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学·清代说唱文学文献·清代说唱文学文本的流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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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文学的文献·清代说唱文学文献·清代说唱文学文本的流通情况

清代说唱文学文本的流通形式,有刊印本(包括清末民初的石印本和少量铅印本)和手抄本两种。

(一)刊印本

明代中叶以后,由于民间对通俗文学读物的需求量大,民间演唱文艺作品的刊印便进入商业操作,出现大量专门印售通俗文学作品(包括戏曲、小说)的民间书坊。清代康熙以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各地城镇中这类刻印通俗文学唱本的书坊极多。《中国俗曲总目稿》收入作品所载录的各地刻书坊即288家,其中单在北京就有88家。《木鱼歌、潮州歌叙录》载广州及其周围城市刻印木鱼书的书铺50家

书商们为了赢利,一方面尽量降低印刷成本,绝大部分文本的印刷质量(用纸、刻印)极其粗糙;一方面则大量搜求“秘本”(民间艺人的演唱本),或约请一些下层文人,记录、整理、编写不同演员演唱的流行作品,标榜“时新”。因此,有些说唱文学作品被一再重印,如苏州弹词《倭袍传》(又名《果报录》)留存刊印版本34种,《珍珠塔》的刊印本更多达48种。乾隆年间,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一一记载当时扬州流行一种《小郎儿曲》,“郡中剞劂匠多刻诗词戏曲为利,近日是曲翻版数十家,远及荒村僻巷之星货铺(售卖食品和日用杂货的小店),所在皆有”。清末石印技术传入,为大量低成本印刷书籍提供了条件,上海等大城市中的书局大量印刷各类说唱文学唱本(弹词、鼓词、宝卷、“山歌”等),发售到全国各地。

(二)手抄本

手抄的说唱文学文本有三种情况。第一类是民间艺人的抄本。它们是艺人演唱的台本,有的仅是“提纲”,但与信仰活动有关的说唱文本,如宝卷、赞神歌、神书等,一般演唱者不能随意发挥,因此大多是全录本。民间艺人这类抄本多为“秘本”,师徒传授。

第二类是爱好者的传抄本。像南方的妇女创作弹词,最初都是闺中妇女们抄传。弹词《榴花梦》,由于卷帙浩大,始终没有刻印过。北方的民间宝卷,由于民众视抄传宝卷为“功德”,所以主要以手抄本流行。

第三类是为出售或出租的抄本。自乾隆年间始,在北京便出现一些专门抄卖各种时兴戏曲、小说和说唱文学(鼓词、子弟书、大鼓、岔曲、莲花落、时调小曲等)唱本的书铺,如百本堂(又称“百本张”)、别梦堂、乐善堂、聚卷堂、耕心堂等。它们抄卖的唱本封面多有长方形朱印戳记,如百本堂抄本的戳记:“由乾隆年起至今,少钱不卖,别还价”,“本堂书戏、岔曲,由乾隆年起至今,少钱不卖,住西直门内高井胡同张姓行二”。抄写的唱本在庙会、集市摆摊出售;又各有分类作品“目录”,接受预订,如百本堂《子弟书目录》即载该堂抄卖的“子弟书”293种、“快书”10种、“石派书”21种。爱新觉罗·奕赓(鹤侣氏)的子弟书《逛护国寺》中说:“至东碑亭‘百本张’摆着书戏本,他翻扯了多时望着张大把话云:‘我定抄一部《施公案》,还抄一部《绿牡丹》,亚赛石玉昆。’”

清代北京的馒头铺(俗称“蒸锅铺”),兼营抄写、租赁手抄唱本,多是大部头的长篇说唱鼓词,如《三国志》,长达173本。它们多以“××斋”的名义,在出租的唱本上盖有长条章,如兴隆斋抄本《大晋中兴》鼓词上的长章:“本斋出赁抄本公案,言明一天一换,如半月不换,押账作本;一月不换,按天加钱。如有赁去将书哄孩,撕去书皮,撕去书编,撕纸使用,胡写胡画,胡改字者,是男盗女娼,妓女之子,君子莫怪。”民国时期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收藏抄本鼓词四五十种,都是出自这些馒头铺。其中可知的店铺有永隆斋、永和斋、兴隆斋、集雅斋、隆福斋、吉巧斋、聚文斋、鸿吉号、保安堂、天顺斋、崔记福盛号、三美斋等,抄本的时间多在同治、光绪年间

上述印售、抄卖、租赁说唱文学唱本,虽属商业行为,但满足了民众文化生活的需求,说唱文学文献也赖以得到保存。它们到底印刷、抄写过多少说唱文学作品,已无法统计。同治七年(1868)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词小说”,开列的“应禁书目”158种,绝大部分是弹词;“小本淫词唱片目”112种,包括小曲、弹词开篇和段子、花鼓、滩簧小戏等。同时的无锡人余治《劝收毁小本淫词唱片启》称,“近时又有一种山歌、小唱、摊簧、时调”,“展转刊板,各处风行,价值无多,货卖最易,几于家有是书”。这类刊本和抄本,保存不易,但留存下来而为公私收藏的数目之多,也很惊人。民国时期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北京便集得“百本张”抄卖的唱本三千余种。

注释

① 据张继光《明清小曲研究》(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博士论文,1993),第70—76页。① 书目文献出版社1982年版,第25—26页。② 据盛志梅《清代弹词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2)附录《弹词总目》。③ 广陵古籍刻印社1984年版,第254页。① 参见《清蒙古车王府抄藏曲本子弟书集》第28页,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辑校,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4年版。② 李嘉瑞 《清代北京馒头铺租赁唱本的概况》,《大公报·图书副刊》119期,1936.2.27。③ 原载《江苏省例藩政》,参见王晓传辑《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第121—128页,作家出版社1958年版。① 原载《得一录》卷一一之一,据王晓传辑《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第157—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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