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邓肯论舞蹈艺术》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邓肯论舞蹈艺术》

美国现代著名舞蹈艺术家伊莎多拉·邓肯著,1928年由美国《舞台艺术月刊》出版,它收辑了这位现代舞创建者几乎全部有关舞蹈艺术的信札、随笔及演说稿,并附有一些与她同时代欧美著名美术家为她作的部分肖像画。除《邓肯自传》外,该书是邓肯本人的重要著作,是她本人的舞蹈艺术实践经验的结晶,表述了她在舞蹈美学方面的基本观点。

邓肯舞蹈艺术美学理论的核心即艺术来源于自然,要向大自然学习,舞蹈动作存在于自然界。她说: “我的舞蹈是我的生来之物,是出自天然的。……那只是因为它们同样来自伟大的自然源泉”。因此她主张纯净的舞蹈,既无芭蕾舞那种无聊的故作姿态,又无黑人那种肉感的疯颠狂乱的舞蹈,认为真正具有创造才能的舞蹈家“是出于自然的而不是模仿的舞蹈家”。

但她又认为舞蹈来源于自然,还必须高于自然,大自然是艺术的源泉,但“这不等于说,为了获得一种自然的舞蹈只需要不停地手舞足蹈就可以了。在艺术上,最简单的东西也得花九牛二虎之力去观察、去综合、去创造”。因此“舞蹈家的动作又永远有别于自然界的任何运动”。它应“表现出人类文明史上前所未有的美和力”。

邓肯认为舞蹈动作来源于太阳神经丛,它是灵魂的尘世寓所。因此舞蹈的秘诀在于唤醒灵魂,灵魂能完全控制身体, “教孩子把自己正在成长的身体置于理智的严格控制之下,也就是扼杀他们的热情和灵感,这无疑是一种罪行!”唤醒灵魂有两条途径:其一是“启发人内心的自然美感”,其二是“来自灵魂又面对灵魂的音乐对人加以熏陶”。舞蹈则是音乐的产物。

她还提倡“人类动作的自然节奏”,因为波浪运动是大自然的基本运动,造成这种运动的原因乃是符合重力法则的引力和斥力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以她主张解放人体,特别反对那种违反力的法则与动作所表现的畸形人体的芭蕾舞,同时也反对违反自然法则的查尔斯登舞、摇摆舞乃至交际舞等等。

在谈到未来的舞蹈时,她说“未来的舞蹈就是往昔的舞蹈,即那永恒的舞蹈,它始终没有改变,也永远不会改变”,因为舞蹈“是宇宙中的普遍力量在人类身上的表现”。它合乎自然,合乎力的法则。但未来的舞蹈绝非已往舞蹈的复活,它“是一种新的舞蹈,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

未来的舞蹈家也是身心和谐的人,其灵魂的语言将由身体的自然动作给予表达。她们不属于某个民族,而属于全人类。

在谈到关于舞蹈深度方面,她认为“真正的舞蹈是一种恬静的表现,它受制于内心情感的深层节奏”。 “舞蹈动作应遵循这种波浪式节奏,这种上升的,扩展的,有其自身的冲动和后继动作的节奏,它前后呼应,在融合贯通中达到无限的程度。”这是一个至为重要的和谐法则。

邓肯对于艺术的根本规律的回答是, “观察自然,研究自然,理解自然,然后努力表现自然。”

邓肯认为舞蹈艺术追求的理想境界就是自然境界,它所应遵循的根本法则即自然法则。

她还认为“舞蹈是所有艺术中最崇高的艺术。因此舞蹈家的使命就是要表现最道德、最健康、最美好的事物”。 “舞蹈不仅是一门运用人体动作表现人类灵魂的艺术,而且是一种完美的人生观的基础。” “把舞蹈仅仅看作是一种轻松愉快的消遣,那是亵渎舞蹈”。因此,她提倡神圣的而不是世俗的舞蹈,因为前者表现的“是精神要求超越世间万物的崇高向往”,而后者所表现的不过是肉体的存在和感官的兴奋。

她还认为“没有舞蹈,悲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在悲剧中它与音乐及诗歌有着同等的地位,在悲剧和观众之间起中介作用,使两者达到完全协调,这也就是舞蹈的最高理想。

在舞蹈与教育的关系方面,她认为“只有把舞蹈包括在内的教育才是合理的教育。”

邓肯的另一宝贵的思想是要求把艺术交给人民,不能只供少数有文化的人娱乐,因为艺术是人类精神上的美酒。

邓肯虽然用自己的舞蹈冲破了古典流派和传统的禁锢,完成了一次舞蹈史上的革命,从而使舞蹈艺术获得了新生,但由于她认为艺术便是宗教,所以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便是艺术家,以及受柏拉图、卢梭、惠特曼、尼采等人思想的很深影响,因此在她的著作中常常出现宣扬宗教信仰、灵魂的纯洁、人类之爱等等的观点。

邓肯的舞蹈美学主张成为后来现代派舞蹈的主要美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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