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啊,我们称谢你,我们称谢你,
因为你的名相近,
人都述说你奇妙的作为。
我到了所定的日期,
必按正直施行审判。
地和其上的居民都消化了。
我曾立了地的柱子。
我对狂傲人说: 不要行事狂傲;
对凶恶的人说: 不要举角;
不要把你们的角高举,
不要挺着颈项说话。
因为高举非从东,非从西,
也非从南而来;
惟有神断定,
他使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
耶和华手里有杯,
其中的酒起沫,
杯内满了搀杂的酒。
他倒出来。
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这酒的渣滓,
而且喝尽。
但我要宣扬,直到永远,
我要歌颂雅各的神。
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
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
(孙小平译)
【赏析】
这首诗选自《旧约·诗篇》的第75首,是一首颂神兼祈祷的诗。该诗作于犹太王希西家统治时期。其时,正值亚述帝国强盛时期,当时的亚述王西拿基立由于不满犹太不执行亲亚述的路线,兴师问罪,围困了耶路撒冷。但颇具传奇意味的是,围城军队却突然出现大批死亡,以致西拿基立不得不仓皇撤退。希伯来人认为这是由于自己对耶和华的坚定信仰,所以耶和华派使者“在亚述营中杀了十八万五千人,清早有人起来,一看,都是死尸了。亚述王西拿基立就拔营回去。”(《列王纪下》)该诗即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创作的。
全诗以呼唤“神”起始,连说了两次感谢。这一简单的重复表现出来的是希伯来人对于神的无尽感谢,以此对应于神的无边慈爱,同时亦表示自己不忘天恩,并希望今后仍能得到神的庇佑。接下来才说明为什么要感谢神,“因为你的名相近,/人都述说你奇妙的作为”,这两行诗是说神在听到人们的祈祷之后作出了回应。这说明,神并非不问世事,对人们的祈祷充耳不闻,相反,当人们遭遇苦难时,神是在场的,神就在人们身边,与人们同在。
接下来的两节则是神的言语。正如中国民间谚语中所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即报。”神在这里正是这样一个裁决者,他必定会在一定的时候出现,而一旦出现,则就要“施行审判”,作出报应。神首先对为善者,亦即《圣经》中常称的“义人”发话了:“地和其上的居民都消化了,/我曾立了地的柱子。”在这里,前一句表现了人世间的乱世,紧接着下一句,“柱子”的形象则表现了神对义人(或者说希伯来人)的支持,柱子是一种稳定的象征,因此,这是神对义人的一种承诺,即虽处乱世,但必得拯救,因此义人面对乱世无需恐慌。
但狂傲人与凶恶人所得的报应就完全不同了。神告诫他们不要“狂傲”,不要“举角”。“角”在希伯来文学传统通常代表着“力量”。这是从野生动物如野牛、山羊、雄鹿的角衍生出来的,因为角通常被这些动物用来争斗,是雄壮和有力的象征。“举角”在这首诗里是一个重要意象,当恶人主动举角时,这表现了人对自身力量的盲目自信,“因为高举非从东,非从西,/也非从南而来;/惟有神断定,/他使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显然,“升高”只能来自于神,“举角”关系到神的权威,主动举角,那就是自大到认为自己可以胜过神,这即是一种狂傲的、不敬神的表现,因此他必遭到报应。
报应就是神的愤怒之酒,“酒起沫”表明神的这种愤怒、报复的强度,它已到了不可抑制的程度;“搀杂”则表明神的这种报复的复杂性,它既包含了愤怒,也包含了公义在内,这种报复对于恶人来说是痛苦,对于义人来说则是大快人心之事。对于这酒,恶人“必”喝,这一“必”字说明了恶人终究还是无法胜过神,他们无法违抗神的意志。从这一节我们可以看出,犹太—基督教的神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神,他表现得爱憎分明,他对于义人提供庇护,对于恶人、不敬神者则毫不留情,恶人不仅要喝这愤怒之酒,而且要“喝尽”。
最后一节呼应了第一节,希伯来人再次颂扬上帝。在神的庇护下,希伯来人再次被赋予了权力与自由,他们要按照上帝的意愿摒弃狂傲,施行正义,在诗中,即是砍断恶人的角,高举义人的角。纵观全诗,这首诗的主题就是善恶有报,而这报应的唯一裁决者与施行者就是神。
(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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