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家贫而尚节,博览无不通。毕,乃牧豕于上林苑中,曾误遗火,延及他舍。乃寻访烧者,问所失财物,悉推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他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因为执勤不懈。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责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鸿,还其豕,鸿不受。 ○《东观汉记》卷一八 事亦见《后汉书·梁鸿传》。
[述要] 梁鸿家贫,但重节操。他博览群书,无不通晓。每日读书毕,就到上林苑放牧猪群。一次不慎遗留火种而致大火,殃及他人房屋。于是他寻访被烧之家,询问所损财物,然后将所有的猪全部作为赔偿,但那家主人还嫌少。梁说:“我无他财,愿给你帮工来抵偿。”遂为那家劳作不懈。乡里老者知梁非寻常人,就一起责备那家主人,称梁为忠厚者。那家主人这才开始敬重梁。将猪还给他,但梁不受。
[事主档案] 梁鸿 东汉文学家。字伯鸾。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家贫而博学,与妻孟光隐居霸陵山中,以耕织为业。章帝时经过洛阳,见宫室侈丽,作《五噫歌》,感叹讽刺,为朝廷所忌,遂改变姓名,东逃齐鲁。后往吴,为人佣工舂米。著书十余篇,今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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