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俗学·礼节·避讳法
讳名的具体方法及规定。每人的家讳、历代的国讳,是各不相同的,但讳名的具体方法却基本类似,最常见的避讳法有三种。第一是改字法,凡是遇到该避讳的字,就用同音或同义的字来代替,即使是古人古书,照改不误。如西汉为避高祖刘邦的讳,凡是邦即改作国 (同义),《论语》 中的 “父母之邦”、《尚书》 中的 “协和万邦”,都将“邦” 改为 “国”。为避宣帝刘询的讳,将荀卿改称孙卿 (古同音)。又如唐朝避太宗李世民的讳,古书中的 “世” 一律改为“系” 或“代”,“民” 改作 “人”。清朝为避康熙玄烨的讳,将 《道德经》 中的 “玄” 一律改为“元”,于是 “玄妙” 就成了 “元妙”,“玄之又玄” 成了 “元之又元”。第二是空字法,即将应该避讳的字空而不书,或作 “某” 字,或作 “讳”字,或作“□”。如唐代史官写 《隋书》,为避李世民讳,将 “王世充” 写成 “王充”;司马迁写 《史记》,引用汉文帝诏书: “子某最长,纯厚仁慈,请建以为太子。”其中 “某” 字就是代指汉景帝的名字 “启” 的; 沈约写 《宋书》,凡是遇到帝名,一律以 “讳” 字代,如: “立第三皇子讳为武陵王。” 此处的 “讳” 字与“□”一样,只是一个符号。第三是缺笔法,即对所避之字的最后一笔不写。此法始于唐代,随后流行,与改字法成为运用最广的避讳方法。在清朝刻印的古籍中,“玄” 字少最后一点,“丘” 字少最后一竖,就是为了避康熙玄烨和圣人孔丘的名讳而故意缺笔的。《红楼梦》 中,林黛玉每写 “敏”字就要缺一笔,原来她母亲叫贾敏。但无论家讳也罢,国讳也罢,都给人带来诸多不便,故 《礼记·曲礼上》 中列举了一些特殊的场合,可以不讳: 一、不讳嫌名,“嫌名” 即同音字,如 “禹” 和“雨”; 二、二名不偏讳,如果名讳有二字,单涉一字不算犯讳,如孔子母亲徵在,如行文单涉“徵” 或 “在”,不算犯讳; 三、君所无私讳,指大臣在君主面前不避家讳; 四、《诗》、《书》不讳,指诵读经典时不避讳; 五、临文不讳,“临文”指礼仪活动中“临文行事” 时; 六、臣在君主面前,不避君夫人的家讳; 七,妇讳不出门。但在实际生活中,除了一、二、三例得到贯彻外,其它项都是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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