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七首)》原文|笺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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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懿孙,兖州人。登天宝十二年进士第,大历末授检校户部员外郎,分掌财赋于洪州。

【笺释】

[兖州] 《上唐书》卷三八《地理志》:“兖州,上都督府。隋郡。武德五年平徐圆朗置兖州,领任城、瑕丘、平陆、龚丘、曲阜、邹、泗水七县。贞观元年省曲阜县,其年又省东泰州,以博城县来属,八年复置曲阜县。十四年置都督府,管兖、泰、沂三州,十七年以废戴州之金乡、方舆来属。长安四年置莱芜县,天宝元年改兖州为鲁郡,乾元元年复为兖州。”《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志》:“张继诗一卷,字懿孙,襄州人。”《唐诗纪事》卷二五:“继,字懿孙,襄州人。”《唐才子传·张继》卷三:“张继,字懿孙,襄州人。”独孤及《毗陵集》卷九《唐故扬州庆云寺律师一公塔铭并序》称“南阳张继”。则张继为襄州人,乃其生地,南阳则为其郡望。此处谓兖州,误。

[天宝十二年进士] 《唐诗纪事》卷二五:“登天宝进士第。”《唐才子传·张继》:“天宝十二年礼部侍郎杨浚下及第。与皇甫冉有髫年之故,契逾昆玉。”

[检校] 官制用语。初谓代理,隋及唐初皆有。《资治通鉴》卷一八八“唐高祖武德三年”:“诏(李)仲文检校并州总管。”胡三省注:“检校官未为真。”即尚未实授其官,但已掌其职事。中唐以后,使职、外官多带中央台省官衔,其加三公、尚书仆射、尚书、丞郎等高级官衔者,称检校官,为寄衔之意,仅表示官品高下,不掌其职事。户部员外郎,《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郎中、员外郎掌领天下州县户口之事。”据《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志》:“大历末,检校祠部员外郎,分掌财赋于洪州。”《唐诗纪事》卷二五:“大历末,检校祠部员外郎,分掌财赋于洪州。”则张继应为祠部员外郎。《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祠部郎中、员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道佛之事。”

[洪州] 据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卷三考证,张继大历四五年间即已在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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