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研究·雅、颂的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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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研究·雅、颂的分类标准

关于风、雅、颂的分类标准,古来也众说纷纭,其中影响较大的说法有四种:

1.按照诗歌的政治功用划分。如《毛诗序》说:“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大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兴废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2.按照诗歌的作者和内容划分。如朱熹《诗集传》说: “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也。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固所以为万世法程而不可易也。”

3.按照诗歌的音乐划分。如宋代郑樵说:“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通志·昆虫草木略》) 清代惠周惕说得更清楚: “风、雅、颂以音别也。”(《诗说》)

4.按照诗歌的用途划分。如张震泽说:“《诗》在典礼上有此三用(指宗庙祭祀、朝会宴享、日常生活之礼)。三用的意义不同,方式也不同,所以形成了颂、雅、风三体。”(《诗经》赋、比、兴本义新探》)

今人多认为风、雅、颂是音乐上的分类。

我们以为“音乐”与“用途”二说并不矛盾。若从风、雅、颂三字的含义来看,它们都是音乐术语,当是音乐的分类。不过,周人采诗目的主要是为了应用,况且不同音乐风格的形成乃是由于不同的用途。故用途的分类当是根本的,音乐的分类则是表面的、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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