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孩子尚没有形成自发内在学习动机时,父母从外界给予激励刺激,以推动孩子的学习活动,这种奖励是必要和有效的。但是,如果学习活动本身已经使孩子感到很有兴趣,此时再给学生奖励不仅显得多此一举,还有可能适得其反。
一味奖励会使孩子把奖励看成学习的目的,导致学习目标转移,甚至只专注于当前的名次和奖赏物。所以,父母要特别注意正确使用奖励的方法,不滥用奖励,要避免“德西效应”。
精神病学临床教授,医学博士,大卫·G.法斯勒是这样区分“奖励”和“贿赂”的:为鼓励孩子采取正确行为通常不需要很大的物质奖项。如果为了让孩子做事,父母不得不承诺孩子非常豪华的奖品,那么这可能就意味着父母和孩子之间存在着权利之争——父母试图通过“贿赂”孩子来逼迫他们做一些不喜欢做的事。
5岁的孩子从来不整理自己的玩具,当妈妈要求孩子整理玩具时,孩子不是哭就是推脱。妈妈为此感到十分头痛,于是她对孩子承诺:假如你每天收拾好自己的玩具,那么在你过生日时,妈妈就带你去游乐园玩。
有一次,爸爸带着孩子去理发,坐在理发椅上的孩子不停地摆动着自己的头。理发师不停地请孩子别动,但孩子就是不肯停下来。无可奈何的爸爸为了让孩子坐好,就答应孩子:“假如你好好坐着理完发,我一会就给买一辆玩具小车。”于是,孩子才安安静静地坐下来了。
贿赂孩子是父母以金钱、物质等外部因素为手段和孩子做交易,迫使他们做父母希望他们做的事情,以达到父母的愿望。在案例中,妈妈为了让孩子整理玩具,而给孩子一些物质奖励,而爸爸为了孩子安静地坐下来而临场给孩子奖品刺激。在这里,父母给予的奖励都不是真正的奖励。奖励孩子,指的是以奖赏激励孩子,从而起到进一步调动他们的自觉性,也就是运用内在动力来赢得更大的成绩和目标。父母对正确的奖励可以帮孩子把父母的要求变成自己的内在动机和需求,因此,奖励和贿赂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心理学家分析,父母对孩子的贿赂行为,在短时间内可能会激发孩子高度积极性的作用,从未达到一些临时的结果。不过这样的贿赂难以长久有效果,从长远来看,反而会麻烦不断。因为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孩子,所以不可能对孩子产生长远的影响。假如孩子常常受到来自父母的贿赂,他们就会越来越依赖贿赂,养成凡事都需要父母贿赂的习惯。很多孩子一旦知道父母提供奖励来刺激他们做事的时候,他们经常会得寸进尺,变本加厉。一旦父母的奖励不符合孩子的要求时,他们就会失去做事的兴趣。假如孩子因为停止做不好的事情而赢得了父母的奖励,那他们也有可能为得到奖励而继续去做那些不好的事情。
小贴士
1.拒绝小恩小惠
为了鼓励孩子好好学习,许多父母倾向于采用物质奖励的方式,且对这种方式颇有认同。有些父母甚至说“给予孩子一定的物质刺激,远远比说教一百句管用得多”。在孩子年龄尚小的阶段,父母为了让孩子好好学习,给予孩子多的是一些小恩小惠,如买些玩具、小零食,对于那种年龄较大的孩子则给予昂贵的电子产品为诱饵。假如父母真的希望达到奖励孩子的目标,请拒绝对孩子给予小恩小惠。
2.以兴趣为原动力
假如父母让孩子养成为获得奖赏才去努力学习的习惯,孩子就体会不到顺利完成一件事情之后的激动和兴奋,单纯的求知快乐会降低。而对于任何事情而言,兴趣才是更大更持久的动力,一旦失去了兴趣,做事的动机就会大大下降。
假如这件事本身令孩子感兴趣,父母再给予孩子奖励,有可能会弄巧成拙,不仅不能提高孩子的学习主动性,反而会降低孩子原有的学习热情。比如,孩子自己喜欢画画,他们并不需要父母的表扬和物质奖励,只需要认同就行了。假如孩子画得不错,父母只需要关注一下就可以了。
3.对孩子进行适当奖励
奖励可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所以父母对孩子可以进行适当的精神奖励,如来自父母的口头表扬、鼓掌、亲吻、拍拍肩膀,给孩子一个拥抱等。也可以是一些生活奖励,如让孩子与父母一起做游戏,观看自己喜欢的电影,外出去公园、图书馆,或是跟喜欢的朋友一起逛街。假如实在需要给予孩子物质奖励,那也是需要适当的。比如,买孩子喜欢的食物,这里需要避免给孩子买快餐之类的垃圾食品当奖励,还可以为孩子购买时尚的服饰、心仪的玩具、手工制作用品等,不过,这些奖励都应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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