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安译 林一安《一枚徽章》短篇小说名著鉴赏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林一安译林一安

【原文作者】:胡·拉·里贝罗

【原文作者简介】:

胡里奥·拉蒙·里贝罗(1929一),秘鲁当代著名小说家兼剧作家,出生在利马一个家道中落的中产阶级家庭。早年在利马天主教大学攻读法律,后留学西班牙。曾遍游比、法、德等国。他生活阅历丰富,当过火车站搬运工、旅馆看门人、书报小贩、工厂职员、教师、记者、翻译、驻外文化参赞等。现任秘鲁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员,长期旅居巴黎。

里贝罗从五十年代起陆续发表了短篇小说集《没有羽毛的兀鹫》(1955)、《周围的故事》(1958)、《瓶子和人》(1964)、《西尔维奥在玫瑰国庄园》(1977)等,他把十部短篇小说集汇编成三卷出版,题名为《哑巴的话》。此外他还著有长篇小说《圣加夫列尔记事》(1960)、《星期天的宠儿》(1965)和《换岗》(1976)等。

【原文】:

我至今还记得,那天下午我路过堤岸的时候,看到一小堆垃圾上有一个亮晶晶的东西。我爱好搜集物品,好奇心油然而生,这自然说得过去。我蹲下身去把它捡了起来,用上衣袖口擦了擦。我这才看出来,原来竟是一枚精致小巧的银质徽章。只是上面刻着的那几个符号,我看不明白。我把徽章装进衣兜,也没怎么太理会,便回家了。这枚徽章在我衣兜里装了多久,我说不太准;再说,这件衣服我又不大穿。我只记得有一回我把这件衣服送去浆洗,等到洗衣店伙计把洗干净的衣服交给我,没料想还递给我一只小小的盒子。他对我:

“这件东西准是您的,我是在您衣兜里发现的。”

自然,就是那枚徽章。失而复得,颇出人意外,我激动异常,决计戴上它。

我经历的种种怪事就从这儿真正开了头。第一件怪事是在一家旧书店遇到的。书店老板走到我跟前那会儿,我正在翻看旧书。他早就在书店最阴暗的角落里打量着我了。他挤眉弄眼出怪相,象是按照一定之规似的。他用一种同伙人的口吻对我说:“我们这儿有几本费弗(1)的著作。”我惊异万分,瞪大眼睛看着他,因为我并没有向他请教这位作家;再说,文学方面的事情,我还略知一二,可这位作家我倒是压根儿不知道。老板接着又来了一句:“费弗在比尔森(2)呆过。”他见我摸不着头脑,便以十分信任的口气把话点明了:“您准知道他被害了。是啊,他是在布拉格车站被人用棍子打死的。”说罢,回到原先他出来的那个角落,不再吭声。我呢,机械地翻看着图书,可心里直犯嘀咕:书店老板的话,莫名其妙的,究竟是啥意思呢。我买了一本有关力学的小册子,茫茫然地从书店出来。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琢磨这件怪事的含意,可怎么也琢磨不透,后来,就干脆忘得一干二净。没想到不久又出了一件事,使我更为惊愕。有一回我正在市郊一个广场上散步,一个脸皮黑黄、鼓眼突嘴、形状委琐的男人冒冒失失地跟我搭讪,还没等我答腔,就把一张卡片塞在我手里,一声不吭地一溜烟便跑没影儿了。那是一张白纸卡片,上面写着地址和会面时间:星期二,四号,第二场。星期二,四号那天我就按照指定号码如期赴约。我在那地方附近碰到好几个行迹古怪的家伙在那儿偷偷摸摸。使我惊奇的是,他们每人都佩戴一枚徽章,跟我那枚一模一样,真是巧极了。我走到他们中间,他们个个紧紧握住我的手,使我感到十分亲热。后来我们一起走进指定的那幢房子,在一间大厅里落座。一位神情严肃的绅士从幕后走了出来。他在主席台向我们打了个招呼,便滔滔不绝地讲开了。报告说的是什么,我不太清楚;况且,那究竟能不能算报告,我也真说不好。他把童年时代的回忆跟最深刻的哲学理论混在一起讲;再说,不管讲解种植甜菜也好,解释国家组织也罢,在他嘴里,竟是一个调调儿。我记得他讲完后,从衣兜里掏出一支粉笔,在黑板上画了几条红道道。

他一讲完,听众全体起立,一面退场,一面热烈地赞扬报告取得巨大成功。我也附和着夸奖了几句。我刚要迈出门去,报告人大声把我叫住。我回头一看,只见他示意叫我过去。

“您是新来的吧?”他问我,有点儿不大信任的样子。

“是啊,”我愣了一会儿才回答,因为他居然能在这么多人里认出我来,我很吃惊。“我刚来不久。”

“谁介绍您来的呢?”

我幸亏记起了那家书店。

“有一回我正在阿马尔古拉大街书店翻看图书,那位……”

“谁?是马丁吗?”

“对,是马丁。”

“喔,他是我们的老搭档啦!”

“我是他的老主顾。”

“你们都谈了些什么?”

“嗯……我们谈到了费弗。”

“他对您说什么来着?”

“他说他到过比尔森。说实话……这件事我原先并不知道。”

“您原先并不知道?”

“不知道。”我镇定自若地回答。

“他在布拉格车站被人用棍子打死了,这您也不知道?”

“也是书店老板告诉我才知道的。”

“是吗?那件事对我们来说真太可怕了!”“是啊,”我点点头。“真是不可弥补的损失啊。”

后来,我们的谈话便变得闪烁其词、边想边说了。言谈之中,充满了意料不到的诡秘和肤浅的暗示影射,就象是两个偶然相逢的陌生人坐在公共汽车的一排椅子上攀谈一样。

我记得我兴致勃勃地向他诉说我是怎么去做扁桃腺摘除手术的,而他呢,则指手画脚、眉飞色舞地给我描述北欧的旖旎风光。末了,在我告辞之前,他向我交代一项任务,这倒使我全神贯注起来:

“下星期您给我带一份电话号码表来,”他说,“都要以38开头的。”

我答应照办。还不到规定日期,我就带着电话号码前去复命。

“太好了!”他喊起来,“您办得又快又好。”

从那天起,我完成了一大堆诸如此类极为奇特的任务。举几个例子。我奉命弄来六对鹦鹉,可这些鸟儿我后来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些日子,我又被派到一个省城去绘制市政大厦的草图。我记得我还到几户指定人家的门口去扔过香蕉皮;写过一篇至今未见发表的有关天体的论文;驯练过一只猴子,教它摆出议员的姿势;还执行过几项秘密的使命,象携带信件啦,监视外国妇女啦。而这些信件我从来没有看过,那些女人又总是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就这样,我渐渐博得他们对我的器重。一年之后,在一次激动人心的仪式上,我被提拔晋升。“您高升一级。”我的顶头上司对我说,满腔热情地拥抱我。于是,我只得简短地讲上几句。我空洞笼统地提到了我们共同的任务,不料这番话却受到了雷鸣般的欢呼。

可是我家里却乱作一团。家里人摸不透我为什么常常不告而辞,我的行动为什么那样神秘莫测。有时候,他们问起我来,我又避而不答,其实,那是因为找不到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有几个亲戚甚至劝我去找个精神病医生瞧瞧,据说我的行为举止跟正常人的不大一样了。我记得,有一天他们看到我正在制作一罗(3)假胡子,便惊讶万分,可这项任务,正是我从我们头儿那里接受下来的。

这一家庭纠纷并没有阻碍我投入我们这个团体的工作的劲头,而且干劲十足,连我自己都不明白是从哪儿来的。没多久我就升任文书、司库、报告会助理、行政助理等职,而随着我深入组织内部,我自己在思想上反倒乱了套,竟连我加入的到底是一个宗教派别呢还是呢绒商人的一个行会,也不甚了了。

第三年我被派往国外。这是一次极其振奋人心的旅行。我尽管一文不名,可是上了船,自有人把我请到寝舱;走上码头,总有人接待照顾,进了饭店旅馆,无须分文,就给安排得妥贴舒适。就这样,我跟别的会友们接上了头,学会好几种外国话,发表了好几次讲话,还为我们这个组织建立了好几个分部。我亲眼目睹我们这枚银质徽章是如何渐渐遍及本大陆的每个角落的。经过一年来紧张的社交活动,我回了国。可是即使在这个时候,我依然感到乱糟糟的,摸不到头脑,跟我刚进马丁那家书店时一样。

十年过去了。我功成名就,被任命为主席。我穿着一件加饰边的绛红色长袍出席各种盛典。信徒们对我毕恭毕敬,礼仪备至。我领取五千美金的薪俸,在温泉疗养地享有别墅行宫,使唤一群制服笔挺、对我十分敬畏的仆役,我甚至还有一个迷人的侍妾,不用我张嘴,她每天晚上就会来侍候我。尽管如此,如今我仍然跟第一天以及很长一段时期以来那样,一直生活在极端的茫然无知的状态之中。要是有人问我,我们这个组织的宗旨是什么,我将张口结舌,无以答对。最多,只会在黑板上画几道红杠杠,满怀希望地等待着全凭人头脑里臆想出来的种种解释,而所有这些解释,又是无可争辨地建立在猜度的基础之上的。

【鉴赏】:

本篇所叙述的故事,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在当今世界的现实生活里,既不可能发生,又有可能发生。一个人偶然捡了一枚徽章,遇到了同党,接上了头,后来因为给这个莫名其妙的组织办了几件事,从此便青云直上,步步高升,最后竟荣登该组织主席的宝座,享尽了人世间的荣华富贵,出尽了风头。世界上哪有这等好事?这是其不可能发生的一面;不过,它也有其可能发生的另一面:在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在拉丁美洲各国,许多头面人物,尤其是政界人物的闪现曝光,几乎无一不在其背后受着某个财团或政治集团的支撑,他们仅仅是这些集团的忠实传声筒,没有思想,没有主张,更没有行动的纲领和计划,他们只知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即使他们身居高位,头脑里的思想也依然是糊里糊涂的一团浆糊。如此剖析,不要说这种情况在现实社会中极有可能发生,恐怕还是屡见不鲜的!作家将各种可能和不可能交织在一起,令人信服地抨击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这种弊端。

一个没有思想、没有主张、没有行动措施的庸人居然出任某组织的高层领导,除了他本人享受了说不尽的风光荣耀之外,还能给这个组织带来什么好处?退一步说,即便一个能力极强、智商特高的贤者,去从事一项自己并不熟悉的外行工作,又能散发多大的能量?回答只有一个:一败涂地。这也是一切不合情理、荒诞怪异事情的必然结局和可悲命途。而作家在本篇的字里行间,要激发读者认真进行思考的,也正是这一点。

本篇故事的铺陈展开,作家采取的是第一人称“我”的现身说法。这固然可以加强作品的可信感,但作家的真正用意却是要尽量减轻对主人公“我”的谴责。“我”虽然有其利欲薰心的一面,但也是被人糊里糊涂地推下水去的,主要的责任不应该由“我”来承担,“我”并非真正的罪魁祸首。作家的高明之处或者说深刻之处正在这里:元魁真凶是这个组织,这个社会,这个制度,必须加以谴责、加以抨击、加以鞭笞、加以摧毁的是它们,其他任何个人,仅仅是,或者充其量是一个傀儡而已!况且,主人公“我”最后也承认,他的日子并不好过,“要是有人问我,我们这个组织的宗旨是什么,我将张口结舌,无以答对。”这足以说明,“我”已经开始进行自责,已经对这个组织产生了厌烦情绪,以后“我”会怎么样!作家没有明说,而留给读者去进一步思考。本篇作者里贝罗寓激情于冷峻之中的艺术创作风格,由此可见一斑。

于偶然之中见必然,是本篇小说写作技巧的一大特色。小说从头到尾,几乎所有的情节都是偶然发生的,整个小说构筑在“偶然”这个框架之上:有天,“我”“偶然”路过堤岸,“偶然”发现堆垃圾上有一样亮晶晶的东西。“我”漫不经心地把它捡了起来,“偶然”看出,原来是一枚徽章,便“偶然”把它装进衣兜。有一回,“我”“偶然”把装有这枚徽章的衣服送进洗衣店,没想(也是“偶然”)到取衣时洗衣店伙计把它装在一只小盒子里归还给“我”。“我”“偶然”戴着徽章,“偶然”进了一家书店,与同党“偶然”接上了头。一天,“我”“偶然”在一个广场上散步,一个男人把一张卡片塞在“我”手里,约定聚会时间。“我”如期赴约,听了报告,准备退场。但此时报告人“偶然”把“我”叫住,交代任务。“我”一一完成任务,“偶然”被提拔晋升。后来,“我”被“偶然”派往国外。最后,“我”竟功成名就,“偶然”被选为主席。这一连串的事情,似乎都是偶然发生的,并没有什么规律可循;然而,如果我们细细品味,却是一步一个脚印,偶然里面蕴含着必然的结局。前因后果,交相辉映。作家显然是要告诉读者,荒诞的偶然注定要结出荒诞的必然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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