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含秦)散文·诸子散文·李斯·谏逐客书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彊。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彊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 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 象之器不为玩好, 郑、 卫之女不充后宫, 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 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 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向西,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 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 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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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清人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卷之四:秦文。
本文是李斯于秦王政十年(前237),向秦始皇呈递的一篇奏议。当时,秦王因韩人“郑国筑渠”之事败露,受到宗室大臣的怂恿而下了“逐客令”,李斯也在被逐之列。在勒令出境途中,他写了这篇《谏逐客书》,劝阻秦王逐客。秦王终于采纳了他的意见,并任他为廷尉(最高司法官)。
文章列举了商鞅等客卿对秦国的统一事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提出了一条有利于统一的用人路线,指出“非秦者去”的做法,必然使政权处于危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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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结构清晰,全篇可分四段——
第一段(1-2小节):“士不产秦,而愿忠者众”:
——秦史四君主重用客卿而振兴秦国;
第二段(第3小节):“物不产秦,可宝者多”:
——从秦王爱好说起,阐明逐客之非;
第三段(第4小节):“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利仇”:
——按常理论述逐客与纳客之利弊;
第四段(最后一节):四段话收结全文
——三段话概括上三段要点,一段话点出全文要穴。
下边逐段进行边释边讲边议——
第一段:“士不产秦,而愿忠者众”
——秦史四君主重用客卿而振兴秦国
这一段,包括下边两节文字——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彊。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彊大之名也。?
一、诠词释句:吏议逐客——吏,指秦宗室大臣。客,指当时别国入秦为官者。秦国宗室大臣们均在建议将别国入秦为官者驱逐出去之事。
窃以为过矣——窃,私下,谦词。过,过错。我私下认为这样做就错了。
缪公——缪(mù木),通“穆”。缪公,即秦穆公赢任好,公元前659—前621年间在位,“春秋五霸”之一。
由余——本晋人,流亡入戎,秦穆公以礼招致,用为谋臣,灭十二戎国。扩地千里。戎,春秋时,我国西部少数民族之统称。
百里奚——楚国宛(今河南阳)人,原为虞国大夫,晋灭虞被俘,把他作为晋献公女儿的陪嫁为仆送给秦国。后逃归家乡,为楚边兵所执。秦穆公听说他贤能,以五张黑羊皮赎回,任他为相,号称“五羖(gǔ古)大夫”。
蹇叔——歧(今陕西歧山)人。寓居于宋,经百里奚推荐,穆公用重金聘他为上大夫。蹇(jiǎn简),姓。宋,春秋时十二个主要诸侯国之一。
丕豹与公孙支——丕豹,晋国人晋大夫丕郑之子,因父被杀,逃至秦国,穆公任他为大将攻晋,生俘晋惠公(夷吾),得黄河以西晋国八个城池。公孙支,字子桑,歧人,寓居于晋,后入秦,穆公任为大夫,为穆公之谋臣。
孝公与商鞅——孝公,即战国时的秦孝公,(前361—前338在位),名渠梁,即秦穆公之十四代孙。“商鞅”,本卫国庶公子,姓公孙,名鞅,又称卫鞅,因秦孝公用其度法有功,封给商地(今陕西商县),故又称“商鞅、”“商君”。他任秦相十年,实行变法,使秦富强。
乐用与亲服——乐用,乐于被使用,为国家效力。亲服,亲附听命。
获楚、魏之师——指秦孝公二十二年(前340);商鞅率秦军大败魏军,魏割河西之地求和;同年,秦又攻楚取胜。
举地与治彊——举地,攻取土地。治彊,安定强大。彊,同“强”。
惠王与张仪——惠王,即秦惠文王(前337—311在位)。孝公之子,名驷,初名惠文君,后称王。秦君称王自此始。张仪,魏国人,惠文王时任秦相,用连横之计,破坏六国的合纵策略。号曰“武信君”。
拔三川之地——拔,攻占。三川之地,本属韩国,在今河南洛阳一带。因境内有黄河、洛水、伊水故称“三川”。秦攻占后在此设置三川郡。据《史记·秦本记》载,“拔三川之地”为惠文王之子武王时之事,时张仪已死。因张仪在世时曾请求下兵三川,故言“用张仪之计”。
巴蜀与上郡——巴与蜀,均古国名,巴国,在今重庆一带;蜀国,在今四川成都一带。秦吞并后,设巴郡、蜀郡。上郡,魏地,在今陕西沮水北及内蒙古河套东南部。秦惠文君十年(前328),魏纳上郡十五县于秦。
汉中——原楚地郡名,今陕西南部及湖北西北部地区。秦惠文王后元十三(前312)年间,秦攻占汉中六百里地,置汉中郡。
包九夷与制鄢、郢——包,指吞并。九夷,泛指当时楚境内的少数民族。制,控制、箝制。鄢,楚地(今湖北宣城),曾为楚都。郢(yǐng影),楚都(今湖北江陵西北)。此以鄢郢代指楚国。
成皋——又名虎牢(今河南蒙阳西北),险要之地,周之东部要塞。
膏腴之壤——肥沃的土地。
从、西面与施——从,通“纵”,指合纵。西面,即面向西。施(yì意),延续。这三句是说,于是拆散了东方六国联合抗秦的合纵谋划,使它们不得不西向臣服于秦廷。这一巨大功业一直延续至今。
昭王得范雎——昭王,即秦昭襄王(前306—前250在位),惠文王之子,名则,又名稷。范雎(jū居),魏国人,逃入秦国,后成为昭王之丞相,提出“远交近攻”策略蚕食六国;使秦连续取胜。封范雎为应侯。
穰侯与华阳——穰(ràng壤)侯,即魏冉,秦昭襄王之母宣太后的异父弟,任秦相,封于穰邑,故称穰侯。他在秦专权三十余年。华阳,即宣太后的同父弟芈(mǐ米)戎,封华阳君,同穰侯一起在秦专权,范雎建议昭襄王,将这两人驱逐出关。
负、向、去、内——负,辜负、对不起。向,当初;“向使”,当初假使。却,拒绝。内,同“纳”,接纳。
二、略述大意:听说官吏们都在建议驱逐客卿,我认为这样做就错了。
昔日,穆公访求贤士,从西边戎族地区请来了由余,从东边宛地聘来了百里奚,又从宋国迎来了蹇叔,由晋国招来了丕豹和公孙支。此五贤士,并非于秦国出生,而是由穆公重用了他们而入秦的。有了他们,就吞并了二十多个小国,称霸于西戎。及至孝公,又采纳了商鞅变法的主张,更使秦国空前强大:人民富足兴旺,国家繁荣昌盛,社会风气也好了,老百姓乐于为国效力,各诸侯国也亲近臣服;秦军还战胜了楚魏两国,占取了土地千里,国家至今安定富强。惠王时,用了张仪的计谋,取得一系列成就:攻占了中原三川,兼并了西边的巴蜀,收得北边上郡,又攻取了南边的汉中,吞并了九夷,控制了楚国;不仅如此,还在东边占领了要塞成皋,割取了大片肥沃土地,拆散了六国的联盟,迫使他们朝西奉侍秦国。这些功绩带来的利好,一直延续至今。历史进入昭王时代,外戚专权,把持朝政,危害国家的强盛,于是,采纳了范雎的建议,罢免穰侯,放逐了华阳君,加强王室的权威;又用范雎“远交近攻”的策略,蚕食六国领土,为秦打下统一全国的基础。所有这些成就,都是四位圣君任用客卿所取得的,其功不可没。这样看来,客卿有什么对不起秦国的地方呢?当初假使四位君主拒用外来贤惠客卿,那么,秦国就得不到富强的实惠,也不能博得国际强国的名声!
在此,李斯首先为“客卿”摆上了一大堆功绩,无非是为自己一开头就提出的“逐客是一个错误”的结论,寻找若干实证。一般地说,援引秦史上四大圣君的史实,足够称得上“论据有力”了! 但作者并不满足。于是,把视线从历史转向现实,进一步寻找打动“君心”的东西,来加以阐述。
第二段:“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
——从秦王爱好说起,阐明逐客之非;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 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 象之器不为玩好, 郑、 卫之女不充后宫, 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 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一、诠词释句:致昆山之玉——致,罗致所得。昆山,即昆仑山,新疆和田附近昆山北麓,古代传说是著名美玉产地。
随、和之宝——指随侯与和氏。随,春秋时一小国(今湖北境内),相传随侯用药治愈一条受伤的大蛇,后蛇则衔珠相报,故称“随侯珠”。和,即卞和,春秋时楚国人,在山中得一璞玉献给了楚王,经琢成了美玉,称“和氏璧”。
垂明月之珠——垂,悬挂。明月,珠名,此珠,相传于夜间,其光如明月,即“夜光珠”。后来作为名珠的通称。
服太阿之剑——服,佩带。太阿(ē婀),剑名,相传春秋时吴国名冶匠干将和欧冶子合铸的宝剑之一。
纤离与建翠凤之旗——纤离,古代骏马名。竖立用翠凤羽毛装饰的旗。这是古代帝王所用之旗帜。
树灵鼍之鼓——树,设置。灵鼍(tuó陀),鳄鱼之一种,俗称“猪婆龙”,皮可制鼓,声音宏亮。
说与可——说,通“悦”。可,认可,同意。
犀象之器——犀牛角、象牙制成的艺术品。
郑卫之女——古代郑国与卫国多美女,且善歌舞。此泛指各诸侯国的美女。
后宫——本指帝王嫔妃所居宫室。故又用作嫔妃的代称。
骏良与駃騠——骏良,即骏马。駃騠(jué tí决提),古代产于北方的一种名马。
丹青不为采——丹青,两种矿物质的绘画颜料。采,采饰,涂绘。后以“丹青”代称绘画。这句是说,不能用西蜀的颜料来进行绘画了。
充与下陈——充,充满。下陈,后列。此指侍妾。一说,是指宫殿阶下之地,为歌舞的场所。
宛珠之簪——嵌有宛地(今河南南阳)出产的珠子的美簪。
傅、玑、珥——傅,通“附”。玑,不圆的珠子,珥(ěr耳),耳饰,耳环。
阿缟之衣——指齐国东阿(今山东东阿)出产的白色绢。缟(gǎo稿),细绢。
随俗雅化——随着时尚的变化而打扮得时髦漂亮。
佳冶窈窕——佳冶,美好艳丽。窈窕(yǎo tiǎo咬眺),体态优美。
击缶与搏髀——击缶(fǒu否),缶,为陶瓦器,秦用作打击乐器。搏髀(bò bì博皮),拍击大腿打拍子。
郑、卫与桑间——郑、卫指郑国,卫国流行的新兴民间音乐。桑间,原为地名,在卫国濮水之滨(今河南濮阳一带),相传此为男女欢会歌唱之地,此指桑间地方的音乐,后用作民间音乐的代称。
韶虞与武象——相传韶虞为舜时的乐曲:武象,相传周代的乐曲。
快意与适观——快意,取乐起来感到愉悦。适观,适于观赏,欣赏起来感到舒适。两句是说,无非是取乐于当前,满足观赏的需要罢了。
二、略述大意:如今,陛下已经得到了昆仑山的美玉,又有随侯珠、和氏璧这样的至宝,衣冠垂挂明月珠,腰身佩着太阿剑,出门可驾纤离马,门前竖起了翠凤旗,架着鼍皮鼓。这些宝贝,没有一种产自秦国,但陛下却十分欢喜它,这是为什么呢?如果说,只有秦国出产的才可用,那么秦宫中就会少掉许多许多的好东西,比如夜光璧就不能装饰于朝廷,犀角、象乐器皿,也不可玩赏了;后宫将见不到陈国、卫国的美女,外边马厩也不能养有駃騠骏马;甚或不能用江南的金锡来制造各种器物,不能以西蜀颜料来进行采绘。再说,假如后宫装饰的、满立堂下的、赏心悦目的,一定得用秦国自产的才行,那么,宛珠发簪、嵌珠耳环、阿绢衣服和其他华美衣饰等等,都不能进献于陛下面前;那些装束时髦的、艳丽引人的赵国美女不能在身边侍立。再就是,音乐歌舞吧,那种敲敲瓦罐,打打陶缶,弹弹竹筝,拍拍大腿,直着嗓子呜呀歌唱,这才是真正的秦国音乐! 现在,所见所闻的郑卫之音、桑间之曲,虞的《韶乐》和周的《武象》之类,统统都是外来音乐啊! 其实,这些都只是为了取乐于当前,满足观赏的需要罢了。可是,当今取用人材却不肯这样做,不管有用无用,不分是非曲直,只要不是秦国人都赶走,见客就逐。这不是说明秦国重视的只是美色、音乐、珠宝和玉石,而看轻的却是人。这样的做法,决不是用来跨越海内、制服诸侯的办法哪!
作者在这段中,开列了一大批(十几种珍宝、六七种音乐和众多美女等)秦王所喜爱和亲用的而非秦产的色、乐、珍宝,同秦国自产的粗乐俗曲和庸卑的歌舞进行了正反比较,得出结论是:不产于秦的色乐珍宝,为秦王喜好和玩乐,而对外来的人才,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这给人们的印象就是:秦王是一个只知重物而不知重人者徒。作者顺势,以坚定态度而用委婉语气申明:逐客是错误的,如不收回成命,要完成统一大业是不可能的!
文章至此,似乎差不多了,但作者在下文却又作了进一层的论述——
第三段:“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利仇”:
——按常理论述逐客与纳客之利弊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 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向西,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一、诠词释句:兵彊与士勇——兵,武器、军器。士,将士,各级军官。这句说,武器锐利,军力强大。彊,是“强”的异体字。
太山不让土壤——太山,即泰山。让,拒绝、辞退。这句说,泰山不嫌弃微小的土块。
择、就、却与众庶——择,选择区别,此有舍弃之意。“就”,成就,达到。却,退却。众庶,广大百姓。
五帝三王——泛指古代圣君贤王。“五帝三王”的具体所指,古籍多有差异。此按《史记》所载:以黄帝、颛顼(zhuān xù专旭)。帝喾(kù库)、尧、舜为五帝;以夏、商、周开国之王,即夏禹、商汤和文王、武王为三王。
弃黔首、资敌国——黔首,即百姓、平民,主要指农民。资,资助,供给。这句说,抛弃广大平民百姓去资助敌国。
却宾客以业诸侯——却,辞退,排斥。业,功业,此名作动用,成就其功业。就是说,排斥外籍人而使诸侯成就其功业。
藉寇兵与赍盗粮——借给贼寇以武器;送给偷盗者以粮食。赍(jī基),赠送。
二、略述大意:作者以地大粟多,国大人众,兵强士勇三个众知常理,又借泰山不让土,河海不择流两个浅显比喻,阐明“王者不去众庶”的应有的观念;再用五帝、三王接纳四方之民与秦王弃才逐客,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作了鲜明的对照,说明秦王之“逐客令”使自己坠入了矛盾之深渊:一边强烈希求甚快完成统一大业,一边却又不分皂白,坚决逐客,自塞招贤之路。这正如给盗贼送粮,为敌寇赠兵,其结果将是:败坏了自己的统一大局,成就了敌方的功业。
第四段:四段话收结全文
——三段话概括上三段要点,一段话点出全文要穴
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 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 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一、诠词释句:损民而益仇——损,减少。益,增加。这句是说,减少本国的臣民,让他们去增加仇敌之国的力量。一说,益仇,使仇敌得益,也通。
内自虚而外树怨——内自虚,内部,陷自己于虚弱境地。外树怨。外部,又同各诸侯国结下怨仇。
二、略述大意:“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这段话,正好概括括了第二段文字的基本内容,指明了要点;“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这段话,是第三段内容的小结,言明其重点;“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这是第四段文字的最深刻的概括。最后一段话:“内虚外怨,求国无危,不可得也。”这正深切点明了全文的要穴:逐客令,危国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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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逐客书》是一篇千百年来一直受到赞许的名文,古今都有若干评议,现择其要者录于后,同大家共鉴。
一、古人评议:汉唐时代:秦室大臣皆言秦王曰: 诸侯人来秦者,只为其主游间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斯乃上书。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
(汉·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唐·李善《文选注》三十九转引)
明清时代:文章用意庸,易起人厌; 须出人意表,方为高手。如李斯《谏逐客》,借人扬己,以小喻大,另是一种巧思。能打破此等关窍,下笔自惊世骇俗矣。
(明·归有光《文章指南·仁集》)
自首至尾,落落只写大意。初,并无意为文,看他起便一直径起,往一直径往,转便径转,接便径接。后来文人无数笔法,对此一毫俱用不着,然正是后来无数笔法之祖也。
(清·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卷五)
此先秦古书也。中间两三节,一反一复,一起一伏,略加转换数个字,而精神愈出,意思愈明,无限曲折变态,谁说文章之妙不在虚字助辞乎!
(清·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上》卷四)
李斯既亦在逐中,若开口便斥逐客之非,宁不适于触人主之怒,而滋之令转甚耶! 妙在绝不为客谋,而通体专为秦谋。语意由浅入深,一步紧一步,此便是游说秘诀。……意最真挚,笔最曲折,语最委婉。而段落承接,词调字句,更无不各具其妙。
(清·余诚《重订古文释义新编》卷五)
近代:何氏义门谓此文只 “昔” 字,“今” 字对照两大段,前举先世之典,以事证;后就秦王一身,以物喻。即小见大,于人情尤易通晓。可谓道着。
(晚清·林纾《古文辞类纂》卷三)
二、今人评议:李斯虽是一个严格的法治主义者,但也是一个富有文采的纵横家、散文家。
读他的 《谏逐客书》,便会知道他的文才和辞令。铺陈排比,气势奔放,上承纵横之势,下启汉赋之渐,不仅是秦代散文的佳篇,同时也可看出当日散文赋化的倾向。
(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上)
作于始皇十年(前237) 的《谏逐客书》,是李斯的一篇名作。……文章排比铺张,有战国纵横辞说的习气。而文辞修饰整齐,音节和谐流畅,与汉初散文和汉代辞赋也颇为接近。
(游国恩等《中国文学史》<一>)
附图三十五:
附注:①此表以《汉书·艺文志》为基础,参考其他有关著作酌制而成。表中所列数字,沿用《汉志》,未及详考。
②《汉书》本无“兵家”标目,现将并入“杂家”中的兵家析出,同其他军事家一起另立“兵家”一目出之;原有“小说家”一项,因非学术类,故删之。
③表中所列各时期、各学派代表人物,只按其活动年序大体先后列出,并非完全是承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