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英亩·斯迈利》原文|读后感|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品提要】

故事发生在爱荷华州泽布伦县的一个农场。老农场主拉里·库克突发奇想,决定把自己经营的1 000英亩农场分成三份,分别由大女儿吉妮和女婿泰伊、二女儿罗丝和女婿皮特以及小女儿凯洛琳继承。长期帮助父亲务农的吉妮和罗丝深知父亲说一不二的脾气,欣然接受,但是当律师的小女儿凯洛琳出于职业习惯,对父亲的决定提出质疑,结果被剥夺了继承权。不久,拉里就对这个决定后悔不已,还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出了车祸,受了伤。不了解真相的凯洛琳以为两个姐姐设计夺走农场又虐待父亲,便将她们告上法庭。吉妮和罗丝结成联盟,最终打赢了官司,但两人却因情人反目成仇。最后,拉里、皮特和罗丝相继死亡,吉妮与泰伊离婚,农场也因破产而被拍卖。

【作品选录】

父亲背靠着墙坐在长凳的一头,眼睛瞪得大大的,腮帮上紧紧裹了一方白纱布,粘纱布的胶布一直伸到头发里。我本能地顺着他的视线望去,打算先对他可能在想什么心里有个数,再惊动他。然而泰伊径直走到他面前,说,“爸爸?拉里?你好吗?”他既没搭理我们,也没同桌后的护士打声招呼,就起身朝急救室外走去。护士喊道:“库克先生?库克先生?”她看了看我。我走上前,告诉她我是他女儿。

“哦,”她说,显然还在发窘。“哦,是这样,他要吃点儿‘佩尔科丹’止痛,就两片。如果还需要,他得从家庭医生那儿开个处方。”然后,她又略带歉意地说,“他根本没有失去知觉。他很清醒,我想想,他在这儿时一直如此。我们观察了他两个小时。”她拍拍我的胳膊。“他会好的。”

“他表现如何?”

她看着我,微微一笑,实际上,这是她第一次对着我看。她说,“他不大爱说话,是吗?大夫们给他处理伤口时,刚开始的时候,他不怎么说话。噢,其中一位大夫说,‘你知道,我想他能说话。他就是不想说。’那种情况有点不寻常。”她神情愉快地说。

我说,“最近他常这样。就这些吗?我们现在可以走吗?”

她压低了声音。“你们可以走了。但我想警方会给你们打电话。不过,血液化验的结果大概要十天才能出来。”

“你是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吗?”

“不过,他没受重伤,为此你可得谢天谢地了。他真的没事。”她又回到桌后她站的地方。

他正坐在车后座的乘客座上。我上车安顿好自己,泰伊回过头说,“准备好走了吗,爸爸?”不过,这话没得到任何回应。我们出了医院的停车场,把车开上我们刚拐下来的那条空荡荡的大街,街两旁排着路灯,但仍然是一片昏暗。路边的房子很大,而且相互之间离得很近,每座房子就像一朵结实而矜持的花,从整齐的草坪上和四周浓密的灌木丛中挺起。已近午夜。此时,街区上每一扇窗子都是黑洞洞的。

父亲显得十分安静,这很容易让人以为他已吃一堑长一智,今后,不必再谈论该不该把车钥匙给他,不必再谈论他该不该喝酒,也不必再谈论我们对自己面对的情况到底有何看法。容易以为,他这般安静,是因为他已悔悟,甚至挺难为情。泰伊也沉默无语。或许他们已经谈过了,彼此间达成了某种协议,我们回到家后,泰伊会把他们的谈话告诉我的。我说,“爸爸,你拿了护士给的那些药片了吗?”

对这个问题,他无动于衷,他不理不睬,好像这是没人指望能得到答案的问题。他拿没拿药片,实际上不关我的事。那就是回答。

在这种沉默中,我很容易浮想联翩,我的思绪又回到半小时前我对泰伊、杰斯和我的未来的思索中。有父亲在车里,那些想法被赋予一层新的色彩。原本显得可怕、但让人高兴、甚至本身就纯洁无害的事(毕竟只是想想而已),现在显得真实而骇人。我们在夜色中赶路,此时,就连泰伊和我亲密相处时我心中的惬意,也似乎只是一种倏忽即逝的奢侈。我又看了看我们经过的房子,这些房子不及医院附近的那些有气派,这一带的房屋和房屋间有明显的区别——东家的门廊上放着废物,西家露天的车库里停着两辆漂亮的小汽车,街对面的一家有一架油漆的秋千和一只自制的沙箱,从这些房屋中,从这些区别中,我悟出了一种新的涵义。这一带的人家邻里关系极为淡薄。每一家都有各自的生活方式,生活目的毫无雷同之处。这一点正是让人羡慕的,这不像我小时候想的那样,邻里间关系亲密,有来有往,而是每个家庭的命运都独一无二,每个家庭、每对夫妇都有自由创造或寻求别人所没有的东西。

父亲呻吟了一声。我僵住了,直瞪着前方。泰伊说,“你是不是哪儿疼,拉里?你肯定想离开医院吗?我们可以马上回去。”对这番话,他还是置之不理。见他这种态度,我们以为我们眼下正在做的事,即把他带回家,正合他的心意。于是便继续赶路。车头前部看上去高了些。我无意中发现自己在听马达声,似乎我们正在拽一辆拖车,好像把父亲带回家这件事不仅仅破坏了我心神的安宁,而且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泰伊和我相对转了转眼珠,偷偷交换了一两次眼色,他朝我微笑,这微笑示意我该怎么办——要耐心,忍气吞声,不要放弃希望——我纳闷,他是从什么地方学到这无尽的忍耐力的?这种忍耐力让人心灵沉重,感觉迟钝,然而却挺管用!这种忍耐力让人傻里傻气地只会接受!什么时候,这种克己自制的做法会变成自发的要求呢?或许我们已经这样做了。或许,如果我们以往能以不同的方式对待生活,不是这般姑息迁就,委曲求全——怎么会别人都离开了土地而我们却还滞留在这个地方?我又怎能连想都没想过上大学的事,也没想过尝试别的职业,没想过搬到德莫因,甚至没想过去梅森市?那个常因周围的人事而出现在心头的形象,现在又浮在我的脑海里——那五个因流产而失去的孩子。我常想,如果我自己能拿定主意,能有主见,我还会怀上一个孩子而且能保住这个胎儿。我以前的态度明显不过: 被动受孕,然后保胎。不过,我现在明白了自己的错误。一个只会等待的母亲,一个只会迟钝地接受事物,轻易地说“情况会有变化,我们会得到别的机会”的母亲,谁会跟着她?不!现在是挺起腰板,伸出自己的双手,主动选择的时候了!泰伊一成不变的态度使我们,使我一无所得。我在座上移了移身子,发觉我们正开在凯博大街上。快到家了,我猛回过头,喊了声,“爸爸!”

他的眼睛本是闭着的,可现在猛地一睁。他哼了一声,在座上直起身。泰伊也把头转到我这边。

“我知道你受伤了,你遇上了那起事故,这使我很难过。不过,现在该谈谈这件事了。州警察很快就会过来,那时你可真有麻烦了。这话你得好好记住。你不能开车到处乱跑,尤其不能酒后开车。那样不对。你会害死人的,至少也会因为那样开车丢了自己的命。”

他看着我。

“他们可能要吊销你的驾驶执照,可即使他们不吊销,只要你再那样开车,我也会把执照扣着。我要把你的车钥匙拿过来,要是那样,你还照干,我就把车卖了。我小时候,你总是说,警告一次就够了。好吧,这是对你的警告,我希望你不要把这当成耳旁风。还有件事,你可以在地里打个帮手,我知道,你不干点农活就觉得无聊。从现在起,罗丝和我会在正点给你摆上早饭,之后你就可以出门干活了。我们不会再让你无所事事。你干活干惯了,没有理由说你不能继续干。泰伊和皮特不可能一上来什么都会做。”

我对父亲说了这番话,听上去好像他是我的孩子,这让人兴奋,而把他视为我自己的孩子的感觉则不仅仅是兴奋。用这种下命令的口气说话真痛快。这在我心中创造了一个未来,其中的一切井然有序,好比一幅用透视画法画的图,容易打发的日子在远处依稀可见,而我自己则位居前方,位置突出,神情果断。我不习惯这种说话方式——可能我以前从未那样说过话——可我知道我很快会习惯的,我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属于家长的特权,我以前从未想到过这一权力(我以前只想着怎样才能做到温柔,体贴,耐心,善于引导他人)。我盯着老人,说,“我是指开车这件事,而罗丝也会支持我的。”

他没有回避我直视他的目光,似乎是自言自语地低声说,“我一无所有了。”

我想他正试图博得我的同情,便说道,“我们这里谁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这是一。”第二,我想,是你自愿放弃的田产。但我没敢说这话。这件事让我大为恼火。

泰伊服侍他上了床,不过这是在我说了下面这些话之后,“七点钟开早饭,爸爸。泰伊会在我们这儿等你,你可以好好想想,看看自己明早想干什么事。”

泰伊回到我们屋里以后,说,“或许他明早不该干活。我们不知道他的伤势如何。”

“给他个轻松的活,就让他干一两个小时。他生活没有任何条理。问题就出在那上面。现在他自己感到羞愧,是做点什么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泰伊脱掉裤子,又坐下脱袜子。我在屋里走来走去,捡起东西又放下。我全身充满了力量。我踱着大步走到浴室和另外两间卧室,其中的一间是待客用的,但从来也没来过客人;另一间用来放旧家具。我朝窗外看去,环顾四周。这是一个温柔的夏夜,微风习习,夜色浓浓。我又回到自己的房间。泰伊挺直了身子,仰面躺着,头枕着手。我说,“今晚,我明白了点道理。”

“负责照料他?”

“是的,不过不只那个。这是一种肉体上的感觉,不仅是脑子想出来的。不光是个教训。”

“嗯。”

“你相信我吗?”

“噢,我相信你。”

“好吧,相信什么?”

“吉妮,已经过了午夜。你说过要在七点把你父亲的早饭摆上桌。就让我们看看你明早能不能兑现你今晚悟出的道理,好吗?”

“好的。”

他闭上了眼。我稳步穿过门厅来到朝西的卧室,往克拉克农场那儿看。我目不转睛地朝那儿望着,一直望到听见了丈夫低沉而迂缓的呼吸声。

到了早上,哼哼声和呻吟声迭起。对此,我无动于衷。我把父亲的早餐——法式吐司、熏猪肉、一根切成片的香蕉、一些草莓、一壶咖啡——摆到他面前,又递给他糖浆、黄油和喝咖啡用的糖,然后我又把刚才弄乱的厨房收拾了一下。我把他服侍得很周到,不过,我抑制住了自己的同情心。在另一方面,他也不需要人同情。他吃完了,把盘子推开,站了起来。在他“砰”的一声推门走出屋后,我走到窗边,看他吃力地走上沥青公路,朝我们家那儿走去,泰伊正在谷仓等着。按以往的习惯,他会爬上卡车,开四分之一英里,因而,他现在好像不知往哪儿走,似乎走路这个动作本身就使他惊奇。他身体僵硬,还耸着肩,走路时,腿往外一划一划。他还需要多多锻炼。他没回头看,直到他走得越来越远,变成了大路上的一个小点,这时,罗丝才从自家过来。

我正用抹布擦壁炉。纱门“啪”的一声被推开了,罗丝问,“那么,他没什么事?”

“他今天得找派克镇的亨利大夫检查一下,可能还得拿些止痛药。他们给过他两片佩尔科丹,不过我不清楚他拿了没有。今天下午我带他到医生那儿去。大概十天之内,州警察还不会来,他们得等血液化验结果从实验室出来后才过来。”

“他们该把他关到牢里。我真没法相信,他们怎么这么仁慈。”

“没人受伤,罗丝。可能本来会不一样——”

“那纯粹是运气好。”

“不过在法律上,那个运气可得算数,要是你运气不好,真把什么人弄伤了,你可得——”

罗丝站在那扇通往客厅的门的正中间,手握成拳头放在臀上。“得了,吉妮。难道你还没看够他拿腔作势的德性吗?难道你就不想挺身而出一次,把他的真面目告诉人?他惹是生非!他冲动,好发火,他可以怀疑别人,却不容人家怀疑他!”

“我知道这个。昨晚,我真的对他发了通话,让——”

“有时候,我恨他。有时候,那股恨就像波浪似的滚过全身,我要他死,下地狱,永远呆在那儿,被火烤!”

“罗丝!”

“你怎么吓成那样,那样喊‘罗丝!’是因为你不该咒什么人,或者因为你并不恨他?”

“我不。我真的不恨。他是头熊,可——”

“他不是头熊。他还没那么纯洁——”

我提高了嗓门,盖过她的声音。“昨晚,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他要是再酗酒开车,我就把车钥匙拿走。他也听见这话了。当时他就直盯着我。泰伊正想法让他干活。他是很难相处——”罗丝猛然转身,“噔噔”地走进客厅。我跟着她。她站在小书架的旁边。那上面堆着大概二十期《农场经营术》杂志,还有介绍农用设备的小册子,几本《国家地理》,一本《圣经》,两本《读者文摘》,一本美国民歌集。书架上既没有个人私物,也没有可以勾起回忆的纪念品。她垂下眼睛,盯着《读者文摘》,用指甲轻轻敲打最上面的一本。她说,“有时候,我也恨你。”

我怔住了。我马上想起琳达和帕美,想到她们对我而不是对她们母亲说悄悄话的情形,想到我喜欢给她们东西,把她们带到罗丝如果知道肯定不会同意的地方去。好些年来,她们俩是我和罗丝之间一个心照不宣的问题,我立刻产生了一种负罪感,她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责我在破坏她做母亲的地位,指责我这样迫切地想占有两个孩子,对此,我很难过,甚至有时候,我禁不住想,要是两个孩子是我的,将会是什么情形。

“我之所以恨你,是因为你把我和他连在一起。”

“谁?”

她恼火地摊开手。“当然是爸爸。别这么傻。你真是个好女儿,这么迟疑不决,好像你是个笨蛋。这都让我快疯了。”

我微微一笑。“就在昨晚,我对泰伊也正是这种看法——”

她没理睬我。“每次我打定主意要做点什么——离开这个地方,离开皮特,重新教书,挣钱养活自己——你就阻止我。我小时候,我是指那时我真的很小,三四岁时,你就像堵隔在我和他之间的墙,可现在你是条通道,你没把他挡在外面,每当你头脑冷静,每当你停下来考虑他怎么想时,你就为他指路。每次你都停下来想!我不愿停下来想!”

人生中有好多事情发生就发生了,从来不被人提起,其好处就是,你不必费心把那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过于奇谲难以想象的事情记在心间。生活中没有说出来的事,最后总变得混沌一片,无从回忆。可我,却失去了这种好处。

在那个夜晚之前,我准会说,自己根本无法理解后来产生的那种心理状态。可经过了那个晚上,我完全可以宣称,我已经“不是我自己”,已经“心理不正常”,已经“不再有理智”,但是,说到底,我心理状态最深刻的特征并不在于我做了什么,而在于它确确实实地感知到,自己就是那个真实的我。在这种心理状态下,我“明白”了很多事情,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坚信”已不是一个抽象的、干巴巴的单词,已不是仅用来描述道德规范或自觉的信念的单词,而是一种感觉,感觉到自己充满着洞察力,每个毛孔都涨满了这种洞察力,就像是一块涨满了水的海绵。我并没有感觉自己已“不是我自己”了,恰恰相反,我强烈地感到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是“我自己”,这是一种全新的感觉。

最强烈的感觉就是,现在我一切都明白了。过去的三十六年中,这些事情以错综复杂的形式在我身边游来游去,我最多也就是透过浑浊的水面,依稀辨认一二。现在,一切都清楚了。每一件事,我同时从所有方面看得清清楚楚。我不必像罗丝为自己和皮特贴上“自私”、“卑鄙”、“嫉妒”一类标签那样,也给那些事情贴上标签。事实上,一贴标签,就看不明白了。我要做的就是在脑子里把它们想象出来,而我用以“明白”它们的方法,绕着它们、透过它们,微微闪光,只要有一道亮光,一阵气味,一片声音,一种味道,一个实在的感受,就足以理解每一桩具体的事件了。现在我觉得,罗丝和泰伊都属于我,而当我们都被历史、被习惯、被责任,或被我对罗丝和泰伊的所谓的爱连在一起的时候,我却从来没有这种感觉。

瞧,这就是爸爸,他的意志没有得逞,挡着他的不是机器(在摆弄机器方面他既有天赋又有经验),而是我们中的一个,或是某个小小的情况。只见他咬起牙关,下巴的肌肉绷得紧紧的;他不耐烦地猛啐了一口;脸涨得通红,目光朝你直逼过来;他说,“看着我的眼睛,臭丫头。”他说,“我可受不了这个。”说着他的声音就高了起来,“这我听够了。”只见他攥紧了拳头,说,“我可不许你们捉弄我。”他手臂上的肌肉渐渐隆起,形成一股线条清晰、粗壮有力的绳索。他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我就是要——听着,我说话算话。”他喊了起来,“我——我——我——”他吼着,叫着,为自己的样子得意忘形。我做了这我做了那你别想来教训我你根本就一窍不通,接着,拳头就一下一下地砸了下来,他的“我”变得越来越重,而我们自己、我们的问题、我们的疑虑、我们与他不同的观点,全变得轻如羽毛,消失于无形之中。这,就是爸爸。

瞧,这是凯洛琳。坐在长沙发上,穿着阿尔卑斯村姑裙,裙摆张开,摊在身子周围,双手交叉搁在膝盖上,脚上穿着镶花边的短袜,一双黑色的玛丽·简低跟鞋,双眼迅速地从一张张脸上扫过,算计着,老是在算计着。“请,”她说。“谢谢。别客气。”她微笑着。爱聊天,又为自己完美无缺的、布娃娃似天真烂漫的举止感到自豪。她爬上爸爸的膝盖,用凝视的目光把整个屋子扫一遍,看看我们是否注意到爸爸最喜欢她。她挺起身子,往爸爸脸上贴了一个吻,她心里明白,我们都在看着,我们都在嫉妒。

瞧,这是皮特。他的眼睛像爸爸的一样闪闪发亮,可寡言少语,老是舔嘴唇,等着机会的到来。观察着,瞄准着,算计着,该往哪里下手,什么时候下手。算计着对手的动作会有多迅速,哪里是对手最薄弱的地方。他不像爸爸那样老是“我”啊“我”的,每说一句那“我”字就更重一分,而是一个渐渐缩小的点,在反复把玩打击目标的过程中,自我却痛苦地越来越归于消失。

再瞧瞧泰伊。用微笑、希望、耐心把自己严严实实地伪装起来,从不让目标从眼皮下消失,即使往后缩一下,为的也是换个方向绕过去,慢慢地、但却是稳步地向前推进;不踩着树枝,不溅起水花,不留下身影,不散发热量,顺着裂隙渗透开去,什么机会都不放过,永远那么无辜。

想到对罗丝的了解竟如此细微,真让我觉得惊讶,可能是因为她动过手术后我一直照料她。我用海绵替她擦洗过全身——脚弓,白白的胳膊肘内侧,覆盖着一缕翘发的后脖颈,微微隆起的脊柱,剩下的那只梨形的乳房,大大的乳头,大大的深色的乳晕。她背上有三颗痣。小时候睡觉时她总爱让我替她抓背,抓那三颗痣,不然她就自己把背往床柱上蹭,就像猪常有的举动一样。

好,再瞧瞧罗丝吧。精赤条条地,躺在杰斯·克拉克身边,就躺在同一张床上。要是我用力想下去,就能闻到罗丝的气味,触到她干燥的皮肤,就像我不在的那些神秘的日子里,杰斯能闻到她触到她一样。对杰斯,我也闻得出,触得着,听得见,看得到,因为自我们在石料堆发生性关系几天之后,我就有了一种无人可比的力量。每当我看不见他们中的一个时,我就本能地确信他们在一起了。

我想到,皮特一死,罗丝可就方便多了。农场上的生活一直是困着我们的陷阱,而现在,这陷阱为她打开了方便的出口。

我一辈子都以罗丝为榜样。有事我总去找她,不假思索地把她对事情的反应奉为神圣,然后才作自己的决定。我有个长久养成的习惯,总认为罗丝和我之间的意见不合只是表面现象,认为从本质上说,我们倒更像是一对双胞胎,认为我们都神奇地成了对方的真正的自我,认为我们会在这一千英亩上相伴永远。

但是,她毕竟不是我。她的身体也不是我的。我的身体没能吸引住杰斯·克拉克的兴趣,没能保住一次怀孕。我一向以为,我的爱可以超越肉体,可事实上却失败了,对泰伊失败了,对我的和罗丝的孩子们失败了,对爸爸,也以一种怪异的方式失败了,他用自己的方式爱着凯洛琳和罗丝,而不是我,对杰斯·克拉克也失败了,现在对罗丝本人也失败了,她十分懂得如何超过我,把我丢在一边,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并为此感到快乐。我就像跳不出自己的身体那样,跳不出我过去的生活,而皮特一死,罗丝身上就可能绽开出全新的生活之花,除帕美和琳达之外还会有更多的孩子。喝的是瓶装饮用水,吃的是仔细制定的食谱,再加上杰斯明智地劝导如何避开危险,决不会出现一次流产,家里决不会出现一个畸形孩子。

眼下,变了形的不是将来,而是过去。未来像一只大铁盖,轰地往我头上盖下来,过去却在我脚下萎缩融解水化,而在其中心的、变化得最厉害的,就是罗丝。很显然,她用嫉妒和贪求一切的自私回答了我对她愚蠢的爱。

她要是什么都不对我说,那还好些,因为听了她的话后,我看她比她希望我看的更透了许多。我看透了爸爸,我也看透了她。

真让人难以忍受。

(张冲、张瑛、朱薇 译)

注释:

一种女孩穿的低跟皮鞋,鞋面有搭扣带。

【赏析】

《一千英亩》从老拉里分割土地开始。性格坚韧、脾气乖戾的老农场主拉里·库克决定把一千英亩土地分给三个女儿继承,大女儿和二女儿遵从了父亲的意愿,小女儿因为质疑这一决定而被恼怒的父亲剥夺了继承权。《一千英亩》很容易让读者联想到莎士比亚的《李尔王》,两者的区别在于《一千英亩》的叙述者由父亲换成了大女儿吉妮。这个在现代美国农场上演的《李尔王》,从一个全新的角度阐释了普遍人性。

《一千英亩》通过吉妮的视角讲述故事。随着情节推进,农场里平静和睦的生活假象逐渐消失,暴露出种种危机——父女之间摩擦不断,姐妹之间嫉妒成仇,夫妻生活枯燥乏味,父女乱伦。老拉里决定把农场分给三个女儿管理,原本是希望下一代求助于他管理农场的经验,借机挽回日渐衰微的家长权势。然而事与愿违,拉里开始后悔当初的决定,与大女儿吉妮和二女儿罗丝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深,终于一发而不可收拾。

吉妮在故事里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作为女儿,她对脾气固执的父亲百依百顺,努力想让他感到满意;作为妻子,她从早到晚操持家务,尽心服侍丈夫泰伊;面对妹妹,她又处处忍让,竭力维护姐妹间脆弱的关系。她一直尽心地管理农场和家庭,自己生活得郁郁寡欢,而她所有的努力却没有取得应有的回报。独断专行的父亲从来不向任何人解释他的举动,也不听任何人的解释,吉妮尽心尽力的侍候却换来父亲不近情理的辱骂。在妹妹罗丝的一再追问下,她回忆起少女时代父亲曾和她发生过性关系。这种不幸的遭遇正是造成吉妮迷惘、痛楚的根源。父亲对吉妮的乱伦行为给她肉体上和心理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她害怕父亲,对他只会唯命是从,她努力去忘记那段不堪的记忆,用欺骗和麻木构筑起一道防线。然而当吉妮的所有努力全部失败时,她不得不回到痛苦的现实,沉睡在她体内的自我逐渐觉醒,她开始清醒而独立地面对人生。

吉妮的觉醒是靠外力推动的。老拉里驾车肇事是小说的转折点,也是吉妮觉醒的关键。父亲出事后,吉妮改变了以往一味的忍耐顺从,没收了父亲的车钥匙,命令父亲不许再酒后驾车,从唯唯诺诺一变而为有话直说,站到和父亲平等甚至更高的位置;和丈夫泰伊毫无激情的生活使吉妮渴望理想爱情,主动追求她真正爱的男人——杰斯·克拉克,并最终离开丈夫过上独立的生活;知道克拉克和罗丝的情人关系后,吉妮像情敌那样嫉妒妹妹。吉妮在转变中逐渐找到了自我,她看透了丈夫表面老实、内心狡诈;看透了父亲唯我独尊、独断专行,伤害了别人却不作任何道歉;她看透了罗丝的自私和贪婪。吉妮勇于直面现实,决心和过去了断,象征着她的自我觉醒,因此《一千英亩》事实上表现了处在男性权力中心,受身体、心理压迫的女性自我觉醒的历程。

《一千英亩》是一部“慢热型”小说,作者描写美国中西部日常生活细致周到,有时甚至显得琐碎。然而,复杂的故事赋予小说足够的张力,细腻的白描手法精确地把握住了人物的感受,所以小说进入高潮后,作者仍然用这种笔调从容不迫地揭开事情真相,叙写人物内心,非但不给人拖沓的感觉,反而于平淡中现波澜,把每个人物的个性毫不留情地揭露出来。节选部分出自小说第二十章和第三十九章,描写吉妮在父亲驾车肇事后及得知妹妹罗丝和杰斯的情人关系后的反应。作品通过细腻琐碎的叙述,将人物的行为举止、心理活动明白地传达出来,清晰地展现了吉妮自我觉醒的心理过程。

(李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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