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法格律·诗体·应酬诗
举凡题赠、送别、庆贺、哀挽之作,都属于人际关系间的应酬诗。清叶燮《原诗》云:“建安,黄初之诗,乃有献酬、纪行、颂德诸体,遂开后世种种应酬等类。”贺贻孙《诗筏》亦云:“汉以前无应酬诗,魏、晋以来间有之,亦绝无佳者。惟卢谌、刘琨相赠二首,颂美中颇有感恩知己、好善不倦之意,应酬中差为铮铮耳。”说明“应酬诗”产生于建安、黄初年间。应酬诗不可捃拾套语,须能见作者的性情。还是叶燮在《原诗》中说得好:“应酬诗有时亦不得不作,虽是客料生活,然须见是我去应酬他,不是人人可将去应酬他者,如此便于客中见主,不失自家体段,自然有性有情,非幕下客及捉刀人所得代为也。”李重华《贞一斋诗说》亦云:“酬赠往复诗,须辨别侪类。至亲不得用文饰语,尊者不得用评论语,亦不得轻易用夸奖语。反此者失之。”说明“应酬诗”要有个性,要注意彼此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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