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紫、雨宁译 赵海舜《热爱生命》短篇小说名著鉴赏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万紫、雨宁译赵海舜

【原文作者】:杰克·伦敦

【原文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作家。1876年1月12日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他从幼年起就以出卖体力为生,曾去卖报、卸货。14岁进奥克兰罐头厂当童工。后来当水手,到过日本。回国后在黄麻厂和铁路工厂做工。以后在美国各地流浪,曾被当作“无业游民”关进监狱,罚做苦工几个月。1896年阿拉斯加发现金矿,他曾加入淘金者的行列,结果得了坏血症,空手而还。从此埋头读书写作,成为职业作家。

他写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以及论文、特写等,1913年以后,他因经济上的挫折和家庭纠纷,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经常酗酒,1916年11月23日服毒自杀。

【原文】: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和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里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一下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颠一跛,痛苦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艰难,脸上都带着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同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走路的姿势,全是弯着腰,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窑里的那些子弹,要有两三发在我们身边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那个只顾一瘸一拐的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那个跟着他走下河去。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

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下去,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他站稳之后,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在跟自己争论。接着,他就叫了起来:

“喂,比尔,我的脚腕子扭伤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没有回头。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颠一跛,登上对面的河岸以后,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的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颠跛着,跌跌撞撞地前进,蹒跚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柔和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失去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廊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支着一条腿,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原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注入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哈得逊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的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的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啦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的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颠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那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吸饱了水。他每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出来,他每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喳叭喳叭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做“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也不是这样白茫茫的。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覆着的独木舟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里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枝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渔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是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下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哈得逊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没完。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拚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避的每一时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窑里和哈得逊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有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好好地吃到他所要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要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子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分,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七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仍然是六十七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脉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个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了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太阳从东方升起——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没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直瞅着上面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着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个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一只公鹿正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呎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不自觉地抓起那枝空枪,瞄好准星,扣一下板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开那枝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蹒跚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个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也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前面的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它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着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摘沼地上的浆果吃。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他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划破了他的裤子,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些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一只一定是睡着了的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的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他一面瞅着它飞走,一面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非常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是那样诱人地呆在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衔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给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乳白色的、含有石灰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住这些灯心草的贴根部分。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的东西,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水分的纤维组成的,跟沼地上的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分。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

他非常疲倦,总是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常常跑到小水坑里去找青蛙,或者用指甲翻起土来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不可能有什么青蛙或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一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混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又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已经太浑,看不出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重新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因为泼出去的距离太近,水全流向坑里。后来,他就比较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会一开始就用石头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早归他所有了。

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偷偷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

他升起一蓬火,喝了几罐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不是干燥,并且上好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悸动。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许多酒席和宴会,以及各种各样摆在桌上的食物。

醒来时,他又冷又不舒服。他看不到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越来越阴沉昏暗。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他周围的空气越来越浓,成了白茫茫一片,这时,他已经升起火,又烧丁一罐开水。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会融化,但后来越下越多,盖满了地面,淋熄了他的火,糟蹋了他那些当作燃料的干苔藓。

这是一个警告,他得背起包袱,一颠一跛地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可不知道。他既没有想到“小棍子地”,也没有想到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窑。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得要疯。他根本不管要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他在湿雪里摸索着,走到湿漉漉的沼地浆果那儿,接着又一面连根拔着灯心草,一面试探着前进。不过这东西既没有味,又不能把肚子填饱。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就把找到的都吃了下去,可是找到的并不多,因为它是一种蔓生植物,很容易给几时深的雪遮没。

那天晚上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他只能钻进毯子里睡觉,而且常常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觉得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铰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渴望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发痛,但并不使他过分难过。他的脑子已经比较清醒,他又一心一意地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地窑了。

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条的,裹好那双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伤的脚腕子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作好准备。等到收拾包袱的时候,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

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路程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

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象上面长满了细毛,而且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卜通、卜通、卜通地搏动,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

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法子用白铁罐子把它们捞起来。他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是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越来越麻木,越来越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他必须吃。

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为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里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总是往前走,一共只走了五里多一些。但是胃里却一点也没有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越来越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天,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穿过。

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了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窑里有子弹。

这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碰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给绊了一下,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鲜蹦活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用石子来扔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

那几只小鸡只不过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颠一拐,跌跌撞撞地追下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颠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

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走到潮湿的苔藓上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些脚印。这不是他自己的脚印——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

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尽;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倒在地上喘个不停,彼此只隔着十来尺,然而没有力气爬过去。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饿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天黑之后,它终于逃掉了。他浑身发软,头重脚轻地栽下去,划伤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躺在地上,拧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

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

一种幻觉开始找他的麻烦。他觉得有十足的把握,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白,枪膛里是空的。内这种幻觉总是缠着他不散。他斗争了几个钟头,想摆脱这种幻觉,后来他就打开枪,瞅着空的枪膛。这样的失望非常痛苦,仿佛他本来会找到那粒子弹似的。

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起来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又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那些奇怪的念头和狂想象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但是这类脱离现实的遐思大都维持不了多久,因为饥饿的痛苦总是会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的时候,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使他昏倒的东西。他象酒醉一样地晃荡着,没让自己跌倒。他面前是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花乱进。他狠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这个畜牲正在用一种爱找岔子的好奇眼光盯着他。

这个人把枪举起一半,才记起来。他放下枪,从屁股后面的镶珠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的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象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

他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已经给极端的恐惧赶跑了。他这样衰弱,如果那个畜牲攻过来,怎么办?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透露出那种生死攸关、紧紧地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

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也给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人仍旧不动。他象石像一样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象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

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面前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他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分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是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肯甘心地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了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他并不觉得痛。

接下来是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走路。他摔倒的时候就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们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不过,他老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带在身边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山越岭了,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大的浅谷的溪水走去。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他的灵魂和肉体虽然在并排向前走,向前爬,但它们是分开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太阳明朗暖和。他听到远处有小驯鹿尖叫的声音。他只隐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就不知道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温和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也许,他可以想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的很宽的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河望去,宽广的河湾蜿蜒在许多光秃秃的小荒山之间,比他往日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更荒凉、更低矮。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或者至多也是抱着一种极偶然的兴致,顺着这条奇怪的河的方向,向天际望去,只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他仍然不激动。太奇怪了,他想道,这是幻象吧,也许是海市蜃楼吧——多半是幻象,是他的错乱的神经搞出来的把戏。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只大船,就更加相信这是幻象。他眼睛闭了一会再睁开。奇怪,这种幻象竟会这样持久!然而并不奇怪,他知道,在荒原中心绝不会有什么大海、大船,正象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到背后有一种吸鼻子的声音——仿佛喘不出气或者咳嗽的声音。由于身体极端虚弱和僵硬,他极慢地翻一个身。他看不出附近有什么东西,但是他耐心地等着。又听到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离他不到二十呎远的两块峭岩之间,他隐约看到一只灰狼的头。那双尖耳朵并不象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满布血丝;脑袋好象无力地、苦恼地搭拉着。这个畜牲不断地在太阳光里眨眼。它好象有病。正当他瞧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面想,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象蒙蔽住的现实世界。可是,远处仍旧是光辉的大海,那条船仍然历历可见。难道这都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毕竟想出来了。他一直在向北偏东走,他已经离开狄斯河,走到了铜矿谷。这条流得很慢的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那片光辉的大海是北冰洋。那条船是一艘捕鲸船,本来应该驶往麦肯齐河口,可是偏了东,太偏东了,目前停泊在加冕湾里。他记起了很久以前他看到的那张哈得逊湾公司的地图,现在,对他来说,这完全是清清楚楚,合情合理的。

他坐起来,想着切身的事情。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是好肉。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枪和猎刀也不见了。帽子也在什么地方丢了,帽圈里的那小包火柴也跟着一块丢了,不过,贴胸放在烟草袋里的那包用油纸包着的火柴还在,而且是干的。他瞧了一下表。时针指着十一点,表仍在走。很清楚,他一直没有忘了上表。

他很冷静,很沉着。虽然身体衰弱已极,但是并没有痛苦的感觉。他一点也不饿。甚至想到食物也不会产生快感。现在他无论做什么,都只凭理智。他齐膝盖撕下两截裤腿,用来裹脚。他总算还保住了那个白铁罐子。他打算先喝点热水,然后再开始向船走去,他已经料到这是一段可怕的路程。

他的动作很慢。他好象半身不遂地哆嗦着。等到他预备去摘干苔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他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有一次,他爬到了那只病狼附近。那个畜牲一面很不情愿地避开他,一面用那条好象连弯一下的力气都没有的舌头舔着自己的牙床。这个人注意到它的舌头并不是通常那种健康的红色,而是一种暗黄色,好象蒙着一层粗糙的、半干的粘膜。

这个人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象想象中一个快死的人那样走路了。他每走一两分钟,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的步子很软,很不稳,就象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光辉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哩。

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咳嗽的声音,有时候,他又听到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只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早晨,他一睁开眼睛就看到这个畜牲正用一种饥渴的眼光瞪着他。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好象一条可怜的倒霉的狗。早晨的寒风吹得它直哆嗦,每逢这个人对它勉强发出一种低声咕噜似的吆喝,它就无精打采地呲着牙。

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这一早晨,他一直磕磕绊绊地朝着光辉的海洋上的那条船走。天气好极了。这是高纬度地方的那种短暂的晚秋。它可能连续一个星期。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

下午,这个人发现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绝不肯死。正因为生命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

他跟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印。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他那无力的手已经拿不动这样沉重的袋子了,可是他到底把它提起来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哈哈!他可以嘲笑比尔了。他可以活下去,把它带到光辉的海洋里那条船上。他的笑声粗厉可怕,跟乌鸦的怪叫一样,而那条病狼也随着他,一阵阵地惨嗥。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

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暗想着这些情形。

他走到了一个水坑旁边。就在他弯下腰找鲦鱼的时候,他猛然仰起头,好象给戳了一下。他瞧见了自己反映在水里的脸。脸色之可怕,竟然使他一时恢复了的知觉,能感到震惊。这个坑里有三条鲦鱼,可是坑太大,不好舀;他用白铁罐子去捉,试了几次都不成,后来他不肯再试了。他怕自己会由于极度虚弱,跌进去淹死。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一层,他才没有跨上沿沙洲并排漂去的木头,让河水带着他走。

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哩;第二天,又缩短了两哩——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一样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哩,而他每天连一哩也爬不到了。幸亏天气仍然继续放晴,他于是继续爬,继续晕,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喘哮。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迹。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舔着他的血迹,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一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着,两个生灵这就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双方的生命。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末,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到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的胃里,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现在,他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又给幻象弄得迷迷糊糊,而神智清楚的时候也越来越少,越来越短。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给一个贴着他耳朵喘息的声音惊醒了。只见那只狼一跛一跛地往回跳,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他甚至也不害怕。他已经到了这一步,根本谈不到那些。不过,这一会,他的头脑却很清醒,于是他躺在那儿,细细地想。那条船离他不过四哩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出了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哩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他知道他连半里路也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过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也许,这种想法完全是发疯,不过,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这种要命的疲倦,很象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比较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越来越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麻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是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把它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还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舔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抵紧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好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给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鲸艇,到岸上去察看。接着,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也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象一个巨大的怪虫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坚持不懈,不住地翻滚扭动,照它这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叹。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白德福号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瘦削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含含糊糊地、不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家园。

没过几天,他就跟那些科学家和船员坐在一张桌子旁边吃饭了。他馋得不得了地望着面前这么多好吃的东西,焦急地瞧着它进了别人口里。别人咽下一口,他眼睛里就会流露出一种深深惋惜的表情。现在,他的神志非常清醒,可是每逢吃饭的时候,他免不了要恨这些人。他给恐惧缠住了,他老怕粮食维持不了多久。他向厨子、伺候船舱的仆役和船长打听食物的贮藏量。他们对他保证了无数次,但是他仍然不能相信他们,仍然会狡猾地溜到贮藏室附近亲自窥探。

看起来,这个人正在发胖。他每天都会胖一点。那批研究科学的人都摇着头,提出他们的理论。他们限制了这个人的饭量,可是他的腰围仍然在加大,身体发胖得惊人。

水手们都咧着嘴笑。他们心里有数。等到这批科学家派了一个人来监视他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了。他们看到他在早饭以后萎靡不振地走着,而且会象叫化子似的,向一个水手伸出手。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似的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别的咧着嘴笑的水手也递给他同样的礼品。

这些研究科学的人很谨慎。他们随他去。但是他们常常暗暗检查他的床铺。那上面摆着一排排的硬面包,褥子也给硬面包塞得满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塞满了硬面包。然而他的神智非常清醒。他是在防备另一次可能发生的饥荒——这是这么回事。研究科学的人说,他会恢复常态的;事实也是如此,白德福号的铁锚还没有在旧金山湾里隆隆地抛下去,他已经正常了。

【鉴赏】:

杰克·伦敦一生写过150多篇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是其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在这篇小说中,作家通过主人公——阿拉斯加淘金者——与严寒、饥饿、死亡的抗争,表现人的不屈精神和渴望生存的坚强意志。

作家始终循着主人公的行动,通过典型细节和情节,来描写人物心理、展现人物性格。细节和情节的生动,是这篇小说的特点。小说一开始,主人公便已深受饥饿煎熬、脚腕扭伤、且又被伙伴所抛弃。作家运用几个小细节,很精炼地描写了他当时的惊慌与恐惧:“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丝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舔舔嘴唇……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中的枪都哗啦一声掉到水里。”但是,当他环顾四周,看到除了依靠自己走出这片死域而别无选择后,尽管他已被恐惧所困扰,他在内心却已下定了决心,理智战胜了惊惧,开始冷静地安排自己的行动。作家通过他数火柴、裹脚和受伤的脚腕、上表发条的细节,表现了他对命运是抱乐观态度的。他绝对不愿相信自己会死,他与饥饿搏斗,他去吃浆果,去水坑里找青蛙,翻起土找小虫,去捉鲦鱼,甚至“狼吞虎咽”,象嚼蛋壳似地吃下了四只刚刚孵出才一天的小松鸡。一句话,他会吃下一切能吃的东西,不仅仅是为了饥饿,而且是为了生存。

而当他刀铰一样的饥饿感消失了,代之而起的便是死亡的恐惧。他也确实是时时处在死亡的威胁之下,但他却不甘心倒下,他内在的生命力逼着他前进。与大棕熊相遇的情节很能表现他当时的心理:因恐惧而变得勇敢,但在勇敢中又透着恐惧。主人公与病狼生死搏斗的情节,把主人公坚韧、顽强的性格推上了高潮。这时的主人公已濒临死境,面对那条令人作呕的病狼,“他甚至也不害怕”,然而即使如此,他还是不情愿去死,因此,当病狼终于扑上来时,他“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脸抵紧了狼的喉咙”。即使到了死神手中,他仍要反抗,不肯死。总之,通过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和情节,作家为我们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既惊慌又沉着、既迷乱又理智、既恐惧又无畏、既虚弱又顽强具有矛盾特征的人物。但这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杰克·伦敦的创作方法,基本上是现实主义的,但在这篇小说中,作家却是通过主人公的内心体验去描写景物,具有浓郁的浪漫气息。在这里,景物被人格化,并随着主人公的心理变化而呈现出不同的色调。当主人公被伙伴抛弃、神情茫然时,他所看到的太阳,便“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廊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当他疲惫不堪、神色黯然时,“他看不到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越来越阴沉昏暗……他周围的空气越来越浓,成了白茫茫一片。”尤其是主人公躺在阳光下眺望大海的一段描写,作家把主人公的内心活动与景物描写交织在一起,把主人公的冷漠与大海的明亮光辉组合在一起,用梦一般轻柔的笔调,描绘了一副迷离、飘渺的景象。这与主人公当时的心境何其谐调。这样,景物描写便与人物的心境融为一体,使小说具有了一种特殊的艺术魅力!

只有意识到死,一个人才会完善。因为只有在死的重压下,人才会更珍视生命,更热切地追求生命的意义与价值;而且,当生只能伴着更多的苦痛、磨难,死却能使人解脱的时候,这种对生命的热爱与渴求,也就显得更为可贵。人毕竟是人,尽管人最后终将成为死的俘获物,但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没有抗争。主人公的顽强精神,很令我们活着的人深思。

杰克·伦敦年轻时曾去阿拉斯加淘金。二十世纪初,他积极参与社会斗争。但不幸的是,就在发表这篇小说的十年后,他自己却自杀身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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