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作名·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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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研究·诗作名·柏舟

①《诗经·邶风》篇名。全诗五章,章六句。此诗的主题以及作者的身分性别,历来众说纷纭。《毛诗序》以为是“仁者不遇,小人在侧”的君子失意之诗。《鲁诗》则认为是卫寡夫人自誓忠贞,守志不嫁的诗。朱熹《诗集传》则认为“妇人不得于其夫”,因作此诗以明志。今人俞平伯《读诗札记》云:“观其措词,观其抒情,有幽怨之音,无激亢之语,殆非男子之呻吟也。”余冠英《诗经选》云:“从诗中用语,像‘如匪浣衣’这样的比喻看来,口吻似较适合于女子。从‘亦有兄弟,不可以据’两句也见出作者悲怨之由属于家庭纠纷的可能比较大,属于政治失意的可能比较小。”俞、余二氏从朱说,又有所发挥,较胜。②《诗经·鄘风》篇名。全诗二章,章七句。《毛诗序》谓其为“共姜自誓也。卫世子共伯蚤(早)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故作是诗以绝之”。今人陈子展依三家诗遗说及《史记·卫世家》所说,认为“共伯余立为卫君,为其弟和所攻而自杀,共姜已嫁,诗为寡妇守节之词”(《诗经直解》)。今人亦有从作品文义出发,认为此诗所叙与史事无关,“是一首少女要求婚姻自主,宁死不易其志的诗”(《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细绎全诗,当以此说为胜。按《诗经》有两首诗均以“柏舟”为题,另一首编于《邶风》中,两首诗的抒情主人公均为女性,但由于她们的遭遇不同,因之诗中所表现的情感以及所用的艺术手法,都有很大区别。《邶风·柏舟》作于已遭弃离之后,故诗中充满了痛苦的反思;《鄘风·柏舟》作于热恋之时,故诗中突出了愤怒的抗争。在艺术手法上,前者用的是“回荡的表情法”,“是一种极浓厚的情感蟠结在胸中,像春蚕抽丝一般,把它抽出来”;后者所用的是“奔迸的表情法,是情感突变,一烧烧到白热度”,“用极简单的语句,把极真的感情尽量表出”(梁启超《中国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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