爷之福,比世上任何人都要多出一‘点’呀!”杨小楼一听,脑筋这才转过弯来,连忙叩首应和道:“老佛爷福多,这万人之上之福,奴才怎么敢领受呢!”慈禧为下不了台而正欲发作,听大家这么一说,连忙顺水推舟,笑着说道:“好吧,哀家隔天再赐你吧。”就这样,李莲英为二人解脱了窘境,这桩因“好为人师”而惹出的祸端方才化险为夷。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发现他人的短处,进而往往有好为人师的冲动。在这些情况下,好为人师尽管不至于如同小王爷和杨小楼当时所处的境况那样情势危急,甚至危及性命,却同样能够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埋下大大小小的隐患,应当能避免则避免。

有一位年轻的律师参加一个案子的讨论。讨论中,一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随口问道:“海事法追诉期限是6年,对吗?”律师马上接口道:“不,庭长,海事法没有追诉期限。”法庭内立刻静默下来,似乎连气温也降到了冰点。

虽然年轻的律师是对的,大法官错了,律师也如实地指了出来,但大法官却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脸色铁青,令人望而生畏。尽管道理站在年轻律师这边,但他却铸成了一个大错,那便是“好为人师”,居然给一位德高望重的前辈当起了老师,这显然为世俗情理所不容。

智者应当明了,与其“好为人师”招惹麻烦,不如“拜人为师”以助自己成长。要知道,好为人师的你在展现自己的同时,间接地否定了对方的智慧与能力,为他人所不喜,于自己所无补。即使对方来“请教”你,说与不说,说多与说少,也应当再三斟酌,期间分寸的合理拿捏,值得仔细思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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