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违反客观规律
春秋时期,有一年海风很大,本该寒冷的冬季反倒变得温暖了。各类动物都有躲避自然灾害的本能。生活在海上的禽鸟,从海风猛烈、水温升高等反常的自然现象中预感到有自然灾害的来临,它们从海上纷纷飞往陆地。
有一天,一只名叫爰居的海鸟,从海上飞来,落到鲁国都城曲阜的东门外,一直停留了三天,也没有飞走的意思。人们发现爰居在曲阜城东门外,一连停留了三天,都感到惊奇。
他们窃窃私语,认为这是一种不祥的预兆。辗转相传,这个消息很快被鲁国宫廷的官员知道了。这位官员向鲁国的国君报告说:“我听到城外的人们传说城外落了一只海鸟,特意前来向君侯报告!”
鲁君说:“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过是一只海鸟罢了。它可能是飞累了,歇过气来,就会飞回到海上去。”
那个官员说:“它在那里一停就是三天,不知主何吉凶?”
这句话提醒了鲁侯,于是他率领文武大臣前去观看。鲁侯一行人来到曲阜东门外,下车一看,果然有一只海鸟在那里。尽管人声嘈杂,车马喧闹,海鸟也不飞走。
有个文官告诉鲁侯说:“这只海鸟名叫爰居。”
鲁侯命令礼仪官员举行隆重的迎接仪式。把爰居迎接到宗庙里。鲁侯在宗庙里举行盛大的宴席,为海鸟爰居洗尘压惊。在宴会上,演奏高尚典雅的仇韶乐曲,用牛、羊、猪三牲做菜肴,宴请爰居,鲁侯亲自敬酒夹菜。
爰居见到这样场面,见到这种食物,头晕眼花,忧愁悲伤,肉不敢吃一块,酒不敢喝一杯。过了三天,海鸟爰居就死掉了。这是用供养自己的食物来喂养海鸟,而不是用供给海鸟的食物来喂养海鸟的愚蠢行为啊!
人们光有良好的主观愿望,不一定会有良好的客观效果。办事违反客观规律,必然会把事情搞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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