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儒教·社稷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宗教学·儒教·社稷

国家的象征。社是土地神,稷是五谷神,两者本来各不相干。“社”字在甲骨文中与“土”字一样, 象男性生殖器。也就是说,社起源于原始时代的生殖崇拜。在春秋时代,还可以看见这种原始崇拜的流风余韵。例如在齐国,每逢社祭之日,少男少女就自由聚会在一起,尽情欢爱,毫无顾忌。据 《春秋》记载,鲁庄公抵挡不住这种诱惑,竟亲自跑到齐国去,要观看这一狂欢节的盛况,以饱眼福。后代儒家斥为 “淫声” 的 “桑间濮上”之音,实际上多是春秋时代郑国和卫国的少男少女歌咏社日狂欢的流行歌曲。“社” 既与 “土”本是一字, 后来加上 “礻” 旁, 也就成了土地神的名称。社祭的神坛也称为 “社”。从天子到诸侯,凡是有土地者都可以立社,甚至乡民也可以立社祭祀土地神。据《说文解字·示部》 引 《周礼》:“古者二十五家为里,里各有社。”这个 “里社” 就是后来乡间的土地庙。稷原是周民族的始祖后稷,在西周始被尊为五谷之长,与社并祭,合称 “社稷”。根据 《周礼·考工记》,社稷坛设于王宫之右,与设于王宫之左的宗庙相对,前者代表土地,后者代表血缘,同为国家的象征。《礼记·曲礼下》:“国君死社稷。” 就是国君与国家共存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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