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须有的“亚罗号”事件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莫须有的“亚罗号”事件

进入十九世纪五十年代,鸦片战争后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已经不能满足英帝国主义日益增长的侵略欲望。于是,在1854年初,英国公包令勾结法、美公使,向清政府提出‘修约’要求,但遭到了清政府的拒绝。1856年,3国再次提出‘修约’,又遭拒绝。英帝国主义贼心不死,寻机以求一逞。1856年10月8日,清政府的广东水师,在黄埔港的中国走私船“亚罗号”上,逮捕了两名中国海盗和10名有嫌疑的水手。这只船为了便于走私,曾非法地在香港当局领取过登记证,但证明早已过期失效,英国人在英下议院作证时,也承认该船英籍登记证已过期,并已不挂英国旗。因此,这件事纯属中国内政。可是当时的英国驻广州领事巴夏礼,却视其为可居的奇货,胡说“亚罗号”是英国船,扬言中国水师上船捕人是非法的,并制造谣言说中国水师在船上扯下了悬挂的英国国旗,这是对英国的侮辱。蛮横地提出叫两广总督叶名琛交出水手、赔礼道歉,限24小时内答复,否则将拆诸武力。屈服于洋人淫威的叶名琛竟将已逮捕的水手送至英国领事馆。巴夏礼得寸进尺,借口礼貌不周,拒不接受。10月23日,英国海国少将西马糜各里率英国军舰,突入珠江内河,进犯广州,自此,挑起了1856—1860年在俄、美支持下,英法联合发动的第2次鸦片战争。以莫须有的“亚罗号”事件为发端的第2次鸦片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其要者有:1858年被迫签订的《中俄瑷珲条约》,6月与英、法、俄、美签订的《天津条约》,11月在上海与英、法、美订立的《通商章程善后条约》。1860年10月13日,北京被侵略军占领;10月18日,圆明园被焚毁;10月23、24日,分别签订中英、中法《北京条约》,俄国以“调停有功”,迫使清政府签订的《中俄北京条约》。在人民无权的时代,历史就是这样被写就的。以史为鉴,可发人深省,抚昔思今,可催人愤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人们,切不可忘记那惯于制造“莫须有”罪名的帝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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