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人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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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人伦·信

传统价值范畴之一。据传统解释,“信” 就是 “诚”,就是“实”,就是 “不欺”,就是 “使人不疑”,被儒教视为人与人相与之际的起码准则。孔子教导弟子“谨而信”,并将 “忠信” 并提,作为君子必备的品德。孔子曾说:如果一个人没有 “信”,就好象马车没有轮子,不能远行。子夏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曾子每日三省其身,其一就是 “与朋友交往时守信与否”。孔子还将这个“信”推及国家政治,认为在 “足食” (丰收)、“足兵” (扩军) 与“取信于民” 三者之间,第一是“取信于民”。他说: “没有粮食,不过死亡,但自古以来谁都免不了死亡; 如果国家不能取得国民的信任,就不能立足。”这种观念当然也不是孔门的专利,法家也主张 “以信立国”,把君主的 “威信” 视为统治术之一。吴起待人接物,尤重 “守信” 二字,据《韩非子》 记载,他约朋友吃饭,朋友届时未至,而他宁愿饿着肚皮死等也不愿违约; 商鞅变法,首先就是在国人中建立 “言必信,行必果” 的威信,“南门立木” 的故事在中国成了 “取信于民” 的范例。当然,法家所谓 “信” 主要是指 “南面之术”,而儒教所谓“信” 主要指君子的品德。董仲舒将 “信” 列入 “五常”后,“诚实不欺”便作为一种社会公德被普遍认同,即使三教九流,也拿这个 “信”字来作为人与人相与之际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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