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819
约翰·济慈的著名抒情小品。诗歌开头表达了一种心痛的感觉。诗人感到麻木,仿佛刚刚吸食了鸦片。他听到一只夜莺在森林里歌唱,他充分享受着夜莺的快乐,以至于感到昏昏欲睡。他为夜莺能够从深不可测的森林里唱出夏天的旋律而感到欣喜。在第二小节里,诗人表达了喝酒的欲望,希望酒能将他带离这个世界,同夜莺一起隐没在森林的黑暗中,希望自己能忘却夜莺永远都不会知晓的烦恼,例如生活中的疲倦、狂热和焦虑,生命和美丽的易逝。接下来,诗人让夜莺飞走,而自己则展开诗歌赋予他的翅膀去追随它。他仿佛已经同夜莺在一起,停靠在林间空地。他在黑暗中倾听夜莺的歌声,坦诚自己经常迷恋于死亡的想法。夜莺的歌声萦绕在耳边,诗人更加感觉死亡的魅力,希望在午夜时分没有痛苦地死去。在最后两小节中,诗人告诉夜莺它是不朽的,古代的帝王和小丑都欣赏过它的歌声。随着夜莺越飞越远,诗人也回到了现实中,甚至无法确定夜莺的歌声到底是梦境还是真实,自己到底是睡着了还是醒着。《夜莺颂》使用了一般颂歌的形式,即十行诗体。但是,不同于其他颂歌的是,它在韵律上有所变化。每小节的前七句和最后两句为五步抑扬格,第八句则是三步格,只有三个重音节,而不是通常的五个。另一个不同点是每小节中的韵脚一致,都是ababcdecde,而没有像通常的颂歌那样有一定的变化。在《夜莺颂》里,诗人对创造性和死亡两主题进行了深入而充分的探讨。生命的短暂和衰老的悲剧同夜莺永恒、更新的歌声形成对比,听者不禁想要离开人类社会而与夜莺为伴。为了表现对音乐的赞美,诗人特意压抑了语言中的视觉感受,而强化其他感官的知觉。诗里有两个相对的动机:一个是诗人想要逃避和忘却现实世界,另一个是他向往在音乐中得到永生。他凭借诗歌无形的翅膀化入了神灵的歌声,他就是夜莺。夜莺传播美妙的歌声,散播永恒的美,也就是济慈身为诗人的使命。在诗歌中,灵感带来的喜悦同夜莺的歌声带来的喜悦相吻合,可以说夜莺不断变化的歌声成为了想象力外在表现的一种形式,表达了诗人对艺术想象力和创造性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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